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杭州孔律師
一、打鬧如果是打架,則可能構成過失致人死亡,不負刑事責任。
二、打鬧如果純屬玩耍,則構成意外事件,不負刑事責任。
三、死者家屬可以向對方家長提出民事賠償。
四、養子關係沒有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如果***的孩子沒有監護人,而被害人的父母與其辦理了領養關係,那麼就有法律上的撫養和贍養義務。
2樓:
判斷"過失"還是"故意",關鍵在於當事人行為時候的主觀心態是什麼.大家前面一致認為是"過失殺人",我不敢苟同.因為"過失"分為"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過失",前者是指當事人在行為時候應當遇見被害人會死亡,由於自己的疏忽大意而沒有遇見到.
後者指的是行為人已經遇見到了自己的行為會使被害人死亡,只是由於過分相信自己,而認為行為不會使被害人死亡.綜上,都不符合當事人行為時的主觀心態.根據《刑法》的相關司法解釋,在當事人打鬧中所負責任與行為結果相關,所以行為人其實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是應當負刑事責任的.
但應當從輕減輕處罰,其不允許判死刑.
3樓:小吉娃
屬於意外事件.
第一,因為當時沒有沒有殺人的故意,所以肯定不是故意殺人.
第二,也不是過失殺人.因為是不小心手肘打到後腦勺而不是原本就要打過去,如果是原本就用手肘打後腦勺,則存在可能預見有危險發生但由於其他原因未能預見而至致人死亡.即過失殺人.
所以是意外事件,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意外事件不負刑事責任.所以既是你不答應死者父母要求做他們的乾兒子也不要緊的.
還有,做他們的乾兒子不代表就形成了養子女關係,這是不同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客觀上過失殺人而主觀上沒有殺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投毒罪,應負刑事責任。所以下面不用我說…
5樓:快樂天使8號
判刑的可能有點大,百分之88
把燕子不小心壓死了應該怎麼辦,開車不小心壓死蛇了怎麼辦
不小心的話,可以好好給它安葬,說聲對不起,以後要小心一點。既然已經變成不可改變的事實,那就好好把它埋了吧。以後多注意一些。不要再壓到其他的小動物。不小心壓死燕子是無意之過,可以挖個坑掩埋了。像這種情況的話應該不是特別多見,如果你不小心的話,只能說給他找個地方給他安葬一下,像這樣的話對他還是乙個比較好...
如果不小心愛上了人怎麼辦,如果不小心愛上了乙個人怎麼辦
你在來個一不小心就把他追到手了,如果你喜歡他就認真考慮一下 如果你不喜歡,而他是個好人,那先做朋友 如果你完全不喜歡,就直接跟他說 在過一段時間看看怎樣吧 愛乙個bai人就是付出你du的愛去愛她 他zhi 你愛他 她 就會dao 包容他版,理解他,支援他,喜歡權他,為他高興,為他痛,為他分憂,又為他...
手機不小心進水了怎麼辦了,Find X不小心進水怎麼辦
手機進水以後,把手機拿出來,以後不要開機,把水控乾,如果能拆開後殼,把後殼拆開,用吹風機把水吹乾,然後一直晾上兩三個小時,然後再開機 手機不小心進水了該如何搶救 如果是手機不小心進水的話,那麼千萬不要再手機進水的情況下開機,因為自然會直接燒壞裡面的主機板,先用吹風機把手機吹乾,以後再考慮開機 像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