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亢惜鑲
這個的話就是多多少少跟你有牽連嗎?這個的話報警的話是需要找到那個相關人的,你在旁邊看著的話就是有關係的,你也要到那個就是派出所就是做個筆錄啊之類的。
2樓:法醫鑑定人
從法律上來說你是沒有責任的。從道義上講,畢竟是在你家發生的事情,你還是應該積極的從中協調,把事情處理好。
3樓:再來一碗湯
因為客人是在你家喝酒打架
所以和你也有牽連
如果這是需要調查
你是必不可少的乙個調查物件
當然,出這事
或許沒有你的責任
只是詢問事情經而已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這件事情跟你有牽連,與你有連帶責任。因為這件事情是在你家裡發生的。建議你,有時間了就看看這方面的書,免得徒增煩惱又影響你的正常的情緒穩定和生活。
讀書祝你生活愉快!心想事成!
5樓:錯過了便是遺憾
按說,在你家喝酒,你是主人,勸他們不要打架。打架也是出你家門外打,與你無關。這才打掉牙。
小事!如果出了人命,在你家吃飯,互相爭吵,打架,殺了人。你是賠死者算乙份子錢的!
以後別幹類似的傻事了。
6樓:
當然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7樓:磨通
你要作為證人,跟警察說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誰是誰非。好人難當
8樓:自然之聲
有。在你家打架的。你也有責任
打架把對方的牙齒打掉算什麼性質? 10
9樓:中顧法律網
打架將對方牙齒打掉一顆屬於違法行為,打掉兩顆以上就涉嫌犯罪。
按照規定,打架致人一顆牙齒折斷或者脫落屬於輕微傷,應當進行行政處罰;致人兩顆以上折斷或者脫落構成輕傷,致人輕傷就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0樓:戚甜恬
你可以拒絕賠償,讓他去告就行了,想來沒事的,誰聽他先出手,畢業之前在打他,就沒必要了,給自己找麻煩多不好,一顆牙5000多,也挺貴的。
11樓:忻詩壘
年輕人打掉一顆牙至少得賠償兩萬以上吧,牙要跟人一輩子,不裝牙影響面容,吃飯不舒服,裝牙就有永久的異物感
12樓:洋情韻
我想用鉗子把他牙掰掉一棵。
13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均應行政拘留,未滿18周歲且第一次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政拘留不執行,此情況不存在正當防衛,是打架鬥毆。打掉乙隻牙屬於輕微傷,只是行政案件,打掉兩個便要刑事拘留了。
14樓:
沒報警的話,這就不算什麼性質,因為沒立案,不算定性
但是吧,如果你故意打人家,這就算是輕傷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正當防衛,出於道德還是給他一點。後面的就請人揍他一頓,你在旁邊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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