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在我國大陸地區,拘留分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員一般關押在拘留所,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一般被羈押在看守所。《刑事訴訟法》、《律師法》明確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第一次被採取強制措施後,就有權委託律師會見、通訊等,並且辦案機關有義務在第一次訊問時,必須告知犯罪嫌疑、被告人有權委託律師,並徵求其意見,是否委託律師辯護。
《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第四十八條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的通訊、會見權利。被拘留人應當遵守拘留所的通訊、會見管理規定。第五十二條 會見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
被拘留人委託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還應當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應當查驗會見人員的有關證件、憑證,填寫會見被拘留人登記表,及時予以安排。因此,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期間,是不允許家屬探視的。
違法人被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期間,允許家屬探視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刑事拘留後家人能去看望嗎 20
2樓:木兮兮悅
刑事拘留,最長可達37天,如批准逮捕後,公安再偵查關押,最長也可達7個月;如是行政拘留則最多15天。如觸犯刑法,被檢察院起訴,需要判刑入獄。
關押期間,除律師外一般不許他人會見,也不能使用通訊工具。在刑事拘留期間犯罪嫌疑人家屬是不允許會見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況,請委託律師為你提供法律幫助,只有律師可以去詢問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嫌疑人。
3樓:匿名使用者
犯罪嫌疑人人被刑事拘留後,親屬可以委託刑事辯護律師做的事情:
1、辯護律師會向偵查機關了解當事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情況。
在很多情況下,嫌疑人家屬只知道親友被帶走,卻不知道犯了什麼事,而且往往由於恐懼心理而不敢接觸偵查機關。偵查機關也因為某種原因聯絡不上家屬,郵寄的拘留通知書經常收不到。
在這種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受託律師更應向辦案機關了解當事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情況。但一般應在會見完犯罪嫌疑人後才向偵查機關了解,免得出現一些不必要的阻礙。
2、在犯罪嫌疑人受到非法對待時,辯護律師應代為申訴、控告。
雖然如今偵查機關的辦案手段已經越趨文明,但刑訊逼供等情況仍不時發生。辯護律師了解到偵查機關違法辦案的情況後,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訴、控告,敦促偵查機關依法辦案,保護了當事人的各項權利與利益。
3、向偵查機關提交書面的辯護意見和取保候審申請。
辯護律師在基本了解案情和可能有的證據後,根據法律的規定,視情況的需要向偵查機關提交書面的辯護意見和取保候審申請書。
當然在這階段,偵查機關基於辛辛苦苦抓獲乙個嫌疑人,一般情況下不會輕易同意變更強制措施或釋放。
4、主動收集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
雖然辯護律師在取證上要注意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特別是向證人取證時,要特別小心,否則容易惹火燒身。但對於客觀存在的物證、書證、鑑定意見,卻要依法積極調取。
5、在偵查機關呈請批准逮捕時,及時向經辦檢察院提出專業的辯護意見,必要時約見經辦檢察官,當面陳述辯護意見,爭取檢察院不批捕。
辯護律師在逮捕前從專業的角度提出法律意見甚至能夠影響案件的走向。只要檢察機關不作批捕的決定,偵查機關就必須無條件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或無罪釋放。
4樓:哈哈親愛的
刑事拘留拘押在看守所,家人是不可以探望的,只有律師才可以會見。
拘留有三種:治安拘留、司法拘留等屬於行政強制措施,當事人近親屬可以探視;刑事拘留是刑事強制措施,只有接受當事人委託或者法院指定的律師可以會見。這在我國刑訴法、民訴法、治安處罰法中有明確規定。
5樓:律師刑事專業
你好根據法律規定,嫌疑(被告)人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看守所批准,近親屬方可會見。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法律規定,涉嫌刑事犯罪被羈押在看守所的人犯,避免串供或者影響對案件偵辦,不允許與外界會見和通訊。
只有等到判刑後,分配到監獄,監獄會發出家屬通知的。
7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縱橫法律網-山東德鼎律師事務所-張樹亮律師
8樓:逆海狂潮
在刑事拘留期間家屬是看不見的,但是您可以委託律師會見。
9樓:赤橙黃藍紫
可以,到公安局去辦手續
刑事拘留時間是多久?被刑事拘留期間家屬或律師能去探視嗎?
10樓:華律網
拘留是我國法律規定的強制措施之一,當犯罪嫌疑人符合一定的條件時,公安機關可以對其採取拘留的措施。很多人都問,刑拘多久之後可以見家屬呢?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在刑事拘留期間,家屬見當事人是不被允許的,只能委託律師會見當事人,了解案情,閱讀案卷,調取有利證據,提供法律幫助。
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2、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對於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和第一百六十五條對於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採用列舉的方式,規定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4)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在被刑事拘留期間就可以進行探視,但是只能夠會見律師。
12樓:布衣律師
最長不超過37天,拘留期間家屬不可以探視,律師可以受家屬委託去探視,但要經過偵查機關的批准。
13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拘留時間一般14天,多次作案、結夥作案、流串作案的37天,被刑事拘留期間律師能去探視,其他不可以。如果逮捕了實踐中一般還要關7個月。
14樓:逍遙
刑事拘留一般不超過十四天,最長不超過三十七天。刑事拘留期間,家屬不能去探視,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去會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行政拘留十五天,拘留者的家屬可以去探望幾次?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屬於行政拘留可以探視的,沒有明文法律規定探視的次數。
如果是刑事拘留不能探視,特殊情況需要探視應當經過公安機關領導批准。
根據《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訊、會見」的規定,可以去探望。
拓展資料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
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因此法律對它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式均有嚴格的規定。
16樓:匿名使用者
唉,這個社會,有錢有勢,弄些好處給什麼所長還是處長,15天你一天去幾次都可以,。
刑事拘留多久家屬或朋友才能探望
17樓:豬棟
案件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法院審理階段,家屬或朋友是不得探視羈押的犯罪嫌疑人的,但委託的律師是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機關不批准會見或律師會見有礙於偵查的除外)。
待犯罪嫌疑人被釋放或者法院判決生效後,家屬或朋友就可以探視犯罪嫌疑人/罪犯了。
18樓:踏理尋法
不能探望,只能在**的時候會面。判決下來之後才能探望。當然,如果家屬充當辯護人,可以在案件移交審查起訴之後,經過檢察院或者法院同意,可以探望。
19樓:誒類似另外
廣積糧草連連告捷他就會對我非打即罵也不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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