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辭退是否合法,也就是是否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四十條和第四十一條規定。
一、因為嚴重違法違紀,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辭退,按出勤結清工資,沒有經濟補償,可能賠償公司直接經濟損失;
二、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辭退,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並支付4.5個月本人工資經濟補償金(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本人工資按解除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三、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裁員,支付4.5個月本人工資經濟補償金;
四、辭退不符合上述情形,屬於違法解除合同,支付9個月工資賠償金(經濟補償金二倍)。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在合同期內辭退你 應該從你入職之日起給賠償金 也就是給你4個半月工資 標準為前12個月平均工資 包括資金 按雙倍工資賠償 如果沒提前30天通知你 還要給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標準為上個月的應得工資
3樓:匿名使用者
1、你認了,公司按勞動合同法應該給你5個月工資。
2、你不認,人為公司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10個月工資賠償。即第1條的雙倍。
4樓:大王愷
提前一個月通知你,按照工作年限 一年補一個月,n+1
勞動法中員工自動離職公司要結算工資嗎
5樓:科學喵
無論什麼原因離職,在員工辦理離職手續的時候都應當對工資進行結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八條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6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自動離職是指員工沒有申請辭職,就自己不來上班,是屬於曠工行為,單位還是需要結清員工工資的。如果員工行為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話,那麼就需要員工賠償,可以使用工資抵扣。
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樓:民商法苑
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應該及時結清工資,但正式員工離職需要以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
8樓:
我覺得這需要你在公司簽訂樹脂合同的時候就已經寫得明明白白了。再有離職公司要結算工資得按工資的原則一定。具體工資怎麼安排他就按公司。
規定來辦,因為一個公司如果有沒有制度的話,那麼怎麼約束人?
9樓:前曼嵐
勞動法中員工自動離職,工資也是要結算工資的
10樓:
在公司上班三十年了 公司有什麼補償
11樓:韓飛律師
勞動法自動離職工資是能結算的,如果因為員工沒有按照正常的辭職程式辭職,給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損失,公司是可以從勞動者的工資中扣除一定的工資作為一定賠償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2樓:找法網
員工自動離職,除非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之外,公司仍然要結算工資給勞動者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第一百零二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十五條 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部關於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
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自動離職是否觸犯勞動法,勞動法 自動離職
您若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是不會觸犯勞動法的 但是您若違反了你們所簽訂的勞動協議,擅自離職,給單位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自動離職是不誠信的行為,如果單位未與你解除勞動關係,你到別的單位工作,別的單位將觸犯 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
勞動法規定什麼叫自動離職,根據勞動法,怎樣算是員工自動離職
這應該叫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的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內的 二 用人單位以暴力 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如果員工提出解除勞動關係 辭職 立即走人,...
關於勞動法裡面有沒有「被迫離職」的問題
按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合同的。勞動法規中的被迫 辭職 準確的講,是被迫解除合同。因為辭職,按新華字典解釋,辭職是不接受當前工作,請求離去,屬於按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規定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辭去所任職務,沒有被迫之說。被迫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 是指用人單位具有 勞動合同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