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ok我來看看哦
到勞動監察大隊去投訴解決吧,不要過了時效啊
2樓:
單位扣20%工資屬於違法。但是你現在已經離職一年多,已經超過了一年的勞動仲裁時效,已經無法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公司每個月工資的提成部分扣20%年底發,中間離職可以拿到嗎?
3樓:微風
公司每個月工資的提成部分扣20%年底發,中間離職可以獲取其中扣發的20%,因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有明確的規定,該扣發的報酬屬於勞動者的合法收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在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當日予以支付。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公司從工資扣除20%作為績效,每月考核簽字,年終一併發放,現員工中途離職,公司不發放績效工資,怎麼辦?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與公司協商不成的話可以向當地的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的。
公司每個月扣除10%工資作為績效,每隔3個月再發放,我2月離職,公司表示4月才能發放績效,請問是否合法? 10
5樓:蒼洱白子
工資發放超過60天的,你可以反映到勞動局、工會,因此公司做法不合法。
跟男朋友認識一年多了,他對我很好,每個月都會給我2019多的零花錢,而且我每個月還會買很多衣服,他
是真的愛你 現在的男人就算喜歡也未必捨得在女人身上花錢 個個摳門 像這樣的男人難找了 傻唄。半年兩千還差不多。都用沒了,你倆結了婚。不說彩禮婚禮。你倆以後的日子咋過。乙個月兩千。時間一長就習慣了。這不是浪費嗎。如果他是土豪。你就當我沒說 說他傻是太冤枉他了,他是深愛你才會這樣的,不然怎麼可能這麼做?...
跟男朋友認識一年多啦!對我還算可以每個月發了工資我都會問到他要2019多的零花錢,昨天男朋友走的時
男人掙錢不容易,而你每個月要二千,每個男人都會離開你的,他還在離開時候給你準備七千和裙子,對你己經是仁至義盡了,這樣的男人你以後不會遇到第二個了?那男的早該和你分手了 碰到你這種鬼以後不用過日子了 每個月給他要的錢太多了 估計他認為給不了你你想要的生活 你這種敗家娘們誰能供的起啊 知道你虛榮,讓你穿...
我在物業公司做保安一年多了公司突然拿出一張很多空白頁面的勞動合同讓簽字不簽字就讓我離職我該怎麼辦
不簽單抄位讓離職,可以 要襲求單位支付補償金 沒合同期間,入職第二個月起一年內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