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這個很正常,有可能公安機關還沒有掌握該疑犯的充足證據,或者還有大的犯罪證據還沒暴露出來。再則有可能該犯有同夥或上線,為了一網打盡,暫時也不抓。總之不是不抓,而是時機沒到。
2樓:李廣軍
你說的這種情況,一是**沒掌握犯罪嫌疑人的行蹤線索,無法實施抓捕;二是知情者不報,或隱匿犯罪嫌疑人,有包庇犯罪的嫌疑。
3樓:拖拉禾
第乙個原因是證據不足,不足以下達逮捕令;第二個原因是他後面有很深的牽連,能挖出乙個帶起一串,需要放長線釣大魚。
4樓:曼聯
沒有證據啊,即便他十惡不赦,光靠猜疑不能定罪啊,只能人贓俱獲。就像很多毒販。
5樓:養狗律師賈寶驊
明明知道犯罪嫌疑人可就是不抓有具體如下幾個原因:
1、證據不足,公安機關還沒有掌握該疑犯的充足的犯罪證據,或者還有更大的犯罪證據還沒暴露出來,還不足以下達逮捕令。
2、該犯罪嫌疑人背後有很深的牽連,可能有其他的犯罪同夥或者上線,能挖出乙個帶起一串,需要放長線釣大魚。
3、對於可能二人以上的犯罪或集團犯罪的,為了能夠將犯罪團夥一網打盡,是不可能「確定」乙個抓乙個的,要等待合適的時機,有精密的行動部署,再實行統一抓捕行動。
4、犯罪嫌疑人已批捕2個月不抓人,可能是辦理了取保候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第七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
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為什麼知道了犯罪嫌疑人的樣子了警察說不一定抓到人呢? 40
6樓:正氣長春
如果只是知道是犯罪嫌疑人的樣子,而不知道具體的姓名等相關資訊,是很難確定犯罪嫌疑人身份的,更別說抓到人。
不過,現在中國**已經發明了模似畫像技術和人口資訊相結合的機器,只要將該犯罪嫌疑人的像片聯接到人口資訊網上,就會查詢到相似人的資訊,這樣給辯認工作帶來了很大的便利,從而增加破案的係數。
7樓:超級無敵豬八戒
全國10多億人,10多億張臉,你說如何準確分辨?目前來說要達到看臉認人的能力,一要有完善的人臉資料庫,其次要有裝置和識別技術。不管哪樣,目前我國的技術水平都遠遠達不到。
如果影象清晰,對方是慣犯,資料庫中剛好有的話就有可能識別。
8樓:匿名使用者
除非你能明確指證該犯罪嫌疑人是誰,如他的名字,籍貫,單位等等,要不你光知道他長啥樣,公安也不知道往**找他啊?13億人乙個個比對**嗎?人都會累死
9樓:陽如慶
警力有限,時間有限,地域無限。客觀地來講,警察沒有忽悠你。
已經確定犯罪嫌疑人,為什麼不去抓 15
10樓:兩個弗列達
最重要的是證據,如果有證據真實充分的話,就不到他們不抓人。
其實要抓人公安機關是要報請檢察院批准的,要檢察院不批准,他們也沒有權抓人,但首要的還是,要有證據。
13萬已經是很大的一筆錢,公安機關是會重視的,但是你們施壓是不必了,只是不是打個**去「問問情況」,態度好點。
那人家裡還有錢的吧,不僅僅只有他拿走的那些吧?如果有的話,人抓住後,就算錢揮霍光了還有一定賠償,但是至於還能夠拿回多少,只能夠這麼說:凡是被違法犯罪侵害過的,一斤的就算拿回來,也最多只能是八兩。
11樓:匿名使用者
最主要的問題是警察出差抓人需要辦案經費的,而現在公安機關的辦案經費很緊張,況且你這又是經濟案件,如果你提出和公安機關一起去抓人,來回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你承擔,那警察肯定就和你去抓人了.第一,警察出差可以不用花一分錢.第二,如果線索可靠,警察去了就抓到了人,還可以算是刑警隊偵破了一起刑事案件,完成了乙個破案指標,互利雙贏
12樓:匿名使用者
警察處理方式很細膩 不容許出任何問題 也許他們在考察些什麼 有沒有共犯不是眼睛能看清的
立案後警察知道犯罪嫌疑人在哪兒卻不去抓怎麼辦 20
13樓:張偉傑律師
打110吧,有管警察的警察。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是案發金額不多吧。也就是所謂的「金額小」。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警察系統也要走程式,因為金額小所以這幫人就沒太當回事吧,應該晚點就會有結果的。當然你也要繼續找警察投訴、督促。
16樓:遼寧過客誰記得
我建議你找督察,要求他們在3個工作日給你乙個準確的答覆
警察明明已經確定了犯罪的人,可為啥還要叫犯罪嫌疑人? 20
17樓:蝦公尺河蟹魚
警察認定乙個人有沒有罪要根據乙個案件的刑事偵查結束,案件移交檢察機關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調查結束之後犯罪嫌疑人轉為刑事被告人。
認定乙個人有沒有罪,是法院的事情,公安機關只負責案件偵查和對犯罪嫌疑人的抓捕,法院沒有宣判之前他只能作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又稱嫌犯,罪嫌。指犯罪偵查機關的偵查物件或者被偵查線索初步確定的懷疑物件。
犯罪嫌疑人必須是特定的人,對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確定的犯罪實施者不能稱為犯罪嫌疑人。在刑偵實踐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不在場證據和其他科學證據排除嫌疑。刑事偵查終結後受到刑事指控的犯罪嫌疑人稱為刑事被告人。
18樓:劉大來律師
必須由法院審判後才能認定是否構成犯罪。
19樓:靜的窒息
因為對方是否犯罪,是由法院來確定的,公安無權確定
20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宣判他有罪之後才叫罪犯,在宣判之前都叫犯罪嫌疑人。因為法律有規定,未經人民法院宣判,不得認定乙個人有罪。
21樓:
乙個人是否有罪,只能由法院裁定;在進入法院審判程式之前,只能稱為犯罪嫌疑人;一旦進入法院審判程式,則稱為:被告;若最終裁定有罪,方可稱為犯人;
22樓:
未經人民法院宣判,任何人不能被認定犯罪
23樓:鬼丫頭萬歲
犯罪嫌疑人是法院還未判決前的人叫犯罪嫌疑人,法院判決有犯罪行為的、並被判處徒刑(實刑)的犯罪分子叫罪犯。乙個人犯了罪以後,**把他抓捕歸案,這時統稱為 犯罪嫌疑人 ;一旦公安機關偵查終結,人民檢察院審查後移送起訴,庭審階段開始時,犯罪嫌疑人就改稱 被告人 ;等到法院的判決生效,被告人被投入監獄服刑,此時就稱為 罪犯 了。
24樓:三隻腳的大烏鴉
非經法院公正審判,任何人不得被認定有罪。
所以即使犯罪行為被確認但尚未經法院判決的罪犯也只能被稱為犯罪嫌疑人。
25樓:起源靴子
公安認為他犯罪了,叫犯罪嫌疑人,因為公安只能認定他有犯罪的嫌疑。
然後公安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經過審理後正式起訴至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告這個犯罪嫌疑人,此時犯罪嫌疑人叫被告人。
經過法院審理後,確定此人有罪,才能判決此人犯罪。
等法院判決生效後,此人改名叫罪犯。
詐騙案立案後,能找到犯罪嫌疑人,公安就是不肯抓,就說在調查,受害人應該怎麼做?
26樓:莉莉的人生秘籍
不抓,是不是證據不足。
你可以報紀委監委,檢察院監督公安
犯罪嫌疑人不承認自己犯罪怎麼辦犯罪嫌疑人對自己的行為不承認怎麼辦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主動認罪的情形只在少數,最常見的情形是當嫌疑人發現法院已經掌握了自己犯罪的證據,辯解無望的情況下才會認罪,因此犯罪不承認怎麼處理這個問題的答案也就顯而易見了。犯罪嫌疑人被抓獲不承認的,應該由刑事偵查機關負責對犯罪嫌疑人是不構成犯罪進行調查取證,並根據偵查結果依法處理 1 如果...
派出所至今抓不到致人輕傷的犯罪嫌疑人怎麼辦
致人輕傷的bai的,加害人已經du構成刑事犯罪zhi,如果派出所至dao今抓不到犯罪嫌疑人的,回可以對犯答罪嫌疑人進行通輯,以及時抓獲犯罪嫌疑人。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三條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各級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以內,可以直接發布通...
犯罪嫌疑人抓不住應怎麼辦,網上追逃總也抓不到犯罪嫌疑人怎麼辦
要看追訴時效期限問題,如沒有超過追訴時效期限,早晚會被抓。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 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 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 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 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