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要進行第三次起訴離婚,法院如果還不判離怎麼辦

2021-07-29 09:21:24 字數 4336 閱讀 4595

1樓:天貓售後那些事兒

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由上級法院裁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1、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第一百六十五條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3、第一百六十七條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擴充套件資料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2樓:橘子律師_橘酪

如果法院不判離婚,只能說明法院認為夫妻感情還未破裂,這是個事實認定問題,沒有什麼辦法。

3樓:七臺河李陽平

如果存在法律規定的不得離婚的理由時,同樣不會判離。但不存在法律規定的不得離婚的理由時,再不判離是不當的。

4樓:上海鄒連香律師

可能法定離婚條件不夠,可以六個月後起訴。

5樓:匿名使用者

多次起訴離婚 證明沒有和好可能 感情確已破裂 在維持婚姻,不利於家庭和個人,已經無意義 不判離婚,可以上訴

6樓:愛穿拖鞋

提供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一般應該判的,符合法定分居二年,不判的可能性比較小了。

7樓:耿瑤

1、能判決離婚的條件很多,可參考婚姻法第32條有關規定。法院訴訟離婚,主要依據雙方感情破裂的程度。當事人多組織一些雙方感情破裂的或者婚過錯的證據,減少因為財產分割子女問題的爭議。

就比較容易判離一些。

8樓:天津六月雪

過六個月再起訴,只要堅持不斷地起訴,離婚是早晚的事。

9樓:小白在奮鬥

第三次差不多可以判決離婚了。

10樓:野馬幫何莫

對一審判決不服可以依法上訴

11樓:焱

原告是第三次起訴被告不出庭怎麼辦

第三次起訴能離婚,如果對方不離,法院會判離嗎?

12樓:刃

1, 若無特殊情況,法院應當會判決離婚.

2 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式,一般在3個月左右審完,若案件較複雜,則轉為普通程式,則是6個月左右審完。

《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若起訴方沒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該類證據,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若沒有此類證據,法院不會判決離婚,起訴方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後6個月之後再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

13樓:法律

這種情況法院一般會判決離婚,但如果前兩次都是調解和好撤訴的,或者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感情確實沒有破裂的,也可以判決不離婚

14樓:來自向王廟才貌雙全的月亮

分居了八年,如果感情不破離就不會起第三次訴,起第三次訴法院能強制性判離婚嗎

15樓:詩雨塵

分居兩年後,法院一定判離得

16樓:雲端漫步

第三次起訴了,還子問題沒商量一塊去,能判離嗎

為什麼我三次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都不給判????????????

17樓:法律實務研究

1、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仍判決不準離婚的,應當是法院認為夫妻二人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仍有和好的可能。

2、這就需要原告還要再收集證據,證明夫妻二人確實無法共同生活,也實際沒有共同生活。最關鍵的證據是,在起訴離婚後,夫妻之間不再聯絡,且完全分居生活,沒有和好的可能。

3、準備好上述證據,在判決生效六個月後,再次到法院提出起訴。大多數情況下,法院會予以准許。

婚姻法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8樓:

通常情況下第三次去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是會判決離婚的。至於法院沒有判決離婚的原因,在民事判決書中會有所說明。

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夫妻感情徹底破裂並無和好的可能。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9樓:別古看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的規定。你的情況符合其中的第12種“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的情形。 如果如你所述,“女方一直不回家有四年了。”你還有“三四個證人,都寫了證明。

社群也給出了證明。沒有任何財產糾紛,有一男孩我帶著。”一般情況下,法院可以依職權到當地公安機關調查證人及社群所證是否屬實,或者直接由轄區派出所出具“女方離開居住地,一直不回家有四年了”證明。

法院是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的第12種情形,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依法判決准予離婚的。

20樓:

如果你三次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都不給你叛的話。就是因為你的證據不夠充分,不足以表明,你老公有任何過錯。

21樓:飛揚的雪

是一直不回家住,不是人失蹤的情況嗎?如果是失蹤的話,去法院申請宣告失蹤吧,公告期過後還不回來就失蹤了,那再起訴離婚判決也能下來…如果是不回家住,你還可以找證人證明,表示女方四年未盡婚姻關係中的同居義務,未能盡妻子之責之類的

22樓:a霸王提槍

你可以申訴兩人分居兩年無夫妻生活視為感情破裂法院應預離婚,抓住這點法院就給你判決離婚了。

23樓:

申請法院公告送達,依法缺席判決離婚

24樓:匿名使用者

有證據證明離家長期找不到,可以申請法院公告送達,依法缺席判決離婚。

25樓:匿名使用者

我一看到撤訴二字,就沒興趣往下看了。lz,你杯具了。你就撤訴吧,你一直撤訴,法院永遠不會給你判。

不判離也無所謂,你過半年繼續就是了。你一旦撤訴,嘿嘿。。。你就沒戲了。

第三次起訴離婚被告不出庭 是不是直接判離

法院只有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才可判決離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准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 婚後感情 離婚原因 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

第二次起訴離婚撤訴了,第三次起訴是什麼時候

一.第二次起訴離婚撤訴了,第三次起訴是六個月 之後。二.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 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 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

第三次保養要多少公里哦,小轎車第三次保養需要走完多少公里

北憐煙 保養時間半年或5000公里以先達到為標準 第三次汽車保養需要更換機油 機油濾 空氣濾 空調濾,酌情清洗節氣門 怠速馬達。首保 5000公里,只需要更換機油 機油濾,檢查全車,看看是否有漏油之類。第二次保養 10000公里,只需要更換機油 機油濾。清理一下空氣濾和空調濾的灰。第三次保養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