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非也先生
構成緊急避險的,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不構成,那就涉嫌故意傷害罪了。
《刑法》(2015)第二十一條 【緊急避險】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第一款中關於避免本人危險的規定,不適用於職務上、業務上負有特定責任的人。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樓:王凱亮
不會判罪的,但你得同時當他或她,也就是具備他她的能力,當他她父母的兒子!
3樓:電動車故障諮詢
這是乙個道德和人性的問題!希望留給親人也叫捨己為人。如果給了陌生人那前面還可以加個「崇高」。
但是突發災難往往都會徹底激發人類的最原始的東西「求生欲」。這是最起碼的人性。(人都不知道求生還是人嗎?
動物都知道。)所以說這類情況是沒有罪的。如果有下列情況就有罪:
有目的的,目的地有寶物,死乙個對自己有利;別人有生存下來的可能,在無礙你的情況下被害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因爭搶致人傷害甚至故意傷害他人屬於法律問題,爭搶中不顧他人死活只顧自己還是道德範疇
5樓:月光椰影
為自己活命而傷及他人,不能成立緊急避險,應當負法律責任。不知對方傷得怎樣,如是輕傷,刑法一般不管,但民事上還是要賠償的,如是重傷則涉嫌故意傷害罪。
6樓:南京胡志丹律師
在中國法律上是犯罪的
在國際上有刑事犯罪「期待可能性」的說法,有的國家可能判處無罪
7樓:凌亂
應該無罪,人有生存權,人權。生存權是人最基本的權利,是任何人都無法剝奪的權利。如果有一天,為了生存,甚至要與世界為敵,你也是無罪的,因為你有生存權!!!
8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自己而傷害他人生命健康權,肯定違反刑法,屬故意傷人,致人死亡的,可判故意殺人-刑法232條.或過失殺人-233條,別人先動手就好辦了,可做正當防衛或間接過失!給分後我詳細答你
9樓:甬城大志哥
在中國的刑法中仍然屬於故意殺人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這屬於情節較輕的,應該不會判重!
10樓:濤聲依舊
首先搶奪別人的游泳圈就不對,游泳圈是人家的,你憑什麼搶,人家也要活命啊。依我看,應判幫意傷害罪。
11樓:吉林殷律師
這是刑法中的緊急避險的問題,緊急避險所保護的法意必須是小於所損害的法意,你如說有人拿刀砍你,你為了保護自己的生命,搶了乙個自行車騎上就跑了 。這就是緊急避險。但是本案中你所保護的生命權和你損害的生命權是相同的,沒有達到「小於:
的限度。所以會被判刑,具體行為按所實施的行為判定,也就是故意殺人罪。 在量刑中會給予 考慮緊急避險的問題,從輕或減輕處罰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判罪的,這麼做算緊急避險,無罪
1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事實成立你是有過錯的;但是求生是你的本能。
14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
應當認定為故意傷害,或故意殺人罪
此類情況符合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的要件,基於此,傷害對方的行為均應認定為故意傷害,或故意殺人。
15樓:小胖子
我覺得這個有點模糊,事實上,危急情況下出現這種狀況不能判罪吧,或者說不會很嚴重,按我的理解,要是說有罪吧,但是每個人都有求生的意識,而且游泳圈還是公用的不屬於任何乙個人,即使判罪也不可能有實際的那麼嚴重~
但是要說沒有罪,卻也是傷害到他人的身體了,也屬於侵權,總之我認為會有罪,但是可能沒有那麼嚴重或者說可以酌情減輕罪行~
從情理上來說,可以理解~
很多時候,法律也不是板上釘釘的事情,也會有很多的爭議,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
祝你好運~
《極限逃生》揭露人性,在災難面前,你會將生存機會拱手讓人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提取碼: ntha《極限逃生》是李尚根編導的災難喜劇片,由曹政奭、林允兒等主演,於2023年7月31日在南韓上映。該片講述了在有毒氣體洩露事故發生後,無業青年李勇南和大學後輩儀珠充滿了奇思妙想的出逃過程。
17樓:月榭
近期爆火的口碑還不錯的極限逃生主演是林允兒。林允兒之前演過中國的一部電視劇集方向還是挺好的。
極限逃生雖然是一部災難型電影,但是呢,因為是一部加了喜劇元素在裡面的電影,大家在看的時候並沒有覺得有很強烈的緊張感。主要講的就是兩位主創逃離整個市的乙個故事。在故事當中有乙個情景非常的具有反諷意義,就是男女主還有其他人員乘上飛機的時候,卻被告知一定要拋棄兩個人。
其實,在危難面前,大家都不想被拋棄,可是像男女主角卻被飛機裡的人強制的扔下了飛機。這個情景其實和之前我們大家也看過的一部南韓電影釜山行裡的乙個劇情很相似,。就是主創們好不容易歷經艱難險阻,到了乘客們呆的那截車廂前面,但是因為列車廂裡面有乙個人的教唆,覺得他們可能已經被感染了。
所以不讓開門,而周圍的乘客也害怕自己被傳染喪失生命,所以就聽了那個人的話,不管主角們是不是真的已經被喪屍咬了。還把主創板趕到了另外乙個包廂裡去。最後惡有惡報還是被喪屍們給活活咬死了。
其實,在這樣的災難面前,大家是有權利爭奪一些資源的,但是有的時候也不能夠因為自己的一絲歹念而讓別人陷入了乙個困境當中。我們也不能夠說那些乘客有什麼不好,畢竟也是自己本能的反應為了讓自己活著,很容易就忽視另外的人的生命。
18樓:可晨情感說
我不會那麼無私的,我肯定是以自己的生存為重任,先活自己。
19樓:銘自愁
極限逃生這部劇非常的揭露人性,如果在這樣的末日面前可能很少會有人想到他人。
20樓:流雲映海棠
我覺得這個事情在所有人心目中的答案都是很統一的,如果能夠生存,肯定都會選擇活下去,但不是踩在別人的骨灰上。
21樓:今天不想吃肉肉
不會,因為我想活下去,所以我會為了生存的機會做出自己都想不到的事情。
22樓:木子李
我個人認為肯定所有的答案都是一樣的,如果能夠生存肯定是自己活出去去肯定不會把機會拱手讓人的
23樓:喜歡毛絨絨的
沒有到這種絕境,自己的選擇也不是太清楚,可能會也可能不會。
24樓:巧巧愛生活
我覺得我不會,人都是自私的,在能活的情況下,我肯定想活著
25樓:杜先生的星河
在不犧牲別人利息的前提下,活下去。
如何在最困難最艱苦的情況下保持人性?一般在災難和戰爭狀態下生存環境艱苦,這樣就會使人為了生存而喪失
26樓:匿名使用者
給你幾個遊戲《這是我的戰爭》《我還活著》
人是為什麼而活的,為了生存而失去真尊嚴值得嗎?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當真的無法生存時,失去尊嚴而活也是可以理解的。人的第一權利是生存權 沒有生存的機會談何尊嚴 如果為了更好的得到利益或者更好的滿足自己的而失去尊嚴的去做某事 那是可恥的 人是為什麼而活的,為了生存而失去真尊嚴值得嗎?當真的無法生存時,失去尊嚴而活也是可以理解的。人的第一權利是生存權 沒有生存的機會談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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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類風濕因子有的可能沒有反應出來的還得根據症狀等確定是不是類風濕?症狀是類風濕沒有類風濕因子是怎麼回事 類風濕因子 rf 類風濕因子陽性患者比類風濕因子陰性患者關節病變重,預後差。類風濕因子對類風濕關節炎的診斷不具特異性,因為除類風濕關節炎以外約有3 5 的正常人及多種疾病也可以出現類風濕因子陽性...
下列現象中,由於光的反射而形成的是A小孔成象B影
a 小復 孔成像,是由製 於光沿直線傳播,所以本選項不符合題意.b 影子,是因為光是沿直線傳播的,當一塊不透明的物體擋住了光線時,由於光線不能繞過該物體,所以被物體所擋住的一塊區域所接受到的光亮便減少,就形成了一塊黑暗的與遮擋物形狀相同的影子,故本選項不符合題意.c 日食是月亮擋住了太陽照向地球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