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你們的試用期定了多長時間,若是在試用期內是沒有補償的;
如果已經轉正,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補償為每滿一年,補償1個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資。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如果在試用期,就只能接受事實
但如果已經轉正了,可以獲得補償的,好像不到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具體你問問勞動諮詢的**
3樓:匿名使用者
要賠償多乙個月的工資,到當地的勞動部門去申訴!
我去年8月份被公司平白無故辭退了,連辭退通知書都沒有,就說第二天讓我不要來上班我現在要想告他可以嗎
4樓:還你祝福
1、無故解除勞動合同,要給雙倍補償金。補償金的標準是自08年起,每工作1年給乙個月,超過半年不到1年給1個月,不到半年的算半個月。雙倍就是在這個基礎上翻倍。
但是很難,一般單位都會找個理由,但是單倍的賠償金一般沒有問題。這個月工資標準以最後12個月平均收入數為準,不到12個月的,按照實際平均。
2、即使有理由的解除合同,也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或者多給1個月工資。
3、沒簽勞動合同的,是在第2個月至第12個月給雙倍,不是全部雙倍。
4.勞動糾紛只能先申請勞動仲裁,再訴訟。仲裁時效為1年。1年不去仲裁的話,就不受支援了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可以的。公司沒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員工,員工可以要求公司賠償。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公司沒有合法理由進行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你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或仲裁。注意收集好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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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強制辭退,讓我下周一不要去上班了,我該怎麼辦?
6樓:簡簡單單
1、要求公司出具解除合同的證明給你。
2、如果收到明確的解除合同通知的話,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雙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3、收集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像工作證,居住證、勞動合同,社保等。
7樓:匿名使用者
即使公司認為你不能勝任工作,也應當先給你安排另外工作,如果還是不能勝任,則可以提前乙個月通知你或支付乙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同時還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你所在公司不能證明你不能勝任工作,而無端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賠償金,相當於四個月工資,相當於12000元。
8樓:天地大同
公司為什麼要解雇你呢,是自己工作沒做好,還是什麼的?
被辭退如何賠償,被公司辭退應該怎麼賠償?
沒簽勞動合同,你可以主張雙倍工資啊!超過一年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沒有提前乙個月通知的還要再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金,補繳其餘的社保,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可以要求補足。應該賠的挺多的,這場官司打下來很划算的,反正仲裁是免費的,如果...
被公司辭退應該怎麼賠償
勞動法辭退員工的補償標準 根據 勞動合同法 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
被公司辭退的賠償標準,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如果因為客觀情況導致合同的履行需要變更,而雙方又協商不成的話,按照 勞動合同法 的規定,公司需要提前乙個月通知你解除合同或者支付乙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解除合同並且同時支付你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給乙個月。幫你算了下,公司需要支付你1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以及從05年1月至2011年7月共計7個月工資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