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家庭暴力導致的離婚種種,婚姻法關於家庭暴力的規定有哪些

2021-04-17 11:13:15 字數 5280 閱讀 4536

1樓:華律網

如果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根據《婚姻法》第43條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受害人要求依法處理的,公安機關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機關要求處理的,公安機關不予處置。《婚姻法》第43條第3款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愛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2樓:金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條第二款: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三條: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五條:

「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二條:

1、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2、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3、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4、虐待家庭成員,受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5、寫恐嚇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脅他人安全或者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6、脅迫或者誘騙不滿十八歲的人表演恐怖、殘忍節目,摧殘其身心健康的;

7、隱匿、毀棄或者私自開拆他人郵件、電報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條:

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條:

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給予訓誡,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五條:

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向公安機關報案,造成嚴重後果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六條:

負有反家庭暴力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樓:長沙金龍律師

1、婚姻法

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四條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四十三條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第四十五條 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一條 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所稱的「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4樓:民商法苑

我國婚姻法禁止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訴訟離婚中,調解無效後應該判決離婚的法定情形,同時也是無過錯方索賠的法定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四十三條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離婚訴訟中家庭暴力如何認定

5樓:華律網

(1)家暴可以通過報警,獲取報警記錄、傷勢鑑定等證據(2)配偶有家暴情形的,可以起訴內

離婚,法院經容

過審理後,依據夫妻感情是否已經破裂,來判決是否准予離婚。如果證據不足,第一次起訴離婚,判決准許離婚的可能性不大,尤其是對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可能需要二次訴訟來實現離婚。因此對於有家暴情形的建議通過報警、尋找證人等方式,蒐集相關證據之後提起離婚訴訟。

6樓:愛喝粥

司法實踐中,關於如何認定家庭暴力存在著較大分歧,主要有以下幾種觀專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是屬否構成家庭暴力,應當以行為是否造成一定的傷害後果為依據,沒有傷害後果,難以認定暴力的程度,無法認定有家庭暴力存在;如果被告有多次故意毆打妻子的行為,即使沒有造成傷害後果,也應當認定為家庭暴力。認定家庭暴力,應視情節為標準。

第二種觀點認為,家庭暴力是傷害對方的一種行為,只要被告實施了足以傷害對方的行為,就應當認定被告的行為屬於家庭暴力。

第三種觀點認為,對於被告的行為是否認定為家庭暴力,不能簡單地僅以被告的行為後果或情節為依據,也不能僅以是否構成犯罪或是否足以導致傷害後果為依據,而應當從被告行為的主、客觀等全部因素予以綜合考慮。

上述三種觀點,從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們審視家庭暴力問題的不同角度。

本案中,原告陳述自己遭受家庭暴力,顯然屬於舉證不足,兩人產生糾紛的主要原因是由日常瑣事引起,其遭受家庭暴力的事實不能被法庭所認定,原、被告之間的婚姻關係並沒有徹底破裂,仍然有恢復和好的可能,人民法院判決不准兩人離婚,有利於該家庭的和諧穩定和生產生活。

《婚姻法》關於家庭暴力的條款?

7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實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實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2、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可以將家庭暴力事件的發生作為離婚的法定事由,也就是說,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以受到暴力侵害為由作為離婚的條件,作為法律賦予受害人的一項權利,受害讓也可以不提出,法院也不能以此為由判決當事人離婚。

3、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申請離婚後的過錯賠償,即在離婚後可以依據《婚姻法》關於離婚過錯賠償的規定,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同時受害人可直接依據《民法通則》的規定,請求加害人承擔侵權損害賠償。

4、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婚姻法》作為民事法律,不就家庭暴力行為規定單獨的罪名,家庭暴力行為是否構成犯罪以及如何處罰,必須通過刑法解決。例如,我國刑法規定了虐待罪、故意殺人罪等,若家庭暴力符合這些罪中某乙個罪的構成要件,便可以依照刑法關於該罪的規定予以處罰,受害人可以依法獲得有效救助。

家庭暴力離婚手續怎麼辦理,家庭暴力,如果要離婚,法律上會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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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觸犯哪條法律法規,關於家庭暴力有哪些法律條例

家庭暴力法律最新規定 1 根據 婚姻法 第43條和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的規定,受害人要求依法處理的,公安機關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機關要求處理的,公安機關不予處置。2 婚姻法 第43條第3款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愛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3 ...

急 關於這種家庭暴力該怎麼解決?婚姻法有什麼規定

按實際情況,家庭暴力涉嫌虐待刑事犯罪,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進行處理 另外婚姻法規定,家庭暴力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在離婚的同時,有權要求實施家暴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犯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