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超過兩年了,但協議離婚時沒有分割共同財產,現在還可以起訴分割共同財產嗎

2022-01-09 16:23:40 字數 3597 閱讀 5476

1樓:s畫扇捎桌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協議離婚沒有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是可以在離婚後另行起訴進行分割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三條規定,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因此,離婚後,可以提起離婚後財產分割之訴,對未分割的財產進行分割。

我國除了協議離婚還有訴訟離婚。相較於協議離婚,訴訟離婚更多的解決夫妻間有爭議的問題,如是否離婚、財產分割多少、子女撫養權歸誰或債務該如何承擔等問題。因此,如果夫妻對於上述問題產生分歧,且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或者擔心協議離婚財產無法一次性分割清楚,那麼就需要採取訴訟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

需要注意的是,作為男方,訴權是受到部分限制的。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起訴離婚。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不過,如果是訴訟離婚中遇到房屋無產權證或者無完全產權的情況下,一般法官只能處理居住使用權,待房屋擁有完全產權後,再另行起訴分割。

2樓:伊菲兒君臨天下

離婚超過兩年,但協議離婚時沒有分割共同財產,現在起訴分割財產的話,已經過了時效期了,所以在你們協議離婚書,該怎麼解決就怎麼解決?過了時效期,法院是不在受理的

3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不可以。

因為已經超過了訴訟時效。

法律依據請參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如下規定: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離婚時沒有對財產進行分割,現在還能分割嗎

4樓:華律網

夫妻離婚時,有關財產分割的問題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請求人民法院進行分割。離婚時未處理的財產,離婚後仍可要求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三十一條之規定,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此外,《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八條也規定:「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5樓:曰法三章

現在能不能分割取決於是否符合法定情形、是否超出法律規定的時效。

如1、2、4情形下發現兩年內可以申請分割,超出則不能。

在3的情形下,離婚後1年內就要求分割,超出1年則不能。

1、當事人雙方離婚時,未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妻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後對於財產的分配問題產生的糾紛。

2、當事人協議離婚時達成了財產分割協議,離婚後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而發生糾紛,由此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3、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而引發的糾紛,一方請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4、婚姻關係結束後,一方發現對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存在的在離婚時未分割的其他財產而引發的糾紛。

1、2、4適用。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三十一條之規定,從另一方發現之日起,兩年內都可以提起訴訟,要求再次分割,一方有過錯的,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6樓:正商觀察者

如果雙方在離婚時沒有分割財產,可以在離婚後協商分割,或者採取上公升到方式解決。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7樓:嘆笑一世傾城

應該是不能了,《僅個人認為》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一般在兩種情形下,當事人對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能請求變更或撤銷:欺詐、脅迫

8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二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當然,雙方也可以協商分割。

9樓:律問問

可以,訴訟時效是2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開始算。

常說的離婚分割財產,指得是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個人財產由個人所有,不參與分配。離婚財產的分配,先由夫妻共同協商,則不受範圍限制。協商不成,根據法律規定,區分夫妻共同財產。

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呢?以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夫妻雙方各自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性的收益;智財權的收益:

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額;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哪些財產是不計入共同財產,歸夫妻一方個人所有?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後,如果一方出軌等有過錯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提出訴訟請求,要求法院少分或者不分財產,這種說法是錯誤的,這是常見誤區。根據《婚姻法》47條的規定,不分或者少分財產的情形只包括: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

婚姻法對於一方有過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財產的情形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婚內出軌並不包括在內。在下列情況下,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我和前妻沒有結婚證,協議離婚兩年了,我獨自撫養女兒,我可以向

可以要求對方拿撫養 費的,你起訴到法院,要求她支付撫養費。雖然,你們是非婚生的孩子,婚姻法規定,非婚孩子和結婚登記生育的孩子,有著平等的法律權利。婚姻法 第二十五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我和前妻沒有結婚證離婚四年了,沒給我們女兒撫養費,可以起訴 雖然你們沒有辦...

離婚協議有沒有法律效應,但沒有辦離婚手續

天津李律師 專業離婚律師 一般是不能單方反悔的。雙方自願達成,不違背法律法規和善良風俗就是有效的。違法法律法規和善良風俗的協議就是無效的。律師應該深知當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條的堆砌,而是解決問題的方案。李律師認為 無償提供法律諮詢是律師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律師辦理離婚案件應當以案結事了 不留隱患為目標。...

協議離婚兩年還能重新起訴重新分配財產嗎

協議離婚反悔一年內可以起訴,兩年就不能了。基於婚姻法第四十七條 發現對方隱瞞轉移財產等 起訴的有兩年時效 發現之次日起算 婚姻法解釋二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 脅迫等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