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果公司以入職時沒有約定好轉正後的工資而繼續發試用期的工資合法嗎

2022-02-16 23:23:11 字數 4439 閱讀 6830

1樓:

第一、你的到崗日期是:4月22日,試用期為乙個月,那麼你的轉正日期應為:5月22日。

第二、你可以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第三、試用期間內你所得到的報酬是試用期工資,那麼過了試用期公司以事先沒有約定為由,拒絕給你漲工資,那麼你可以提出申請,如果申請仍然被駁回,那麼你可以依據相關法律條款,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下面是我在《勞動合同法》中找到的幾條相關資訊,希望可以幫助你解決一些實際問題: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2樓:匿名使用者

是不合法的,汗,這種很麻煩,因為你們沒簽勞動合同,他可以說試用期是三個月,盡快和公司協商吧,一定要籤勞動合同,那是勞動者保障自己權益的依據。

3樓:ben豬頭

樓上說的很對!找公司協商,簽合同……拿起法律的**保護自己!祝你好運!

現在為什麼還那麼多公司要這樣對待員工啊,他們,也包括我們這些打工仔真得是很不容易的!汗……

4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關於勞動報酬必須是雙方明確約定的數額,如果沒有約定,對你比較不利。關於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你可以主張雙倍工資。

請問勞動法有規定員工入職轉正後,公司給其增加的工資不可低於試用期工資的20%嗎?

5樓:帝國づ月長石

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且不得低於崗位工資的80%,但並沒有強制要求正式工資必須高於試用期20%以上。

6樓:譚深傑律師

沒有,你搞反了。是試用期期間的工資不得低於正式同崗位工資的80%且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單位在試用期時開的工資和正式同崗位工資一樣,就沒必要給你漲工資了。

7樓:中顧法律網推薦

不是你說的這樣。試用期期間的工資不得低於正式同崗位工資的80%且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8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如果你與單位訂立的勞動合同中約定了試用期,並且約定了試用期工資為700元,那就是合理的。

第二,如果你與單位訂立的勞動合同中約定了試用期,但是沒有約定試用期工資為700元,只是約定了每月工資為1000元,那公司在使用期內每月給你700元工資就是不合理的,你可以到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區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在公司入職時簽訂了實習期合同,合同中確定了實習期工資,但是沒有明確轉正後的工資?公司這樣做合法麼?

9樓:韓全啟律師

1、只約定試用期的,視為合同期限。

2、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關於工資你們可以再次協議約定。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既然你說的是實習期合同,那該合同僅針對的是你實習期間。何來轉正之說??等你轉正了,那就應該再簽訂其他的合同了。

11樓:倒數第一時間

不明白你說的實習期合同是什麼意思,請補充

實習期合同是正式勞動合同的一部分,目前還沒有簽訂轉正後的勞動合同,似乎有點矛盾,還需要你明確的解釋一下

什麼叫入職工資?是試用期的工資嗎?還是轉正後的工資?

12樓:金果

入職工資可以說是試用期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條 試用期工資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二條 服務期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八十六條 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3樓:簡簡單單

1、入職工資是試用工資的意義,轉正後的工資可以在入職時協商好的。

2、《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14樓:王騰飛春捲

入職工資可以說是試用期工資,期間包括培訓時間的工資等~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您,謝謝!

15樓:匿名使用者

入職工資這個詞不是規範的法律用語,具體含義要看勞動合同或者載有該用語的法律檔案。

勞動者的正常工資收入應載於勞動合同或錄用通知。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適用期和轉正工資一樣,那麼就是這二者,如果不一樣,那麼就是適用期工資

公司規定,每月15日(含)前入職,試用期當月計算一月,15日**職,試用期當月不計,是否合乎相關規定?

17樓:矽谷創業快訊

不合法。試用期以乙個自然月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8樓:中國勞動網

這種演算法不合法,試用期是以實際天數計算,差一天都不行。比如像你們單位的演算法,試用期為乙個月,試用期滿是9月1日,但是按照法律規定,員工的試用期8月18日便已期滿,在該時間之後就得按照正式員工對待,而你們單位還在試用期之內,這明顯與法律規定是不符合的。試問,單位能在這時按照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嗎?

那樣如果到了勞動仲裁,你們單位不碰個鼻青臉腫才怪呢。

19樓:職綄羙毐藥

回答不合法。試用期以乙個自然月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更多6條

20樓:律師

勞動網的說法是對的!祝好!#

試用期當中離開,我有權要求公司歸還我入職時上交的各種證件影印件嘛,尤其是我上一家公司的離職證明

蓋普希金 影印件公司有權不歸還,前單位的離職證明可以要回。公司不能扣押員工的證件,扣押證件是違法的,當事人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勞動合同法 第9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勞動合同法 第84條規定,勞動者依法解...

請問社保已交滿10年,在現公司入職已滿1年的員工,享受幾天年假

10天年假。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條 機關 團體 企業 事業單位 民辦非企業單位 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10天年假。根據 職...

請問到一家公司面試後通知我去入職了,但是現在的公司又不批准我離職

如果真想去,你可以和去 應聘的公司說一下現在的情況,他們如果能要,你就按照流程提離職報告,等乙個月之後過去,如果那個公司不同意,你就不用去了 如果不想去,你就直接說,因為一些私人原因,暫時無法換工作,想以後再考慮換工作的事情 首先,你要真誠的告訴對方你現在的處境問題,畢竟已經三次了,很能顯示出對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