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普通高校學生
涼拌,你自己曠工違反了合同上的規章制度,被解僱合理合法!唯一不合法的就是,你可以追回之前工作時間的工資,前提是你要有證據,才能去勞動局告,沒證據也白搭
2樓:生而神明
工廠要你離你就不得不離,但自己的利益要爭取,比如相關的手續要辦好,像養老、醫療、工傷等保險接續手續,以及離職之前的工資,還有相應的離職賠償金。如果工廠不給可以到人社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也可以走勞動仲裁,建議勞動仲裁,這樣可以爭取最大權益。我們可以通過仲裁爭取的合法權益主要包括:
1.要回工資。依據:工資應按月發放,不得拖欠。
2.不簽訂合同,支付二倍工資。依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3.雙倍或三倍工資。依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4.爭取賠償金。依據:未按規定辭退職工的,應支付相應的經濟賠償金。
以及其他的一些權益……
我就是通過勞動仲裁要回了被拖欠的工資,還爭取到了超過2倍工資的賠償金(未籤合同廠裡給我支付的二倍工資和未休節假日的三倍工資等等)
在工廠上班半年被公司無故解雇,進廠時簽了合同,但工廠沒有給本人勞動合同,月前我交了辭職單,到辭
合同按照規定是要給你乙份的,單位沒有給你,就是違法了。雖然沒有勞動合同,但是你們之間還是存在真實有效的勞動關係的,像是公司給你的資訊卡 你的簽到記錄 以及工資條,都是可以證明你們之間的勞動關係。你肯定可以拿回自己的工資。至於雙倍工資的事情我忘記法律是怎麼規定的了,你可以查下發條看一下,也可以諮詢律師...
工作了16天,無故被解雇,可以獲得補償嗎
儘管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沒簽勞動合同,但雙方已形成事實勞動關係。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60歲老人無故被解雇,不肯退錢不受勞動法保護,如何維權
你父親這個情況要分開來 首先剛工作的時候是59周歲,這樣當時簽訂的勞動合同是有效的,只是到你父親滿60周歲的時候就自動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公司沒有給乙份勞動合同你父親這個已經違法,然後收取服裝費也是違法 前提是在60周歲前收取的,超過60周歲收取的不在此列 這兩項只要發生時間在過去2年之內,但地的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