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三方公司是否一定得與你籤勞動合同

2021-12-25 18:31:18 字數 1614 閱讀 2284

1樓:輝明伍

你籤的只是實習協議,不知協議內容是否包含了實習完畢業後必須到該公司上班的約定。不知是你不想畢業後在實習這個單位上班?還是怕實習完後這個單位不要你?

如果實習協議中有畢業後到公司上班(即就業意向性協議,即要約和承諾),那麼,公司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否則,該公司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若因此給你造成損失,你可以請求賠償;反之亦然。。

2樓:

不是的。

在你今年畢業以後,三方就業協議自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在你畢業之前,你屬於在校學生,不屬於普通勞動者,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資格,單位不能和你簽訂勞動合同。

3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還要看你是否勝任或適應該公司的工作。

與一家單位簽了三方協議,能與另一家單位籤勞動合同嗎?對之後要去籤三方協議的那家單位上班有影響嗎?

4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簽訂三方協議就不能再與另一家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因為三方協議中一般規定了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不去報到的話會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而三方協議在學生去用人單位報到時自動終止,轉而簽訂勞動合同,而學生的身份也由此變成了勞動者。

這時再去其他公司上班的話,原用人單位可能會追究新用人單位的責任。

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生研究生報到證》)、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沒有規定禁止此種行為,對之後要去籤三方協議的那家單位上班是沒有影響的。

6樓:

可以,轉正定級是由籤三方的公司提供材料。保險則是正式簽訂合同的那家公司交,不影響。檔案應該是給籤三方的公司保管,前提是該公司有檔案保管權,否則是在人才市場

7樓:匿名使用者

1、應屆生在未畢業前只能籤三方,不是勞動主體,沒資格籤勞動合同2、三方只有一份,只有與原公司解除三方,交給學校後才能重新領新的三份,與原公司解約有可能涉及違約金

3、如果那家公司與你籤勞動合同,那肯定不怎麼,基本的法律知識都不懂4、你可以畢業後再去籤三方的公司,在此之前隨便去哪家公司實習都可以,可以與他們籤實習協議,而不是三方和合同。

8樓:小7深夜晒月亮

三方協議沒什麼用,簽了三方協議只表示你在一定程度上不受到學校的約束。這只是一個形式,我畢業的時候班上很多同學都是隨便找個公司蓋幾個章交到學校,這樣就不用呆在學校了。出去基本上都是重新找的工作。

除非你籤三方協議的人認為你是個人才不要你走時打死都不要你走,拿三方協議去找學校,這種基本不可能、你自己找的工作人家一般要等你到畢業後在籤勞動合同的( 正規規模大企事業單位的)所以沒有影響。但是你簽了勞動合同的那家想走就必須安合同規定作出相應的付出,(你可以找單位協商或者隨便找個理由寫個辭職報告)三方協議等於白字一張工作了都是錢勞動合同的。

我中旬大學畢業,之前已經與公司簽了就業三方協議,學校也是6月中旬就會上交就業資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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