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您若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是不會觸犯勞動法的;但是您若違反了你們所簽訂的勞動協議,擅自離職,給單位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
2樓:匿名使用者
自動離職是不誠信的行為,如果單位未與你解除勞動關係,你到別的單位工作,別的單位將觸犯《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樓:都燕果律師團隊
需要看你們勞動合同的約定。
4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確係擅自離職,其行為可能違反了公司規定,公司可以做違約處理。
第二,在員工有過錯的情況下,公司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不支付補償金,但是原有工資應該支付。
綜上,公司可以解除合同,需支付員工已付出勞動部分工資
5樓:我是紅軍1號
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沒有關係,你還可以告單位違法,並且能得到賠償,勞動合同法82條,如果簽訂勞動合同,單位也給你繳納了各種社會保險,並且勞動合同也沒有到期,擅自離職你要承擔違約責任。
6樓:黃劍華律師
要看怎麼自動的,不可一概而論
勞動法 自動離職
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王某確係擅自離職,其行為可能違反了公司規定,公司可以做違約處理。
第二,在員工有過錯的情況下,公司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不支付補償金,但是原有工資應該支付。
綜上,公司可以解除合同,需支付員工已付出勞動部分工資。
8樓:民商法苑
勞動法中並未規定自動離職的概念,但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中規定了,在特定情形下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9樓:婚姻家庭
王某的做法不合理,離職需要提前乙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不過,公司應該支付給王某的工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呈法律--北京專業的法律諮詢**,為您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您在遇到法律問題時,可直接登入**發布您所需諮詢的法律問題,資深律師會為您免費解答!也可撥打免費法律諮詢**與專業律師一對一諮詢!
10樓:表文曜曲雪
作為勞動者,如果想提出辭職,根據法律規定,是有一定限制的。
如在試用期內,勞動者不想幹了,可以提前三天提出辭職。
如在勞動合同期內,勞動者可以提前乙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
以上兩種方式都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自動離職不算工齡不違反勞動法嗎
11樓:
按規定自動離職前的工齡不能算視同繳費年限。
勞辦發48號中明確,「因自動離職處理發生的爭議應按除名爭議處理」,
勞辦發(1994)376號文規定:由於違犯勞動紀律受到除名處理的職工,除名前的連續工齡與重新就業後的工作時間,可以合併計算為連續工齡。勞辦發(1995)104號檔案提到關於除名職工連續工齡計算時效的溯及力問題。
是勞辦發(1994)376號文的補充:即:應從各地實行職工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時間,作為除名職工計算連續工齡的起始時間(也就是說除名前的連續工齡與重新就業後的工作時間,可以合併計算為連續工齡。
應從各地實行職工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時間開始計算)。
12樓:郝華君律師
回答目前諮詢的人比較多哈~請稍等2分鐘的哦,親親,正在幫您解決問題。
您好,我這邊正在給您打字哦,請不要很快關閉訂單,耐心等待一下哦。另外您也可以在此期間更具體的說明一下,我這邊也能更好的給您做補充解釋。
提問我87年參加工作,94年自動離職,這幾年都交社保了,算工齡嗎
回答您好,還請稍等一下哦,我這邊幫您查詢一下,會盡快給您答覆,還麻煩您多等待我一下。
你好,工齡工資是根據不同的用人單位根據自己的工資福利制度來具體制定的,所以不一樣的用人單位的工齡工資是有區別的,具體的可以去自己的用人單位查詢。
您好,請問您這邊還有其他需要我幫助的嗎?有的話都可以說的哦,我很樂於幫您解決任何問題哦。
提問跟沒回答一樣
回答您好,請問您這邊還有其他需要我幫助的嗎?有的話都可以說的哦,我很樂於幫您解決任何問題哦。
在當地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和個人繳費前,是不會算自動離職的職工的工齡的。從當地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完個人繳費的那天起計算的工齡,和重新參加工作後的工齡,可以一起算。自動離職算工齡。
不管是被單位開除,還是自己主動離職,只要是實際為單位提供了勞動,那就要算工齡。即使有過失業期,又找到了新工作的,那麼也可以累計算工齡。
您好,請問您這邊還有其他需要我幫助的嗎?有的話都可以說的哦,我很樂於幫您解決任何問題哦。
提問我正在辦退休,諮詢一下
回答您好,還請稍等一下哦,我這邊幫您查詢一下,會盡快給您答覆,還麻煩您多等待我一下。
好的,您稍等一下
您好,自動離職算工齡的不管是被單位開除,還是自己主動離職,只要是實際為單位提供了勞動,那就要算工齡。即使有過失業期,又找到了新工作的,那麼也可以累計算工齡。
您可以正常辦理您的退休程式的
您好,請問您這邊還有其他需要我幫助的嗎?有的話都可以說的哦,我很樂於幫您解決任何問題哦。
更多15條
勞動法自動離職
13樓:水果和沙拉
你私自拿公司的錢是不對的。
你這不是自動離職,而是偷竊行為,性質不同。
現在早就不准收押金了,但是由於你工作特殊性,所以公司有規定也是可以理解。
你可以方面離職,就算不被批准,但是押金和工資是可以要回來的,如果要不回來,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4樓:
1、擅自挪用用人單位的款項,涉嫌構成犯罪,絕對不能觸犯!
2、雖然法律規定辭職需要提前乙個月,但用人單位也不能以此剋扣工資,你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提起勞動仲裁。
勞動法是否規定自動離職,就會被扣除全部的工資?
15樓:丁志忠律師
自動離職的,不會扣除你正常上班的工資。
但是如果你沒有來上班期間的工資是會扣除的。
16樓:周律師說
1、勞動法沒有規定自動離職,就可以被扣除全部工資規定;
2、如果用人單位因為這個原因不發放工資,你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是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17樓:正氣長春
無論是怎麼離職,用人單位必須全額支付你工資,因為工資是你的合法收入,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扣除。
18樓:匿名使用者
自動離職後,只需要回到原來的公司辦清所有離職手續就可以領回個人的工資。但同時可能公司會追討您的通知期或者通知金,具體要看您簽訂的勞動合同條款。
19樓:楊想你好嗎
絕對沒有扣除一分一毫規定。自動離職的只是沒有經濟補償金,但實際應得工資是不可以扣一分錢的。如果扣了你可以向勞動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注意保留,廠牌,工資單,勞動合同等證據材料。)
20樓:藺艾盧靖
勞動法沒有明確規定你說的狀況,但是勞動法規定應該按時發給工人工資,否則就是違法勞動法。
根據勞動法,怎樣算是員工自動離職
21樓:張明君律師
您好,《勞動爭議處理條例》中對自動離職的解釋是指職工擅自離職的行為。另外,根據原勞辦發179號《關於通過新聞**通知職工回單位,並對逾期不歸者按自動離職或曠工處理問題的覆函》中規定,以書面形式直接送達職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親屬簽收,直接送達有困難的可以郵寄送達,只有在送達職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達方式無法送達的情況下,方可公告送達,即張貼公告或通過新聞**通知等。
員工自動離職按照勞動法,應該按照勞動者實際工作時間計算勞動報酬,但是由於員工沒有按勞動法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有權主張因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如能給出詳細資訊,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22樓:夏俊武律師
回答自動離職是指職工擅自離職,沒有履行通知義務的行為。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通知。員工自動離職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更多4條
23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找法網:網頁鏈結
勞動法 自動辭職能有補償嗎,新勞動法對員工自動辭職有補償嗎
以未簽訂勞動合同 未繳納社會保險為由離職是有經濟補償金的!我是勞動仲裁員,勞動仲裁 勞動爭議 企業勞動法諮詢可以hi 1 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乙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 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雙倍工資 最多11個月 等,支付加班工資,...
勞動法規定什麼叫自動離職,根據勞動法,怎樣算是員工自動離職
這應該叫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的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內的 二 用人單位以暴力 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如果員工提出解除勞動關係 辭職 立即走人,...
勞動法 加班,勞動法加班怎麼規定
工資總額 組成 國家統計局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1號令規定 工資總額組成由下列六部分組成 一 計時工資包括 1 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 2 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 崗位 工資 3 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 4 運動員體育津貼。二 計件工資包括 1 實行超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