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條件有哪些,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條件是什麼

2022-01-31 02:08:44 字數 4461 閱讀 6306

1樓:華律網

(一)會議籌備1、確定召開股東大會;2、會務組織;3、會議提案、內容和確定會議議程;4、準備會議資料。(二)會議通知:召開股東大會會議,公司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20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各股東;(三)會前檢視1、修正會議議題;2、印發會議資料;3、簽到和清點參會人數;4、落實委託授權簽字;5、關注簽字事項的準備。

(四)審議及決議1、律師見證;2、審議及表決;3、會議記錄及簽字;4、會議決議及簽字。(五)善後,開啟新的迴圈1、出具法律意見書;2、補正資料;3、發文;4、準備及披露;5、歸檔。股東可以親自出席會議,也可以委託**人代為出席和表決,但股東應以書面形式委託**人,**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表決權。

如果委託人為法人,應當加蓋法人印章或由其正式委任的**人簽署。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條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一)董事人數不足法定最低人數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⅔時; (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的⅓時; (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候; (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3樓:廣發**網際網路營業部

公司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年度股東大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1)董事人數不足《公司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2)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3)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4)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5)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條件有哪些

4樓:華律網

根據法律規定,能夠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的主體有三類:(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2)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3)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監事。臨時股東會的召集、主持仍應按照公司法規定的順序進行:

即董事會(不設董事會的執行董事)召集,董事長(執行董事)主持;董事長不能或者不履行主持會議職責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也不能或者不履行主持職責的,由半數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如果董事會層面無法召集、主持臨時股東會會議,則由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監事)召集、主持;如果監事會也不能履行召集、主持職責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主持。如果未能按照這一順序,則屬於程式違法,所作出的臨時股東會決議可以被法院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條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5樓:暴怒小貓咪

《公司法》對臨時股東大會的規定如下:

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1)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2)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3)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4)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5)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6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一)董事人數不足法定最低人數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⅔時; (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的⅓時; (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候; (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7樓:廣發**網際網路營業部

您好,公司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年度股東大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1)董事人數不足《公司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2)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3)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4)董事會認為必要時;(5)監事會提議召開時;(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條件是什麼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臨時股東大會:指根據法定的事由在兩次年度股東大會之間臨時召集的不定期的股東大會,以決定臨時出現需要股東表決的公司重大事宜。

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一般是公司內部情況變化,特定主體提議召開等。

公司在出現以下法定事由時,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1、董事人數不足規定的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2/3時。

2、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1/3時。

3、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東請求時。

4、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5、監事會提議召開時。一般投資者更為關注的臨時股東大會議程包括主要股東變更、收購兼併、重大人士變動、調整股利政策等。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條

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屬於股東大會職權範圍,並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

股東大會不得對前兩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無記名**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將**交存於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的臨時股東會和股份****的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開條件有什麼區別?

9樓:虎說教育

1、對於股東數量的要求不同。

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而股份****的要求是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對於董事數量的要求不同:

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對於有限責任公司1/3以上的董事提議可以召開臨時股東會,而股份****要求是董事人數不足《公司法》規定的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2/3時或者是董事會認為必要時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3、對於未彌補的虧損的數額要求不同:

股份****的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1/3時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但是對於有限責任公司而言出現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1/3時不能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10樓:泥煤大兵

有限責任公司召開臨時股東會的情形:代表l/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會議。

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1)董事人數不足《公司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2/3時;(2)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1/3時;(3)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l0%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4)董事會認為必要時;(5)監事會提議召開時;(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法召開臨時股東會有什麼規定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臨時股東會會議簡稱臨時股東會議,也稱特別股東會議,是指為解決公司所遇到的緊迫問題,依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規定,在相鄰兩次定期股東會議之間召開的股東會議。

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1.董事人數不足法定或公司章程規定人數的2/3時;

2.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資本1/3時;

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股東請求時;

4.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5.監事會提議召開時。臨時股東會議的決議範圍較為狹窄,一般不得對會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創立大會與股東大會有什麼區別,股東會與股東大會有什麼區別?

沒有區別,股東會指的就是股東大會。股東大會,是指由全體股東組成的,決定公司經營管理的重大事項的機構。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其他機構都由它產生並對它負責。股東大會職權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職權相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一條 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

股東會和股東大會有區別不

有。股東會 包括 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具體如下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分為年度股東大會和臨時股東大會。年度股東大會每年召開一次,應當於上一會計年度結束後的6個月內舉行。臨時股東大會則會在特殊情形時在法律規定期限內召開。股東大會 shareholders meeting 是公...

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有何法定要求

且折荼蘼 參見 公司法 第四章第二節 我貼到下面了 重點是100條 103條 第二節 股東大會 第九十九條 股份 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第一百條 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職權的規定,適用於股份 股東大會。第一百零一條 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