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曾智紅律師
上班時間如果因非工作原因受傷不算工傷。
一、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你的情況符合工傷條件;
二、你可以讓單位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拒絕賠償,個人申請,期限為一年;
三、待傷情穩定後,如留下殘疾,你可以申請傷殘鑑定;
四、如構成傷殘等級,你可以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五、如單位未給你買保險,可以比照上述條例執行;
六、如單位拒絕賠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樓:玄韶
工傷是單位申報,人保局認定的
關於工傷賠償的法律規定
3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一、工傷的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關於工傷認定的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4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賠償的法律規定比較多,最基本的由《社會保險法》第四章、《工傷保險條例》、各省市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
勞動者工作中負傷,無論是已訂立勞動合同,還是事實勞動關係,都享有法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
勞動者工作中負傷,首先應當進行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應當在工傷事故發生乙個月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不申請的,勞動者個人及其近親屬可以申請。勞動者個人申請應當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字影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人事關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傷情穩定並工傷認定之後,影響勞動能力的,向當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勞動能力鑑定結果出來後,依據鑑定結論申領工傷保險待遇。參加了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支付**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勞動能力鑑定費;用人單位支付**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全額有用人單位支付。
因工傷保險發生的糾紛,可以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5樓:匿名使用者
暫以以8級或9級計算。參照下表計算即可。私了的話,不好說你能獲得多少賠償。
6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 即使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關於工傷認定中事實勞動關係的確認
目前,許多企業存在著用工不規範的情況,勞動者特別是外來務工者,沒有與企業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一旦發生**事故,由於涉及到法律責任的承擔,雙方便會圍繞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發生爭執。那麼,工傷認定中事實勞動關係的確認權究竟由哪個部門行使呢?對此問題,目前有兩種觀點:
一種是由工傷認定部門行使,理由是《工傷保險條例》第18條第二款已明確規定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包括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材料,即行政法規已經授權工傷認定部門可以對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做出判斷,事實不清的,工傷認定部門還應調查核實;另一種觀點是由勞動仲裁部門行使,理由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5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引發爭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此問題,目前我局的做法是工傷認定部門對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基本上只做形式審查,如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存在爭議,一般告知當事人到仲裁部門解決。我認為,這種做法是不妥的。首先,《工傷保險條例》第18條、19條已經賦予了工傷認定部門對事實勞動關係的調查權和認定權,不應是所有爭議都由仲裁部門解決。
其次,先通過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對裁決不服還可以向法院起訴,加重了勞動者的訟累,有些勞動者確認勞動關係就要一年半載,而這僅僅是工傷認定的乙個前置程式。第三,把仲裁部門的確認程式變成工傷認定部門的前置程式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那麼,工傷認定中事實勞動關係的確認究竟應由哪個部門來行使呢?對此問題,不能簡單地回答由工傷認定部門或是勞動仲裁部門,而應根據雙方對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爭議焦點的性質做出分類,分別由不同部門行使。具體來說,如果雙方爭議的焦點是事實爭議,即純粹是對事實真與假的看法不同引發的爭議,應由工傷認定部門通過調查核實做出判斷。
工傷認定部門可將申請人受傷作為表面證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具體認定雙方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工傷認定部門可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和第二條。如果雙方爭議的焦點是法律爭議,即由於法律規定不明確或是雙方當事人對法律理解不同產生的爭議,比如一方認為是勞動關係,另一方認為是僱傭關係,對此類爭議,應當同其他勞動爭議一樣,進入「一裁兩審」的處理程式。
這樣做的理由主要是:第一,這樣做符合法律規定的本意。《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認定機構有查明事實的職權,因此,調查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的事實問題也應屬於工傷認定機構的職權。
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引發爭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既然是「可以」,就不是所有事實勞動關係爭議都通過仲裁解決,而應理解為「符合某種條件」或「有必要」的情況下才通過仲裁解決。第二,這樣做能夠節省當事人的時間和成本,減輕當事人的訟累,有利於工傷受害者及早認定工傷,得到工傷補償。
當然,即使這樣,法律程式依然繁瑣,但這已經是現有法律框架內的最佳選擇了,我們還能夠做得就是為當事人著想,盡量縮短當事人認定工傷或仲裁的時間。第三,這樣做不會減少當事人的救濟途徑。工傷認定部門行使了勞動關係的確認權,做出工傷認定與否的結論後,當事人仍有機會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方式進行救濟。
也就是說,對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司法審查仍然是最後的救濟途徑。
工傷法律怎麼處理? 40
7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發生工傷首先需要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然後在傷勢相對穩定時,按照第二十一條的規定,申請勞動能力(即傷殘)鑑定,最終根據認定和鑑定結果,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8樓:
先要求公司到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工傷認定,再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等級鑑定;如果公司不配合,可以自行申報工傷認定和鑑定.但如果沒有勞動合同,還要經過勞動關係確認程式.認定工傷後需要做勞動能力鑑定,根據工傷鑑定結果要求相應工傷賠償,
蘇、錫、常交通事故人身損害和工傷賠償案件,可以直接諮詢本律師,上百起案件成功經驗,符合一定條件可以先辦案後收費.
9樓:張偉傑律師
參考2023年版*** 工傷保險條例及你省工傷保險條例。
工傷法律條款
10樓:肖夫子
因工傷壓斷了右手的中指和食指申請傷殘鑑定後,鑑定為幾級就按幾級索賠。賠償多少是按本人工資,地區差別去計算的。
工傷法律法規
11樓:為誰真心
2006-05-26
★非法用工單位**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
★ 工傷保險經辦業務管理規程(試行)【2004-06-17】
★. 工傷認定辦法【2003-09-23】
★. 工傷保險條例【2003-04-27】
★ 湖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無證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是否認定工傷問題的覆函
4.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對陝西省勞動保障廳關於工傷認定和工傷保險待遇問題請示的答覆【2002-04-22】
5.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如何理解《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有關內容的答覆意見【2002-04-05】
6.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工傷認定時效問題的答覆【2001-12-03】
7.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解釋《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中「蓄意違章」的覆函【2001-04-23】
8.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無證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是否認定工傷問題的覆函【2000-12-14】
9.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資源枯竭礦山企業有工傷(職業病)史且已辦理離退休手續人員能否進行工殘等級鑑定問題的覆函【2000-11-22】
10.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處理工傷爭議有關問題的覆函【2000-04-11】
11.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未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企業和職工因傷殘(亡)性質認定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覆函【1999-09-17】
12.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受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委託進行工傷認定有關問題的覆函【1999-09-09】
13.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在國內發生並由外方支付賠償的工傷事故待遇處理問題的覆函【1998-02-17】
14. 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工傷確認等問題的請示》的覆函【1997-06-06】
15.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司機工傷認定問題的覆函【1996-12-30】
16. 人事部關於外派勞務人員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問題的覆函【1996-12-05】
17. 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1996-08-12】
18.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在工作時間發病是否可比照工傷處理的覆函【1996-07-11】
19.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因工傷殘人員享受護理費的條件等問題的覆函【1996-06-17】
20.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1996-03-14】
21.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處理工傷爭議有關問題的覆函【1996-02-13】
22.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私人包工負責人工傷待遇支付問題覆函【1995-01-14】
23.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職工工傷致殘享受護理費條件問題的覆函【1994-09-22】
24.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對企業職工**事故處理時限問題的覆函【1994-09-09】
25.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在工作時間發病不作工傷處理的覆函【1994-06-03】
26. 勞動部辦公廳印發《企業職工**事故報告統計問題解答》的通知【1993-09-27】
27.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實施《企業職工**事故統計報表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1992-10-26】
28. 勞動部關於《企業職工**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有關問題的解釋【1991-07-25】
29. 企業職工**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1991-03-01】
30. 礦山企業因工**事故統計報告辦法【1990-03-23】
我父親是工頭我堂哥在我父親的工地幹活哪天我堂哥喝多了去工
你父親的責任,工傷保險條例裡有醉酒不算工傷,僱傭關係裡沒說醉酒不算,法院大概會酌情判決少賠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
我是在工地幹活受傷現在老闆不管,公司說給我都辦可都一星期了也
還要看 他有沒有為你拒絕別人 為了土豆我可以拒絕世上所有的雞肉卷 這才是真愛啊 向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公司 在工地幹活受傷了,中老闆不管了也找不到人,我們給怎麼辦,有沒有勞動合同,公司位址都查不到 根據公司名字可以查到其位址,向公司所在地勞動部門反映情況。沒有勞動合同,你可以通過工友證明,單位 單位發放...
我想問的是我在工地上幹活受傷了但是和包工頭沒有工作協議這個賠
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個傷殘鑑定,然後根據鑑定的級別主張相應的賠償。沒有勞動合同產生糾紛的話,可以去當地法院起訴。在工地上受傷了,和包工頭私了籤了賠償協議 但是他沒有按協議給錢,起訴他這些費用怎麼算?想你這樣的做法來是不對的自,遇到這種情bai況要到大醫院檢查du的,然後要做傷殘鑑定以防對方 z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