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你不應該提出索要"分收費"!為自己討個說法可以蒐集相關證據起訴他!
第二:所謂的分手費雖說符合情理,但無法律依據。
第三: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如果你以威脅或要挾手段強行要其"分手費",責構成敲詐勒索罪!
所以,還是請您放棄您的想法吧!看的出來你妹妹年齡不大,每個人都要經歷戀愛的非成熟期到成熟期!相信被欺騙一次感情也不是很糟糕的事情!
如果您實在氣憤,可以用我們中國人慣有的方式,糾人教訓那男的一頓,但是不要張揚,這樣對你妹妹名聲不好!
2樓:匿名使用者
啊,是你要分手費啊,我還以為是對方要啊.
這當然是不行的啊
3樓:藍若卿卿
愛乙個人是無償的,就算是分手!!!
如果乙個人曾經和你在一起,但是現在無緣繼續下去的話,那也是緣分的終結!
假如他/她要問你拿分手費的話,他/她一定不愛你!!!!
所以這種人根本不需要你的理睬!他/她很可憐!!!
4樓:濰坊許子龍
首先你要清醒.理智.你應該先保留證據.之後去諮詢律師.但是你不是自己在去敲詐他.要通過法律為你妹妹討公道.還要給你妹妹留面子.我支援你兄弟
5樓:匿名使用者
你收集一定的證據,比如**錄音,手機簡訊,之類的,你可以去告他!
6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是告他, 如果你自己去要損失費, 極有可能被法院認定敲詐勒索罪, 真的, 電視上很多這種事情的, 本來自己是原告, 如果你向他要錢, 自己可能成為被告,還會被判刑, 小心
7樓:冠子帆
不算,可見他傷害別人太深了,是應該要相應的回報.
8樓:匿名使用者
靠,告他去,還反了他了。.
9樓:白石青雲
就是,去法院告他!!
10樓:修真無門
你要是這樣他能告你去
11樓:伊淑鵬
怎麼還有分手費,莫名其妙,你們可以向他提出賠償,,,,
12樓:匿名使用者
算是~!~!用法律起訴他
要求他索賠損失費```
13樓:︶ㄣ歹匕惢
除非法院判決的精神補償..要不自己拿就不行.
14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要分手費 你去告他
15樓:士式張軼律師
情侶分手,女方要分手費應該給嗎?算不算敲詐?
分手以後威脅要分手費算敲詐勒索罪嗎?到處造謠算是侵犯我的人身權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哇靠!四抄樓是什麼心襲態啊!每個人都有權利追求自己的幸福好不好,明明不愛了還要勉強在一起才是更深的傷害,畢竟還沒有更重的責任,為什麼不能分手?
而且這種人小肚雞腸心理**,分手才是最明智的吧!
樓主我們都支援你報警~或者告他去~
1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絕對不bai能給錢,因為你要du明白乙個事zhi情,就是你這次
dao給了,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永
專遠不會屬停止。
你應該立刻用法律**保護自己。
首先,將你家**換成來電顯示和錄音**。
其次,將他發給你朋友的那些侮辱你的東西收集起來,當成證據建議你最好去諮詢下律師,看看什麼樣的證據才是充分的,然後對症下藥。
18樓:匿名使用者
把他給你家的**錄音,在錄音中和他還還價錢,意思就是把他威脅你敲詐你的話錄回下來成為證據。包答括他給你親友發的簡訊。這些都是證據。
有了證據之後,先和他談談,告他後的後果,也和他家人談談,不要對彼此的傷害太大,防止他出來後報復你。還不行的話再告他。
19樓:男光棍兒
一看你就不是什麼來好源東西,你說的這些無非只有一種可能, 你是揹著你前男友和別人搞曖昧, 等時機成熟了 沒有利用價值了 就把話說白了 還說什麼好聚好散!呸! 他現在這個樣子都是被你逼的!
如果真的不在乎你,說句實話,男人就當花錢嫖了!在乎你才這麼對你,不在乎你理你幹嘛!
20樓:匿名使用者
我同意上面說的! 你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21樓:匿名使用者
收集證據!就馬上打110,告他,千萬不要放過這種人!
22樓:乙個3字
合就來不合就分``
沒有誰對不起誰``只要誰在呼誰```像這種自己得不到``還不放手讓別人幸福``心理有問題``如果是我``馬上打110 不理他不要打他``這種人就是無賴```打了他又說什麼湯藥費``我要報警```
23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是報警了,他對你不仁先,你對他不意天經地意
24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告他..又沒有結婚,為什麼要錢呢?
不牽扯夫妻財產呢..
25樓:匿名使用者
你手機能錄音嗎?把他的通話錄下,到法院起訴。
26樓:爆公尺花子
算,必須立即用法律的**來保護自己,他這種行為已經比較**了,必須及時的打擊到底,不然以後你會更痛苦
27樓:匿名使用者
算,建議你去有關法律部門,維護自己的權益!
28樓:匿名使用者
告訴他媽媽`
哎``告上法庭``賠死他!
收集證據!
29樓:我夢天涯
算,絕對算!
110報警!
30樓:情感諮詢專家
我倒想看看這場戲如何收場,相信上帝一定會責罰那個最先背叛的人
31樓:路政管理
最好報警吧!很管用的,別的沒什麼好的方法啦!
32樓:露露
110,告他。千萬別妥協
33樓:匿名使用者
分手費? 我靠 誰欠你的啊 b人!
要分手費算不算敲詐
34樓:華律網
分手費,這是乙個大家都不陌生的詞,但是對於他到底合法與否,其實很多人是不清楚的。情侶之間分手一方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費一般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援,但也不被法律所強制。簡單下定論說索要分手費是敲詐顯然是不準確的,確定索要分手費是否為敲詐,應該從以下幾點來認知:
1、敲詐行為是一般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而情侶間的分手費通常是一方認為自己的青春被耽誤了,對方要補償自己,並非無故索要財物;2、敲詐表現為行為人採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情侶之間索要分手費往往會鬧僵,索要一方說出一些氣話也所難免,例如說你不給分手費,我就怎樣怎樣之類的話語。但也不能簡單的認為這樣就是敲詐了,因為敲詐還有金額的規定如果金額過大或者涉及到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涉嫌敲詐的可能;一方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手段,向另一方強行索要分手費的,並且數額達到二千元以上的,屬於犯罪行為,涉嫌敲詐勒索罪。
可以合理合法的方式提出,進行協商,但切莫採取非法手段進行索要,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35樓:七台河李陽平
要分手費只是當事人提出了主張,是否達成合意需要相對人的確認或予以,相對人占有主導權,因此僅主張分手費不屬於敲詐行為。
如果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用對被害人實施暴力、威脅、要挾的方法,強行索取數額較大財物,則涉嫌了敲詐勒索罪。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暴力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敲詐勒索罪是一種重要的侵犯財產罪,其犯罪物件是公私財物。
36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可以,但必須由她老公出面找你要。你看她怕不怕。。。。
37樓:rambo王
算,她爽了還和你要錢,自己還是要自重
38樓:匿名使用者
算。,......................
情侶分手索要分手費 這算是敲詐嗎
39樓:博博靚仔
看是女孩子還是男孩子,如果是男孩,哪來的去哪,本姑娘還沒跟你要青春損失費,你還管我要分手費,如果女孩子是感情的背叛者,那就另當別論了,如果因為在談戀愛的時候男孩子買了一些比較貴重的東西,還給他就是了;如果是女孩子,這種情況把你欠她的還清就是了,如果你是真的喜歡他,給一點青春損失沒關係了,畢竟人家也賠了你那麼久,當然也要看你自己的經濟條件,最後這樣的女孩離她有多遠就多遠,這感情摻雜了物質金錢,本身已經變味了,不值得回味了
40樓:18是夢終空
不算敲詐 小額的東西 沒必要這麼計較 如果是數額比較大的互相送的東西 還給他就好 如果是要什麼青春損失費 一耳光扇過去 瀟灑的走人
41樓:我乃孫大聖是也
不算。讓她問問物價局的標準可以給她
42樓:det迷心咒
是那種呢?是你跟ta提分手ta跟你要分手費嗎?
法律如何判定戀愛分手費是否等於敲詐勒索
4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分手協議是不是贈與合同?
我國合同法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贈與合同的特徵是一方將自己的財產無償轉移給對方,但以不含有等價、有償或解除某種關係為前提。
男方為了解除與女方的同居關係而與其簽訂分手協議,依據是男方給對方造成一定的傷害。這樣就使得協議含有了等價、有償等條件,違反了贈與合同中「無償」的本意。因此,分手協議不是贈與合同。
一般來說,分手協議裡面包含了「分手費」的一些安排,如果是一方自願給予,法律在所不問,法院也是不干涉的。但是,如果分手協議不屬於完全「無償」的贈與合同,而是帶有一些補償性質的雙方約定,那麼在法律上也很難得到認可,以此要求法院判決對方給付所謂「分手費」 是很難獲得支援的。
2、分手費算是敲詐勒索嗎?
所謂的分手費雖說符合情理,但無法律依據。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如果以威脅或要挾手段強行要其"分手費",責構成敲詐勒索罪!
3、分手後,之前所送財物能否要求返還?
我國婚姻法不保護婚約,戀愛關係也不具有法律約束力,解除婚約、中斷戀愛關係是當事人的自由權利。任何一方均可隨時宣告解除婚約。但是,在解除婚約、中斷戀愛關係時,往往發生財產糾紛,其主要表現在遭受財產損失的一方要求對方給予財產損失的返還。
由此引起的糾紛,在處理時一般遵循以下原則:
(1)對訂婚造成的財產損失,如舉行訂婚儀式請客送禮耗費的錢財,以及戀愛過程中雙方吃喝玩樂共同耗用的財產損失,解除婚約時一般不得要求賠償;
(2)戀愛、訂婚期間,一方贈送給對方親友的財物,無權要求返還;
(3)訂婚、戀愛期間,互贈一些財物,這可以視為一種正常的贈與關係,一方送給對方的財物,如果數量不多,價值不大,一般不得要求返還;
如果財產數量多,價值大,或者遭受財產損失的一方因送禮或其他花費而導致生活困難,可要求對方全部或部分返還,若贈與物已毀損而不存在,可折價補償;
(4)一方贈與對方的錢物是復員費、轉業費、醫療費、傷殘費或撫卹金等,如因收受財產一方提出解除婚約或中斷戀愛關係,則應返還全部或大部分;
(5) 一方親友贈送給雙方的財物,一般不能要求返還;對借婚約、戀愛為手段騙取錢財的,如果情節輕微,則應給予批評教育,要求追還財物;如果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男女分手要分手費算敲詐嗎
44樓:匿名使用者
敲詐是刑事犯罪的一種,《中國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會對敲詐這種行為有明確的描述及相關的行為判定標準。 如果索要方涉及到刑法中所描述的行為,可以保留索要方的相關行為證據,然後向派出所報警。 但是索要分手費這種行為並不一定會觸及刑法,只是道德人性倫理上的一種極端的表達方式,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置之不理。
分手前互相為對方購買的貴重物品,在法律上叫主動贈予,贈予人沒有強迫追回的權利,法律不於支援。 既然法律不管,就降級到乙個道德層面了,所以呢,可以協商解決,也完全可以置之不理。 個人意見,供參考!
女人找我要分手費算不算敲詐,乙個女人找我要分手費算不算敲詐
這種事情法院肯定不會受理的,屬於民間糾紛。所以你只能和她私下解決,但是我不建議你給一分錢分手費,和她講道理肯定不會有任何結果,你可以換手機號,換 號,先跟她冷戰也不說你娶她也不說分手,把問題留給她。這個生意投放到 的經濟就像太陽照到那裡亮到那裡,所以這套模式被各國成為 亮點經濟 98年引進我國靠著各...
分手費的事,大家評評,分手要分手費合理嗎
沒有分手費的說法。這個不受法律支援和保護,是否付費,全在乎當事人決定。如果沒有登記,就沒有責任,登記了就要按離婚處理。盡力就好了,走人吧。我是個女生,也談過不少次戀愛,世界上哪有這樣的事情的,他家的女兒生病了,那是他家的事情,你給他錢作醫藥費,那也算仁至義盡了,就是買斷這幾年的感情也足夠了。現在他們...
你分手後會要分手費嗎,分手後要不要給分手費?
看到這個問題我就覺得很荒謬,人不都說了愛情不是買賣嗎?為什麼要用金錢來買斷感情,再說假如說兩個人已經分手了,那麼說明之間感情就不存在,那麼何必要為了一段不存在的東西而花錢呢,分手費,呵呵,簡直是開玩笑。並不是因為我是乙個男生,就向著男生說話,我覺得女生要分手費,這純屬是無理取鬧,什麼叫做分手費?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