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如果你們小區設計圖紙有自行車棚的話,不算違法。如果是小區內業主大會投票同意建設自行車棚用於小區業主停放車輛,這也不算違法。如果是城管來找你們說什麼違法,你可以向當地房管部門要求協調處理。
2樓:匿名使用者
物業更改社群車位為車棚,是要經過業主大會通過。並且社群公示(顯眼位置)之後才可以實施的。社群內不屬於城建規劃範圍內
在小區裡搭建自行車棚違反城鄉規劃法嗎?請專業人士回答,謝謝!
3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如果你們小區設計圖紙有自行車棚的話,不算違法。
如果是小區內業主大會投票同意建設自行車棚用於小區業主停放車輛,這也不算違法。如果是城管來找你們說什麼違法,你可以向當地房管部門要求協調處理。
如何確定居民區裡的車棚是否是違章建築?
4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居民區裡的車棚,沒有取得批准建造的就是違章建築。
違章建築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的建築物和構築物。
屬於違章建築,任何建築的內外變動(加高加長加寬加深加厚等)未經過審批都屬於違章建築,如果對你影響不大,只好聽之任之,車棚加長主要占用公共空間處理比較複雜還浪費時間。
5樓:此處再略去倆字
1、規劃部門
2、城市管理部門
3、如果沒有上述部門之一的審批手續,就是違章建築,你可以到上述部門投訴,要求拆除。希望幫到你。
6樓:天天左鄰右舍
基本的判斷是 所使用的土地所有權!。。既然是公共的車棚。。就是說是公家的用地??
那要是老人在聊天。貌似也跟車棚的使用權關係不大吧。。確實這是民事。。
和人的道德和素質關係問題了。。。貌似這個部門。不太好管。。
要是需要就找城管 質詢下哦。
小區物業是否有權利在小區空地處修建電動車棚?
7樓:金果
《物業管理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占用小區公共區域修建建築物。經過業主大會和規劃部門同意可以實施。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五十條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
物業服務企業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臨時占用、挖掘的道路、場地,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五十四條
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七十六條 業主決定建築區劃內重大事項及表決權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籌集和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六)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決定前款第五項和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前款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第八十一條 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管理
業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也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對建設單位聘請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業主有權依法更換。
第八十二條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與業主關係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據業主的委託管理建築區劃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並接受業主的監督。
8樓:匿名使用者
經過業主大會和規劃部門同意可以實施。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房地產管理法、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城鄉規劃法相關規定,小區內空地搭建公共設施的必須經過業主大會同意並且報請當地規劃局批准才能施工。
小區內的空地是廣大業主共同的使用權,進行改建擴建必須經過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和專用面積三分之二業主同意才能通過,費用由專項維修資金賬戶列支,產權歸廣大業主所有。
物業公司如果在車棚經營管理中產生的收益必須交業委會用於公益支出,不得中飽私囊。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有成立業委會嗎?如果有的話可以通過業主委員會進行。如果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的話,物業可以發出徵求意見公示,這樣做比較好,如果大多數業主同意,不危害其它業主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建設車棚,當然要報執法部門同意。
涉及到強行搭建車棚,應該是有部分業主的利益受到侵害,還是要看這個地方是不是公共區域,是否影響業主出行及採光等。
地點的選擇盡量符合業主利益及使用監管方便的地區,當然建議利用地下部分進行電動車存放,這樣更好,安全也有保障。
小區內地下車庫的所有權與使用歸屬是怎麼規定的
10樓:上官紫沙
地下車庫的產權屬於全體業主享有。
物權法明確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其歸屬由當事人通過**、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第七十四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物業攔著小區大門,有車業主不辦停車位就不讓進,合法嗎
不合法。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七十四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 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 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 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八十一條...
不是小區業主,車停在小區裡繳了停車費,前擋玻璃被砸了物業有賠
小區交停車費一般是場地的租賃費,物業不負責車輛保管義務,即對車輛毀損等不承擔責任。當然,車輛進入小區時候,小區門衛會發一張停車卡,看看停車卡上有沒有特別說明,如果未寫明 不負責保管 等字樣,物業有一定的賠償責任。如果車子停在小區裡,擋風玻璃被砸壞了該怎麼賠?應該報警嗎?要滿足以下兩種情況中的一種是有...
車停在小區收費停車位被撞物業有責任嗎
這個要看你繳納的費用是哪種型別的,是停車管理費還是車位清潔維修費,說法是不一樣的。如果是前者,物業肯定要承擔責任 如果是後者,物業公司沒有任何責任 根據 物業管理條列 第四章第三十六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 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