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患病是不可以申請補償的,但是,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婚姻法》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患病是不可以申請賠償的,可以申請賠償的情況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樓:玲瓏望月明
樓主你好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中明確了幾種視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的,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其中第三條規定了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起出離婚,具體情況如下。
1、婚前隱瞞精神病,婚後經治不癒,
一方患有精神病,為了能夠穩定婚姻達到婚姻的成立,向婚姻的另一方隱瞞了自己的病情,在結婚後,一方犯病,致使另一方知道了病情。犯病的一方經過多方尋醫問診,並且沒有得到控制,而且有可能更加嚴重。
2、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
一方婚前有患有精神病,婚姻的另一方也知道其患有精神病的,而且另一方明知道一方有精神病,還要和其登記結婚的。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癒的。
一方婚前沒有精神病史,而在結婚之後,突然得病。發病的一方經過多處診治,病情無法控制而且經醫院診斷其精神病再也無法**的。
只要符合以上三種情況之一的,不論結婚的另一方是否知道婚姻的一方有精神病,均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或者雙方協議離婚。在審判實現中,法院會如何判決哪?
4樓:家事法苑團隊
從妻子患上抑鬱症單一的看不屬於離婚補償條款情形,但綜合其患上的具體情形和因果關係,綜合考量分析則可以尋求相應的離婚救濟。
第一,妻子對家庭負擔過多義務,因壓力過大患上精神抑鬱症,離婚時則可以請求另一方予以補償。法律依據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
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二,妻子因丈夫婚姻存續期間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過錯情形,即重婚、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等重大過錯而患上抑鬱症的,可以請求離婚精神損害賠償,該賠償是對無過錯方精神痛苦損害的撫慰,進而維護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
第三,如果妻子因患抑鬱症**導致生活困難,危及其基本生存利益,且在丈夫具有負擔能力時可在離婚時獲得適當經濟幫助。
以上原因與患上抑鬱症之間的因果關係均需要予以證據佐證說明,證明難度較高,確實存在上述情形,應及時留存相應證據,以避免陷入舉證不能的訴訟困境。
總之,如果不符合法律上規定的家務勞動補償、離婚損害賠償、經濟幫助的範疇,只能是主張「照顧女性原則」,讓法官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予以照顧,而無法獲得確定的補償。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照顧女性沒有統一的標準,有時候照顧女性原則對女性的照顧,可以達到一定程度上補償的結果,要跟法官體現出女性的弱勢,爭取能夠照顧女性。
——家事法苑團隊段鳳麗律師
如何安慰抑鬱症家人,家人得了抑鬱症,我們應該如何安慰他?
要是想要安慰抑鬱症家人的話,那麼就要告訴他們,抑鬱症也是可以治好的,不要擔心他們的病症,總有一天會完全 所以不用擔心,要用正能量去影響他們。想要安慰抑鬱症的家人。首先要做到了解他們是為什麼得的抑鬱症。他們在跟你訴說原因之後,你在為他們解決煩惱。為什麼會得抑鬱症?肯定是有其原因。所以你們要就原因的所在...
女兒得了抑鬱症我應該怎麼辦,女兒得了中度抑鬱症老公脾氣又燥我該怎麼辦
輕微抑鬱症是不需要吃藥的,可以通過心理 和自我調節來 家長要理解孩子,多鼓勵孩子,多帶孩子去戶外走走,同時要教給孩子如何自我調節,方法如下 1 平時多聽 讓優美的樂曲來化解精神的疲憊。輕快 舒暢的 可以使人的精神得到有效放鬆。開懷大笑是消除精神壓力的最佳方法。有意識的放慢生活節奏沉著 冷靜地處理各種...
有個朋友得了抑鬱症她媽媽讓她住精神病院她特別傷心的告訴我的其實她最近有點好轉了昨天還和我商
心理諮詢師周非非 抑鬱症是不必到精神病醫院的,完全可以通過心理諮詢 希望我能夠幫到您的朋友! 可以要求住院大型國有醫院的心理科住院部,環境優於地方普通精神病院,同時住院時間也會大大縮短。 她都有哪些症狀呢?是醫院診斷的抑鬱症還是自己或家人感覺她是抑鬱症?其實現在很多人都在說自己是得了抑鬱症,但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