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小 鬼
六月十五可以拿到5月27-5月31的工資,由於上班時間很少,沒有什麼全勤獎,津貼補助之類的,不扣除餐費,住宿費估計能發300多吧!這只是粗略估計。
2樓:shine李小聰
《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發放上月的工資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3樓:瘋狂德邦
6月15號可以領26號到31號這5天的工資
請問每個月十五號發放上個月工資算是押半個月工資嗎?
4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現在單位每月15號發放上月工資,不屬於押半個月工資,是合法的工資發放方式,只要每月都按時足額發放上月工資,就不存在押工資的行為。
以上建議供您參考。
公司每月15號發薪,要扣半個月工資是什麼概念?
5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各個公司的規定,六月十五號是發的5.1-5.30號的工資。你申請離職並不影響公司發工資給你的,公司到15號是照樣會把你剩下的工資發給你的。
佛山唐達律師(廣東傑泰律師事務所)
6樓:依翠陽
六月份發放五月的工資,不是很正常的啊,你總得給人家財務人員核算工資的時間吧,主要看公司的規定,一般是6月15號發放5月份的工資,有些單位核算的時間段不一樣也是有的,正常辭職的話,剩餘的工資當然也會在工資發放日給你啦,本人不方便拿,就讓人代拿或打卡咯
7樓:一片葒葉
會給的,現在基本上都是15號發工資~
8樓:皓皓
押乙個多月工資咯,當然要給拉,不給上勞動法去
每個月15號發工資的本月怎麼算,每個月15號發工資是怎麼算
那就是這個月15號到下月15號為乙個整月.9月份走的人要從他走的那天算起到下月或本月15號止就是他的日工資.個人交的公積金不管走的是乙個月還是半個月或是幾天都應按月繳納 關鍵還是看你們公司是怎麼規定的 本月15號發的是上個月1 30的工資或都是本月15號發上月16 本月14的工資 發工資的事,要看你...
每個月幾千塊工資怎麼理財比較好,每個月的工資只有幾千塊,要怎麼理財比較好呢?誰能說說?
俗話說掙得多不會理財那也會虧空的。我乙個月也是幾千塊錢,但是,我除了日常花銷以外,一定會剩下一些的,我會把剩下的錢要麼存起來要麼就投入到比較穩定的那些 專案裡邊。但是日常花銷一定要注意,首先要控制外出吃飯的次數,如果乙個月裡邊有十次在外邊吃飯,那麼喜歡費是相當多的,所以,減少外出吃飯的次數,控制在五...
每個月押十天工資,押了月,到底是押10的工資,還是押了我40天
你說的不太明白,請問你每個月領的工資是30天的工資還是20天的工資?如果你每個月都是按30天即乙個月的工資領的話 基本都是按這個領的 那麼只押了你10天的工資。如果你每個月都是按20天的工資領的話 幾乎沒聽說過這麼黑心的老闆 那就是押了40天的工資,你上了幾個月就按月數 10就行了。付費內容限時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