各位大蝦請問就業協議與就業合同有什麼區別

2021-03-05 09:18:23 字數 3241 閱讀 9687

1樓:匿名使用者

一、就業協議與勞

動合同的區別

(一) 主體不同

就業協議適用於應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學校是就業協議的鑑證方或簽約方,就業協議對用人單位的性質沒有規定,適用任何單位;而勞動合同只適用於勞動者(含應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不含公務員單位和比照實行公務員制度的組織和社會團體以及軍隊系統)之間,與學校無關。

(二) 內容不同

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受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入就業方案,而不涉及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應享有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三) 時間不同

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就業協議應在畢業生就業之前簽訂,而勞動合同往往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才簽訂。

(四) 目的不同

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是對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的大體認可,並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和高校就業部門同意,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編制畢業生就業方案和將來雙發訂立勞動合同的依據。

(五) 適用法律不同

就業協議發生爭議,除根據協議本身內容之外,主要依據現有的畢業生就業政策和法律對合同的一般規定來加以解決,尚沒有專門的一部分法律對畢業生就業協議加以調整。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依據《勞動法》來處理。

二 、簽訂就業協議的程式

1、 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達成協議並在就業協議書上簽名蓋章,用人單位應在協議書上註明可以接收畢業生檔案的名稱和位址。

2、用人單位進人,如須經主管部門同意則應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如當地的人事局、去上海、北京、深圳、廣州則另有要求)

3、畢業生將簽訂好的協議書直接送到學院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處。

4、學校會及時將協議書的審核情況反饋給用人單位和畢業生。

5、 對於考研、專公升本的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簽定協議時要說明情況,如用人單位在知情後同意簽約,畢業生在錄取研究生或公升入本科後不承擔違約責任。沒有簽約的考研、專公升本的畢業生將就業協議書統一交到就業處。

6、在2023年5月20日前簽完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將協議書及時交到就業處,確保在畢業時能及時拿到就業派遣證。

三、落實了就業單位,如何派遣?

(1)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到當地人事部門審核備案,並在審核備案表或就業協議書上蓋章:此種情況畢業生的所有關係將直接派到畢業生工作單位。

(2)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當地人事部門不能審核備案:本人可在單位工作,但戶口、檔案可回原籍,也可掛在人才服務中心。

(3)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只是暫時沒有到所在地**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審核備案:可先提供工作證明,作為學院了解畢業生就業去向和統計就業率。待審核備案手續辦完後,再辦派遣。

四、由於各種原因暫時不能簽約,怎麼辦?

(1)由於各種原因暫時不能簽約,必須提供工作證明,以作為學院了解畢業生就業去向和統計就業率所用,戶口、檔案暫時保留在學院。

(2)畢業生須將工作證明和「要求把戶口、檔案保留在學院的申請」在2023年5月20日前由系部收起統一交到學院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這樣,戶口、檔案方可保留在學院兩年。

五、簽訂協議時應注意的問題

1、 查明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

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一般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指標和錄用自主權。

2、 按規定的程式簽訂協議

畢業生憑學校發放的就業協議書,在與用人單位簽約後交學校就業指導工作處。

3、有關條款的內容必須明確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簽約時,盡量採用示範條款。如確有必要進行變更或增加,亦應在內容上必須明確。

4、注意與勞動合同的銜接

由於畢業生就業協議簽訂在先,為避免在日後訂立勞動合同時產生糾紛,應盡可能將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體現在就業協議的約定條款中,並明確表示在今後訂立勞動合同時應予以確認。

5、 對合同的解除條件做事先約定

畢業生就業協議一經訂立,就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不得隨意解除,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六、 就業協議的解除

就業協議的解除分為單方解除和雙方解除。

單方解除,包括單方擅自解除和單方依法或以協議解除。單方擅自解除屬違約行為。單方依法或以協議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業協議有法律上或協議上的依據,此類單方解除,解除方無須對另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雙方解除是指畢業生、用人單位,經協商一致,取消原訂立的協議,使協議不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均不承擔法律責任,但須徵求學校同意。

七、 違約責任及畢業生違約的後果

畢業生違約,除本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外,往往還會造成其他不良的後果,主要表現在:

第一, 就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往往為錄用一名畢業生作了大量的工作,一旦學生違約,會給用人單位造成被動。

第二, 就學校而言,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行為認為是學校的管理不嚴,從而影響學校和用人單位的長期合作關係。

第三, 就其他畢業生而言,違約會影響其他畢業生的就業,造成就業資訊的浪費。

2樓:心瓶泣荷

就業協議書和勞動合同有什麼區別

就業協議書,是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制定的,為高校應屆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簽訂就業協議的一種書面合同。其內容主要體現畢業生情況和意見、用人單位情況和意見及學校意見,其協議約定僅指學生在畢業後到用人單位去工作的乙份書面合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簽證部門是各級縣、市人事調配部門。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同企業、事業等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是依據《勞動法》規定以書面形式訂立,其中載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合同終止等條款,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勞動合同的簽證機關是各級勞動行政部門。

就業協議僅僅是確立了畢業生和用人單位之間勞動關係,勞動合同更進一步確立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因此,畢業生千萬不要認為和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就萬事大吉,應注意報到後及時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為了更加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畢業生可在簽訂就業協議時了解勞動合同的內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條款,畢業生也可向招聘人員索要樣本或影印件。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前,也不可忽略就業協議書的簽訂。因為高校畢業生就業是通過各級人事調配部門在規定時間內來落實的。畢業生持學校發放的《畢業生報到證》和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到用人單位所屬縣、市人事局辦理報到手續,並憑其開具《行政介紹信》到具體的用人單位報到,此時的畢業生具有幹部調動性。

否則,畢業生就不具備幹部調動性,對今後的技術職稱評定、晉公升、社會養老保險、退休年限等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急 就業協議和就業合同的問題

協議是三方籤的用人單位 學校 學生。學校對在學生一年內有改派的義務,換句話說學校對學生的檔案可以儲存4 5年,專本的區別。簽完就業協議,視為有就業意向,檔案和戶口就會派到簽訂的單位。但是簽訂就業協議,還不能正式參見工作,因為沒有法律保障,因為在正式工作前單位會與學生簽訂勞動合同,這時你就可以工作了!...

就業協議是什麼,請問就業協議書(三方協議)是什麼啊?學校發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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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公司簽訂了就業協議,公司不接受戶口檔案。我想把戶口檔案放在當地人才現在該怎麼辦?就業協議已簽

雖然說你的就業協議已簽,但是你的檔案和戶口都是要自己解決的,換句話說你現在的就業協議書對你來說沒有什麼約束力。你可以按照自己以後的發展方向決定自己戶口和檔案的去處。如果你以後會靈活就業的話,就將檔案和戶口遷往原籍。如果你想在外面的大城市長期發展下去,就把戶口和檔案掛在當地的人才市場。祝你好運 程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