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的規定違章停車怎麼處理

2022-01-19 00:10:46 字數 6204 閱讀 5240

1樓:

第38條不是關於違章停車的規定,違章停車罰款20元—200元,不記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條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訊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行人路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行人路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公尺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公尺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公尺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2樓:源於因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應當按照交通訊號使用;在交警現場指揮的情況下,應當按照交警的指揮;在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上,應予以保證。通過安全和順暢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如果行人,乘員或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應當給予警告或者罰款。不低於5元但不超過50元;如果機動車駕駛員拒絕接受罰款,他或她可以扣留他的非機動車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規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應當給予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減。

本法另有規定,按照處罰規定執行。

3樓:法律快車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4樓:山嶺微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訊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也不是違章停車呀?

單純的違章停車,罰200元,不扣分。

交通法違章停車第38條怎麼處罰

5樓:小揚說歷史

交通法第38條違章停車機動車駕駛人在現場,立即駛離的,不處罰;違章停車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處50元罰款;違章停車機動車駕駛人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的,處200元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訊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訊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訊號燈和非機動車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定非機動車訊號燈和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訊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7樓:紀採鎮苑博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3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8樓:外邊的世界

晚上幾點鐘以後不貼罰單?

9樓:洋芮靜

我在現場車也開走為什麼也發款

10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訊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違反該條的行為及記分、處罰幅度為:

1、機動車駕駛人不服從交警指揮的,不記分,罰款20-200元;

2、機動車不按交通訊號燈規定通行的,記分3分,罰款20-200元;

3、非機動車駕駛人不服從交警指揮的,罰款5-50元;

4、行人違反交通訊號通行的,罰款5-50元;

5、行人不服從交警指揮的,罰款5-5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38條 違法停車怎麼處罰?罰多少錢?

11樓:徒行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訊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可見, 該條不是關於停車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行人路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公尺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公尺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公尺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

12樓:匿名使用者

第八十八條 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乙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罰款;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千元罰款。

一年內有前兩款規定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13樓:

我在路邊右側零時停一會兒車。前後多有車。要罰多少錢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的規定、怎樣罰款?

14樓:源於因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應當按照交通訊號使用;在交警現場指揮的情況下,應當按照交警的指揮;在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上,應予以保證。通過安全和順暢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如果行人,乘員或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應當給予警告或者罰款。不低於5元但不超過50元;如果機動車駕駛員拒絕接受罰款,他或她可以扣留他的非機動車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規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應當給予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減。

本法另有規定,按照處罰規定執行。

15樓:墨汁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訊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依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對於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後放行。

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1款第110條第1款

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第110條第1款 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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