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我
正常人進入精神病院誤診的機會很大,因為這種病不像高血壓,糖尿病,高血糖一樣可以找出器質性的變化。就像古代的中醫大夫看病,他沒有任何醫療裝置可以幫助他去診斷,只能通過摸脈搏,看臉色加上醫生的判斷來診斷,有不少病人會被診斷錯誤。但是醫生判斷不出你有沒有病,擔心你萬一真的有病導致病情加重死亡了怎麼辦,沒有辦法,也給你開藥。
所以,精神病也一樣,沒有任何的醫療裝置來輔助醫生來診斷,只能依靠醫生的判斷,並且依靠送進精神病院的人都是有問題的,沒有問題的人不進精神病院這一條標準來對你**的。
2樓:養狗律師賈寶驊
被醫生誤診為精神病,可以按照下列專案和標準計算進行索賠:
1、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2、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5、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6、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7、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一條 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第五十二條 醫療事故賠償費用,實行一次性結算,由承擔醫療事故責任的醫療機構支付。
3樓:hi林大牛
首先要明確,誤診為精神病後,當事人受到了那些損害。必須有明確的損失,才能有根據要求索賠。
提出賠償要求是可以的,可以提出物質賠償(例如吃錯藥對身體的損害,因為精神病這一診斷結果導致工作、生活等物質損失)。也可以提出精神損害賠償(例如因為這一診斷被關進精神病院等等)。
不過你必須舉證證明醫生存在誤診的過錯,否則證明不了醫生有過錯,你的賠償主張也是得不到支援的。
我被乙個醫生誤診為精神**症,現在被神經內科的醫生**,我想要賠償,誰能幫幫我,非常感謝。 30
4樓:匿名使用者
拿著當初看病的bai所du有病例和其他藥品票據,去zhi找醫院找醫務科dao 醫防科
專,這類部門,他們是醫
屬院處理醫療糾紛的主管部門了。一般醫院的牆上或者宣傳欄裡有糾紛處理流程,自己去看下,沒了上網搜尋了,如果醫院問你要資料證明,只給影印件,別給原件了,如果在醫院解決不了,就能去衛生局投訴,要求解決了。
5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你得坐實了醫生確實是誤診,第二你目前的狀況跟前乙個醫生的診治存在因果關係。然後最好找醫調委協商解決,走司法承序要有耐心,鑑定時間會長一些。
6樓:year一粒塵埃
建議去本省大型醫院做檢查出示證明,然後確認無誤去起訴醫生
我被誤診為精神**症,應該怎樣維護我的合法權益
7樓:閆亮律師
你可以要那家醫院賠償你受到的損失,包括物質損失和精神損失。
還可以要求返還你的醫療費用。
這兩家醫院的診斷證明,住院及**憑證你都要保管好。
以侵害健康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請律師可以更好的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8樓:巨文濱
怎麼知道是誤診?怎麼鑑定?請告知
醫院誤診怎麼要求賠償?
9樓:法律快車
及時收集所bai
有病歷(一般包括一日清du單/費用詳情單,診zhi斷證明,住院證dao
,出院證、住內院病案首頁、入院記容錄、病程記錄、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輸血**知情同意書、特殊檢查(特殊**)同意書、病危(重)通知書、醫囑單、輔助檢查報告單、體溫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病理資料等),對病歷、醫療實物、監控等等予以封存,並加蓋醫院印章。
一是協商賠償,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醫療機構有過錯的,依據過錯程度,賠償以下專案但未必是以下賠償專案:
1、醫療費
2、誤工費
3、護理費
4、交通費
5、住宿費
6、住院伙食補助費
7、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需要增加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等。
如果造成死亡的,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以及精神撫慰金等。
10樓:律圖
如果醫院存在誤診,且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則醫院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其賠償專案如下: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
11樓:夏嗣牽語彤
你好!因為來醫院的誤診自
導致患者受到傷害的,患者可以要求賠償!應當申請醫療事故鑑定或司法鑑定以明確醫院的責任及責任大小!建議你申請做司法鑑定!
雙方可以協商或通過第三方調解處理賠償事宜,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解決!
縱橫法律網-北京市京倫律師事務所-祝永根律師
12樓:劉曉東
建議你按照《bai
醫療事故處
du理條例》規定的3種途zhi徑來解決:1.醫患dao雙方自行協商版;2.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權3.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訴訟。
患者如果是住院病人,可以找醫院醫務科,如果是門診病人,可以找門診辦公室,先和醫院協商一下,看看醫院對此是什麼態度,你也要先計算相關的賠償額度,要注意一定有法律依據。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申請鑑定,鑑定結論做出是否構成醫療事故,醫院應承擔何種責任後,可以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1條規定計算賠償額度。
醫生誤診需要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13樓:**隨身吧
1、一般醫療過錯與醫療事故罪都表現為行為人在醫務工作中有違規和不負責任的表現,都給被害人造成了損害,都是過失行為。關鍵的區別就在於是否造成了就真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了就診人的身體健康。如果沒有造成這樣的結果,就只能作為一般醫療事故處理,而不應認定為犯罪。
2、醫療事故罪與醫療差錯的界限。
醫療差錯,是指在診療護理工作中,醫務人員雖有違反規章制度、診療護理常規的失職行為或技術過失,但未給就診人造成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不良後果的行為。
醫療差錯,從產生的原因區分,可以分為醫療責任差錯和醫療技術差錯。其中,醫療責任差錯與醫療事故罪容易混淆,二者都表現為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工作中不負責任,違反規章制度或診療護理常規的行為。
區別在於所造成的後果不同。前者未造成就診人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不良後果;後者則造成了就診人死亡或身體健康嚴重損害的後果。對於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醫療差錯的,不能以醫療事故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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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思維很抄正常,只是你說的話bai比較深奧,有些人聽不懂du或者理解 zhi不了那麼深,就你舉的dao這個例子說明你很有思想,見解很獨特,我想一些哲學家是不是就是你這樣被別人誤認為是精神病患者呢?心理學家就別找了,全是蒙人的,我感覺你的思維方式很超前,應該是件好事,普通人的思維是模式化的,你跳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