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賣給了別人,但沒過戶,遇拆遷時補償款應歸誰

2021-05-05 16:25:32 字數 1569 閱讀 6280

1樓:

給他補償款的話,根據法律方面應該是給戶主本人的,肯定不會給你的。

2樓:乙個酸的檸檬

在法律上是給房產證上的那個人的,但實際上是那個人的了。

3樓:

既然你沒有過戶,最後補償款肯定是給戶主的。

4樓:風蜂蜜柚子茶

我覺得拆遷的時候補償款應該給主人賣給的那個人

5樓:wybzd哈哈哈

我覺得應該是給買宅基地的那個人,因為現在已經是他的了。

6樓:夔恰子

這種事情也是很難說的,感覺最後應該還是會給自己的。

7樓:拱靜曼

我覺得沒過戶的話,拆遷款還是會退給你的。

8樓:我想說說

賣了自然就歸別人了,人做事要對得起良心,不要見利忘義!明白嗎?

9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這樣的補償款那應該還是貴他們自己的。

10樓:精神伴侶海鷗

其實對於這種情況來說,是由於綜合方面來進行參考的。

11樓:萌萌不知道

房產證上的名字是誰的就是誰的啊,人家肯定是看房產證的啊。

在農村的宅基地賣給別人以後以後被徵收,拆遷款該怎麼處理

12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宅基來地不能買賣,但

房產在本村村自民中可以買賣,一旦bai房產過戶,du買賣合同有效,拆遷時,zhi補償屬於dao房產所有人的了。

2、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1]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第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13樓:匿名使用者

北京拆遷律師賈啟華,你好,如果已經過戶了,那麼拆遷賠償應當歸買主

14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說到買賣宅基地是違法 那你賣地是不成立的話是否造成特大金額詐騙呢?

15樓:九龍皇朝

就衝你問的問題,你有什麼良心?還有道德?

農村宅基地賣給了外村人是否合法有效

不合法,宅基地只能在本村交易,廣義上屬於村集體財產,是個人財產,如果已經成功5 7年的 那麼法院會按照合同執行,有相關案例,以前可以,現在合同無效,我於1996年購得一處集體土地的房子,有協議合同,但沒有辦理產權證和戶口的遷入,現在面臨拆遷,請問我能得到哪些利益訴求 農村宅基 地是僅限本集體經濟組 ...

我車子賣給了中介沒過戶,他現在又賣給了別人。我只和他寫了轉讓協議,以後出事會找我。我該怎麼辦

雷都樂 車友,你說的這種情形在當今許多更新車子過快的年代,還是比較普遍的現象,不用去擔憂哈。只不過你要好好收藏好轉讓協議書,以此為憑,是可以化解風險的。另外,你在可能的情況下,還是要催促買方還是要儘快將車子的過戶手續完善了,不然產生節外生枝的事情,也是划不來的。如果是你出讓的車子就是到了那一天,因下...

我車賣給別人但沒過戶,出事了一死7傷交警找我我沒去過

按照 道交法 以及相關實施辦法的規定,只有實際車主和肇事司機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您的這種情況,主要問題還是在於舉證,只要您能夠證明您的車已經賣出,您不是實際車主,那麼您是不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您還是應當去法院參加 的,的目的是為了查清事實,因為肇事司機承認您已經將車賣出,所以,能夠證明您不是實際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