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請問在公司幹了半年,簽了勞動合同,沒有買保險。。現在想辭職,可勞動合同又找不到了。該怎麼辦

2022-08-13 06:47:14 字數 5581 閱讀 6351

1樓:藝林文化藝術學校

去勞動仲裁可以補償的

2樓:匿名使用者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3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 公司有合同

第二 如果簽訂合同 一般勞動部門有備案

第三 可以和單位協商 如協商不成 可以到勞動部門申請 **12333

第四 祝福你工作順利 事業發達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備註 如果是炒作答案 我會舉報的

4樓:匿名使用者

第九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百條

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5樓:

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該單位,你需提供證明與該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明,如有工資表、考勤表等更好。根據《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第四條 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我在公司做了一年半,沒有買保險也沒有籤勞動合同,想辭職,去勞動部門告他可以賠償我多少賠償金,謝謝,

6樓:遊俠麗麗

沒簽勞動合同,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繳社保等;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

3、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乙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我在一家公司幹了一年了,上月才簽得勞動合同,交了保險。我現在有急事不能幹了,要辭職,公司說

7樓:無刺仙人掌

不合法,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你在公司幹了一年了才簽訂勞動合同,公司明顯違法;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第六款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你現在的合同應該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上月才簽得勞動合同,交了保險」這個更違法,公司在你工作後就應該交保險,交保險是公司應盡的義務;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你現在就可以依法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你若不想在公司工作了,就提前乙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行了;

「公司還說,乙個月後走也行,但是公司上月給交得保險需要從工資裡全部扣除」他這個說法不是不合理而是嚴重違法,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你與公司解除合同他得給你支付經濟補償,補償數額是乙個半月的工資。

你現在要做的是:乙個是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公司的違法行為,二是去找乙個律師幫你解決,或者你諮詢一下律師看律師怎麼說。

8樓:己非己

1、正常情況下,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非正常情況下,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3、你可以以單位未繳納社保為由離職,而且可以隨時離職;

4、如果單位剋扣你的工資,屬於違法,如果單位從你的工資扣減單位應該承擔的部分,也不合理,你可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處理!

以上請參考!

9樓:丁丁

要離職必須提前通知公司有關人員,如果屬於公司重要崗位的離職還有一定要求的。至少**要保證24小時開機,不允許更換**號碼。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勞動法規定了只要簽訂了合同就必須幫員工繳納社保的,你只要提前乙個月提出辭呈,乙個月時間裡交接工作即可。沒有規定三個月才能走的。具體請參考勞動法!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不是該安靜地走開

還是該勇敢留下來我也不知道

那麼多無奈可不可以都重來

我是不是該安靜地走開

還是該在這裡等待等你明白

我給你的愛永遠都不能走開

我是不是該安靜地走開

還是該勇敢留下來我也不知道

那麼多無奈可不可以都重來

我是不是該安靜地走開

還是該在這裡等待等你明白

我給你的愛永遠都不能走開

12樓:

不合法,最好是向勞動部門諮詢下

1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根據法律規定:

1、公司規定的三個月後才能走,是違法的。

2、繳納社保,是公司的法定義務,職工辭職,不能從工資中扣除。

我在乙個公司工作了八個月,公司一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買保險,現在辭職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連續工作8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你們要求單位支付你雙倍工資的差額。同時還可以要求你經濟補償金。詳細的可以給我打**諮詢。

1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案情而定 主張賠償

16樓:郝孝偉律師

你好,可以的,你可以到勞動局去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簽了2年勞動合同,不到期想辭職可以?

17樓:

可以辭職的,辭職分為兩種,一種是試用期辭職,一種是正式工辭職。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了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這是關於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但是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內提前3天)。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了勞動者可以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擴充套件資料:

一、勞動合同的成立條件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

所謂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是不同的,合同主體是合同關係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並承擔合同義務的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

所謂「依法」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由於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定所享有和承擔的,所以訂立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如果當事人訂立的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認和保護,這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目的就不能實現,訂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義。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

即合同必須是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所謂協商一致,就是指經過談判、討價還價後達成的相同的、沒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

要約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規則,也是合同成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如果合同沒有經過承諾,而只是停留在要約階段,則合同未成立。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由合同要約和對此的承諾達成一致而成立。

二、勞動合同成立與生效的區別

1、勞動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既有聯絡又有區別的兩個法律概念。當事人雙方就勞動合同內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即告成立。因此,勞動合同成立是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確立勞動合同關係。

2、勞動合同成立並不意味著勞動合同一定生效。勞動合同生效是指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起始時間。

3、勞動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對當事人雙方都有約束力。因此,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其生效的時間始於合同簽訂之日。

4、勞動合同簽訂後,需要鑑證或公證的,其生效時間始於鑑證或公證之日。

三、勞動合同中止的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2、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3、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你好請問學校在什麼地方,你好請問哪裡有學校?叫什麼名字?

你這個人真搞笑,你請問學校在哪個地方?但是我們也不知道你去哪個學校,怎麼跟你回答呢?但是你可以查手機上搜就知道哪那個學校在哪個地方?學校都在在每乙個瞬間,其實學校是讓我們學習的,每乙個瞬間你都可以學習!瀋陽市于洪區沈新路141號,還是不錯的 學校到處都是,你想去哪個學校學習啊 學校在你的身邊,人與事...

你好,請問去申請勞動仲裁不能提供蓋有公章的證據,怎麼辦

勞動者可以尋找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資料如 工作證或工作牌 最好蓋有公章 工資卡交易記錄 工資條 有公司名稱的工裝 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的暫住證 考勤記錄 社會保險繳納記錄 派工單 同事證言 離職在職的都可以 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勞動者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

你好!請問我2023年在浙江蕭山區華欣公司發的工資,沒領完,存摺丟了,這錢還能領到嗎

紅黑石 帶上身份證,去辦存摺的銀行,應該還能領回來的。浙江 工資高 張輝華 看什麼工作,賓館酒bai店du物業金融保險網際網路it物流等服務zhi行業dao越發達的城市工資越高,杭州,寧版波權 就要高於其他城市。網際網路it和物流行業當屬杭州,義烏髮展最快,空間也最大,待遇自然高。機械造船等重工業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