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松君飛翔
沒有,如果檢察院沒有逮捕就放人,逮捕了就不會。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7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2樓:匿名使用者
那可能是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屬於變更強制措施。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事拘留37天必須放人這個說法有嗎,如果38天收到逮捕證,家人什麼時候能見面
3樓:李右丞
家人能不能見,跟拘留的期限和逮捕的時間沒有關係。我國的辦案實踐中,大多數地區的看守所在案件宣判前都是不允許家屬會見的,只能委託律師會見。
4樓:上海杜律師
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這種說法是片面的。
正確的是,如果刑拘37天,公安機關還沒有偵查到足以認定嫌疑人有罪的證據,檢察院也沒有批捕,則應該放人。
希望以上回覆對您有所幫助。
5樓:在百花洲梳妝的千頭椿
37天內沒放人!那就會逮捕
6樓:匿名使用者
葡奮起直追研環無需視
刑事拘留30天裡放人和37天裡放人的區別?
7樓:
刑事拘留30天裡放人和37天裡放人,如果在法定期限內釋放,沒有本質上的差別。但如果37天還沒有釋放,一般就轉為逮捕,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為30日,檢察院批准逮捕的最長時間為7日。
這裡的30日是最長時間,如果案件偵查清楚了,是不用非30日才申請檢察院批捕的。也可以在5、10等任何一日內提請批捕。是看不出區別的。如果37日放人,那就肯定是檢察院不批捕了。
擴充套件資料
第九十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對於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8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拘留是一種臨時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較短,隨著訴訟的推進,拘留要及時予以變更,或者轉為逮捕,或者變更為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或者釋放被拘留的人。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
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
可見,如果在法定期限內釋放,沒有本質上的差別。但如果37天還沒有釋放,一般就轉為逮捕,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9樓:正氣長春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為30日,檢察院批准逮捕的最長時間為7日。
這裡的30日是最長時間,如果案件偵查清楚了,是不用非30日才申請檢察院批捕的。也可以在5、10等任何一日內提請批捕。是看不出區別的。如果37日放人,那就肯定是檢察院不批捕了。
10樓:
沒有你所說的區別。只是根據偵察結果和是否提起公訴來判斷。如果釋放出來,不附帶其他的比如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等就是沒事兒了。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刑事拘留30天裡放人和37天裡放人的區別如下:
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可見,如果在法定期限內釋放,沒有本質上的差別。
但如果37天還沒有釋放,一般就轉為逮捕,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ps:刑事拘留是一種臨時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較短,隨著訴訟的推進,拘留要及時予以變更,或者轉為逮捕,或者變更為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或者釋放被拘留的人。
12樓:518518嘻嘻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希望 杭州匡智律師事務所 羅龍江律師 的回答可以給你帶來幫助。
刑事拘留30天裡放人和37天裡放人的區別如下:
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可見,如果在法定期限內釋放,沒有本質上的差別。
但如果37天還沒有釋放,一般就轉為逮捕,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ps:刑事拘留是一種臨時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較短,隨著訴訟的推進,拘留要及時予以變更,或者轉為逮捕,或者變更為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或者釋放被拘留的人。
是不是刑拘37天,要麼就放人,要麼就逮捕是嗎?
13樓:螞蟻掌上觀
如果刑事拘留滿37天,檢察院認為應該批捕的,就會發放《逮捕證》;如果認為不需要批捕的,會向公安部門送達《不予批捕通知書》,公安部門在收到《不予批捕通知書》之後,必須立刻放人。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一十三條 對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審查後,根據案件情況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分別作出如下處理: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內,依法辦理提請批准逮捕手續;
(二)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手續後,直接向人民檢察院移送起訴;
(三)拘留期限內未能查清犯罪事實的,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手續後,繼續偵查;
(四)具有本規定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撤銷案件,釋放被拘留人,發給釋放證明。需要予以行政處理的,依法處理。
14樓:舞璇瀅
在刑拘37天後,人民檢察院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規定: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擴充套件資料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中規定:
第一百零九條 對於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審查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一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第一百一十一條 需要延長拘留期限的,辦案單位應當在期限屆滿前二十四小時內製作《呈請延長拘留期限報告書》,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
15樓:有趣的教育
37天已經超出極限了。估計是要逮捕了。出不來了。一定要守住底線,不要碰紅線啊,法律是無情的。
16樓:
是不是刑拘37天,要麼就放人,要麼就逮捕是嗎?如果刑事拘留滿37天,檢察院認為應該批捕的,就會發放《逮捕證》;如果認為不需要批捕的,會向公安部門送達《不予批捕通知書》,公安部門在收到《不予批捕通知書》之後,必須立刻放人。
17樓:庚晗崔雪冰
首先公安局或者檢察院把人放了是因為辦理了取保候審,但是前提是嫌犯和被害人已經和解,受害人接受了賠償才會辦理取保候審放人!如果沒有和解或者沒有賠償你可以起訴他,這樣他還是會延期關押!如果檢察院在案件沒有完結不顧受害人的情況下放人是違規的!
18樓:
您好!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37天,其中公安部門偵查的期限是30天,檢察院調查核實決定批捕還是不批捕的期限是7天。如果刑事拘留滿37天,檢察院認為應該批捕的,就會發放《逮捕證》;如果認為不需要批捕的,會向公安部門送達《不予批捕通知書》。
公安部門在收到《不予批捕通知書》之後,必須立刻放人。謝謝閱讀!
19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刑事拘留最長37天。
20樓:林妹妹
刑事拘留最長是三十七天,如果在這個期間不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放人或者變更強制措施。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2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也不一定,那要看你犯了法律是不是嚴重了?
刑事拘留37天不放人,屬於違法嗎
22樓:之何勿思
不屬於,是合法的。
刑事拘留最長是37天。在這期間不逮捕的會變更強制措施或者放人。
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拓展資料:
刑事拘留沒有三十七天必須放人的規定。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是一種臨時性措施。
拘留的期限一般為十四天,最長不超過三十七天。在刑事拘留期間,隨著訴訟的推進,拘留要及時予以變更,或者轉為逮捕,或者變更為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或者釋放被拘留的人。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
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決定,認為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但是必須將被拘留的人立即釋放。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複核。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複核,作出是否變更的決定,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執行。
刑事拘留最長幾天,刑事拘留最多關多少天??
刑事拘留最長是37天。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九條規定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 多次作案 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
刑事拘留37天以後證據不足怎麼辦
1 就是從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依法變更為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了,只是因證據問題而對你變更了羈押的措施而已,由限制人身自由變更為一定程度不再限制人身自由了。2 在37天之內證據不足,是因為法律規定刑事拘留的時間最長為37天,之後要麼逮捕繼續偵查取證 不會取保,需要繼續羈押 要麼無罪放人,要麼需要繼續偵查...
刑事拘留10天什麼意思,刑事拘留期限為多少天
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 多次作案 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