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財產公證,不是法律規定必須做的事情。如果雙方一致同意要進行婚前財產公證,當然是可以的。
如果夫妻雙方一致同意要分清楚婚前財產。還是依照法律規定,以約定的方式辦好,即: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下面是約定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樓:威海梁清華律師
你好,從法律角度看,婚前財產的公證是保證雙方權利的一種措施,很多當事人會問及該問題,律師認為可以考慮。
你怎麼看待婚前財產公證?
3樓:山水有喵嗚
是必要的,其實不管是中國大陸還有台灣地區,中國人都是很傳統的,如果你在婚前去做乙個財產公正,還是有點傷感情。
因為社會在進步,它一定是有些觀念是需要被更改的,這個是一種***沒辦法的,但是現在本來很多愛情都很現實,這個是跟時代的進步,確實也看到有很多積極的方面,這個是根據社會的發展,這個時代的共同進步大家共同接受這個觀點。
它涉及到了乙個情感的衝突問題,所以需要每個人針對自己的這個愛情、情感、誠信基礎、財富做乙個比較客觀理性的分析。總的來說婚前財產公證:
1、有利於防止和減少糾紛的發生。
在這個法治社會裡,一切都講究證據。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婚前財產公證起到乙個證據作用,它可以減少發生糾紛的可能。
2、有利於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審判效率。
離婚率的逐年上公升,而且大多涉及到財產糾紛。在離婚案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當事人已就離婚達成了一致協議,只是因為無法就財產的分割問題達成一致而起訴到法院的。
3、有利於保障夫妻雙方的合法權益。
如果一對情侶貧富懸殊且認識的時間也不長,那麼,在結婚時,為了防止經濟條件差的一方是為錢而來跟富裕的一方結婚,在婚前辦理財產公證將是非常理性的做法。一旦將來發生爭執,感情破裂,就不會為財產問題爭吵,也不會使富裕的一方因離婚而失去過多的婚前財產。
4有利於夫妻雙方良好感情的維繫。
由於在婚前辦理了財產公證,因此,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婚姻中的一方也會在心裡產生壓力,即使是有錢了也不至於大手大腳,因為他(她)知道,如果這樣做,很可能導致離婚,而在失去這段感情的同時,在經濟上也不可能得到對方更多的好處。所以,在這樣乙個壓力下,婚前財產公證對夫妻雙方起到了乙個約束的作用,有利於夫妻雙方齊心共創美好家庭。
4樓:玄硯先生
以我的角度來看,在當今社會婚前財產公證是非常有必要的,並且也是很正常的一種行為,如果我的丈夫要求我做婚前財產公證,我會配合他,因為這是對我們雙方財產的保護。
5樓:在滕王閣感受冬日的蒲桃
我覺得可以做一下,婚前財產公證可以避免離婚時的糾紛,而且這樣還可以保護雙方婚前財產。
6樓:你說那些歷史
婚前財產公證是一項法律制度,它可以避免以後離婚而產生的矛盾和糾紛。儘管目前很多人都不接受,但我認為它值得推行。
7樓:匿名使用者
認為婚前財產公證是對雙方負責任的乙份協議。婚前協商好總比離婚後打官司爭吵好。
8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婚前財產公證行為是一種必要的保障,是對雙方財產的保障,是避免發生經濟糾紛的一種保障。
9樓:毛毛絲絲毛毛斯
我覺得如果雙方的財產狀況是比較複雜的話,也就是說,經濟**可能比較多樣化,那就還是去做吧。
10樓:小豬愛吃雞蛋餅
我認為是比較合理的。對於雙方的財產情況了解地更多,就能更好地規劃以後的生活,也是一種合理地行為。
11樓:蘇瑾年
你男朋友主要是怕你跑了,就老老實實去公正吧!換了是我,我也會這麼做的,畢竟現在的女的太玄了。這個很正常。
你怎麼看婚前財產公證,女孩子們會介意嗎?
12樓:
從法制社會的角度來說,這種辦法是很正確的.但在目前中國這個很重感情的社會來看,如果你準備結婚就提出去婚前財產公正,可能你的女友氣不打一處來吧?呵呵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在法制社會還是要用法才對,婚前公證是對的,可以避免以後很多問題,這是常事,沒什麼不好意思的,女方現在也不會去計較你公證的,因為她不是因為你的財產才嫁你的。
14樓:
兩個人在一起的話要彼此相信,這樣才走得遠,不需要什麼公證的,而且以後真的結婚了都是共同財產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不是很好,這樣的話感情就會打折扣
16樓:
這個問題我和許多朋友討論過,大多數女孩子反對,男生反對的也不少,大概都認為分清財產是很小家子氣的事.
17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財產公證和我們國家的傳統不太相符,我覺得女方多少都會有點不舒服。本來一家人就是要不分彼此,相親相愛,現在要把你的我的分得清清楚楚,感情上總是很難接收的。
18樓:蘇蘇愛薇
你有什麼啊,還要去公證??
對於婚前財產公證你怎麼看?希望回答時說明你是男生還是女生。。。
19樓:輕葉
婚前財產公證只是一種法律保障。不論男生女生而言,是財產的多少決定人的心態。是理性與感性的一種平衡。
如何看待婚前財產公證?
20樓:洪州一拳擊哥
婚前財產從法律上本來也是受到保護——《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雙方就婚前財產進行約定會進一步明確,先理清楚,未必不是好事。
首先,婚前財產約定不等於以後以後有糾紛。對雙方各自財產進行明確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不是只針對一方的。
其次,萬一發生糾紛時,可幫助當事人在段時間內解決。婚前財產約定,在短期內會避免夫妻之間的財產紛爭之擾。事先有了婚前財產約定,所以短期內婚姻發生裂變時,即可按照約定內容,明晰分配,避免麻煩,從而也會避免一些因財產分配問題引起的其他不必要爭端。
當然事情都具有兩面性,也可能會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不公平。比如雙方經濟實力懸殊較大,男方實力更為雄厚,在結婚前進行了財產約定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而十幾年後,雙方有了子女,但尚未成年,在這時發生婚變,男方拋棄了女方和孩子,那麼她和孩子的處境將會十分艱難。
同時,夫妻間不僅可以就婚前的財產進行約定,也可以就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進行約定,籤協議的時間,都可在婚前進行。《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很多名人也簽訂了婚前財產協議,比如鄧文迪和默多克結婚,兩人有婚前協議,鄧文迪不得分割默多克的財產。雖然兩人離婚之後,默多克念及舊情,給了鄧文迪紐約的房產。
還有一些人做婚前財產約定是從公司經營與家庭財產隔離等角度考慮。比如企業家擁有的企業股權,若沒有做相關的財產約定,一旦陷入離婚糾紛中,不僅影響自己,還會影響到企業的發展。土豆網就曾因創始人王微婚變耽誤最佳上市時機;近幾年大火的特斯拉也曾因婚變致特斯拉股價下挫4.
1%。總之,是否要做婚前財產約定,還是要看當事人雙方的情況和意願。
21樓:四川瑞利恆律師事務所
婚前個人財產的公正是為了跟好的保護個人財產不受侵害,如果雙方達成共識是可以的,不會影響感情。
22樓:
兩人沒結婚的一方財產,婚前財產公證是一方怕被對方圖才,是為了錢而結婚的,沒有真感情,有能力的是不會在意婚前財產公證的。
23樓:
婚前財產公證,既能給男女雙方作了財產方面的公平分配,也保障了日後如果出現離婚,減少雙方因財產分配不均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煩,這對雙方都是有利的。
24樓:賽澄
我覺得做婚前財產公證非常好,這也是對婚姻的一種負責,以防以後有什麼財產糾紛,做了婚前財產公證了就不會有了
25樓:
婚前財產公證是好的,因為那是沒有結婚前個人的財產,結婚後另乙個人可以享受但沒有所有權,話說回來只要兩個人結婚後互相恩愛不離婚也沒有什麼,就怕兩個人合不來,離婚後發生財產分割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2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個人財富相差懸殊,自己又不放心,不如兩個人約定後,對雙方個人財產進行公正。做人光明磊落,婚前財產公正後,財產透明。每個人掙錢都不容易,要努力提高自己,自己掙到的錢才是真正自己的。
就是以後不在一塊了,也不需要因為財產而糾纏。一家之言,歡迎拍磚。
27樓:奧利給
嫁妝不要給了啊,繼續放在父母那裡不就好了。
你男票本來家境就不如你,你們家根本沒有必要拿300萬去砸個面子。給了錢,又不想花到對方身上,這錢出了就是羞辱對方的。你們家何必做這種除了錢還不討好的事情?
或者乾脆不要陪送現金,買處公寓寫你名字就好了啊,公證都不需要做,就是你的婚前財產。
28樓:永恆的諾言
我覺得這樣會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煩!現在的年輕人閃婚閃離的多得很,一有點挫折就想著離,然後就是財產糾紛,有了財產公證就沒那麼多麻煩了,各自拿好各自的,真好!如果感情好的就不說了
婚前財產公證是什麼,什麼叫婚前財產公證?有什麼好處
思科律所 律師助理為您解答 1 婚前財產公證,是指婚前的男女雙方就各自婚前財產和債務的範圍 權利的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是指公證機關要對將要結婚歸屬問題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 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2 辦理婚前財產公證,需要當事人帶上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 戶口本,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 與約定內容有關的...
我需要做婚前財產公證嗎,有必要做婚前財產公證嗎
需要。現在結婚都做公證,沒有什麼不好意思。一般公證處公證員在接待你時會做相關詢問,比如可能涉及到的財產,是否婚前取內得,是否有共同容還貸情況等,以此來確定是否建議做婚前財產公證。比如房子自己購得或父母贈與,寫的是自己的名字,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並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無需公證。再比如...
婚前有必要做財產公證嗎,有必要做婚前財產公證嗎?
我覺得婚前有必要做財產公證,這是對雙方都好的乙個做法。有的人可能覺得我做婚前的財產公證會傷害兩個人的感情,但是我覺得這更是為了兩個人的感情,有乙個更好的發展必須要做的一件事情。如果兩個人在之後有什麼糾紛,這個財產公證可以讓兩個人對於財產上的爭議,不會那麼的大,也能夠做到好聚好散。所以我覺得這是乙個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