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這個還要看女方是否已經結婚,沒結婚的話,屬於婚前同居,一般不會處理的。但要是已經結婚了,那就可能會比較麻煩,嚴重的話,會按重婚罪處理。
2樓:定地里拔卡紅
看對方的悔罪情況,如果女方罪刑不重且認罪態度較好,可以考慮訓誡教育。相反如果罪行較重且認罪態度差,可以考慮已包庇罪起訴。
3樓:不太浪漫
你好,知法犯法的同居,無論女方還是男方都應該報警或者自首,等待警察處理,沒有第二條路,否則被抓住加重判刑。希望你能做出正確的選擇。
4樓:華創腐植酸
對於知法犯法的同居,在一起的女友。女友知道男方是有犯罪史的,但是沒有去舉報。這類似於種窩藏罪。法律將按照窩藏罪來處罰他的。
5樓:來自迴龍洲舒心的芒果
知法還去犯法的人,法律應該重罰,女方應該取消她的職位,懂法的人還要去犯法,應該受到懲罰,殺雞敬猴,
6樓:
我國的刑罰都是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的,無論你是否知法,都有承擔相應的刑罰。當然對於知法犯法的人來說可能會從重,但不是一定。
7樓:匿名使用者
你應該找到她的分數,犯罪上學,然後請交給公安機關,這雙吃完飯飯的以後對你也不會好,他不一定什麼時候就暴露**的本性對你造成傷害,所以這種人盡早離開他就得了,不要等著在過年了。
8樓:含冰雪雪
明知故犯,應該主動去自首爭取從寬處理。
9樓:才曉旋
報警或者是自首。如果知情不報。給予重重的懲罰。
10樓:職場達人宸宸
應該按包庇醉算吧,知法犯法,法律也會追究的
11樓:風浦卡符卡
兩個人一有感情,但屬於違法的,如果真要是想和他在一起,那你就回去趕緊辦理離婚手續,如果不想離婚的話,你們兩人盡早,分開,省的觸犯,法律
12樓:
可以選擇尋找警察幫助,尋求法律援助,找到警察**部門幫助你自己
13樓:匿名使用者
該報警的報警。讓人民警察去處理。你知情不報也犯法。
14樓:梁韋厹
勸她去自首改正錯誤,萬一不聽就只有舉報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在共同犯罪中所她所犯罪的事實來定罪處罰。
16樓:匿名使用者
先勸他做了,如果他不聽甚至威脅你的話,你就報警。這樣的人不會給你帶來好處的,
17樓:木木的簡筆畫
對於知法犯法的同居在一起女方應該怎麼處理?對於知法犯法的同居在一起女方應該怎麼處理?
知法犯法,這是作死的節奏,早點結束現在的這種狀態,處理好了各自的關係再住一起不行嗎?
18樓:俟依絲
自食其果。後果自負。
19樓:匿名使用者
是臭不要臉。僅是同居未重婚,對方不是軍婚,犯的哪條法就不好說了。
非法同居十年我有過錯女方把我趕出他家怎麼處理?
20樓:平安山雀
首先找女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你可以到當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解除你們的非法同居關係,並要求分割你們非法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
21樓:匿名使用者
呃…瞎搞 那就這樣吧 走吧 ~ 你自己都是是非法同居了 十年可以了 再者你有過錯 你不會再好意思求別人繼續來非法同居再十年吧 人生幾個十年 正了八經的好好過日子吧 讓彼此都有個自己的人生 都幸福吧 各自 ~
22樓:一聲嘆息
就這麼過吧,誰讓你有過錯呢,還非法同居,你是太傷人了吧,自取其果。有人幫你,是你的幸運;無人幫你,是公正的命運;沒有人該為你做什麼,因為生命是你自己的,你得為自己負責,無論這個世界怎麼待你,你都要溫柔相待。
23樓:匿名使用者
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護……你不要再回去了。
24樓:仍冬楣
首先你有過錯。又不受法律保護。你只有走人了。
25樓:浦秋梵悌
這連你自己都知道是你的錯,讓人家把你趕出她家,這證明人家也不需要你了,何況你們是非法同居,沒啥說的你只好一走了之。
26樓:
你有過錯,沒人追究,好自為之,被趕出來,只能說你沒有利用價值了,你也沒理,能怎麼處理?
27樓:
你主人家家裡,人家把你趕出去很正常啊,畢竟你不是人家老公,如果你覺得你有經濟損失,可以去法院起訴
28樓:一頭薩摩
前題是你兩個是非法同居,在法律上不受保護,再乙個你有錯誤在先,肯定傷害了女方,不能接受你,你只能乖乖離開是最好的選擇
29樓:蓬迪特立土
雖然同居十年,但你們不是法律上的夫妻關係,你有過錯被女方趕出她家,也就結束了你們的非法同居關係,只能各自安好吧
30樓:
你是大錯特錯,現在那有人不拿結婚證,你根本就不符合國家的婚菸法,女方把你趕出家門,你活該,自己的錯,由你自己負責,你這是就由自取。
31樓:
你真情的向女方道歉,必經是你的錯,請求女方原諒,必經在一起十多年。
32樓:
你自己都承認你有過錯還是非法同居被女方攆出家門,如果家是你的她沒有權利攆你走.運用法律保護你的合法權利.
33樓:易詩雨
走啊,各回各家,各找各媽啊,還賴著不走啊,要不然你自己改變一下咯
34樓:葫蘆小魚
怎麼處理那人家已經把你趕出他家了?能做的也就是。你會溜溜的,走了呀。
35樓:王新菊
就是說你知道錯了,女方把你趕出他家,這很正常,因為你們的婚姻本來就不合法,你也經佔便宜十年了,你就認了吧,你的媳姻不受法律保負。
36樓:來自石門澗堅強的兔八哥
同居就是同居,沒有非法不非法,
你們的關係本來就不受法律保護,你住在人的家裡,人家把你趕出來也沒什麼錯,只是你付出的,很難拿回來而已
37樓:姚寶寶
看有沒有孩子,有孩子去法院判,房子是女友的,她如果真把你趕出去你也沒辦法,最好趕快去到期,認錯,最好買個巧克力和花,還有項鍊或戒指,說看在巧克力的份上就算了。
38樓:匿名使用者
沒辦法繼續同居了,只有自已另找地方居住了。
請問非法同居在法律上受處理嗎,下邊的這個會怎麼處理
39樓:自是瓊花偏得月
首先,對甲方深表同情。
樓上的應該是專業的,說得很地道。我也說兩句,純屬個人意見,給你參考下。
這種情況好像對男方不利啊,我建議私了。錢應該是要不回來了,而且男方遭遇車禍,不知道情況如何,如果健康和生活狀況不好的話孩子的撫養權也很難爭取到的。實在不能一起生活就分開,不然就結婚,有什麼問題談不開呢,雙方都還年輕,要考慮以後的生活和孩子的成長。
最好心平氣和地談談,不要用逼迫的辦法。
訴訟的話要考慮訴訟費呀~~~~
問題補充:按照你所說的情況,我覺得更不應該訴諸法律,你想通過訴訟的途徑,無非就是想要回以前的錢和孩子的撫養費。首先,看女方家的環境,可能也拿不出什麼錢,你就是去要估計也要不到,再者,現在孩子才剛出生,訴訟的話孩子多辦是判給母親的(婚姻法規定哺乳期內的孩子原則上由母親撫養),到時候你還得給撫養費。
就你說的情況看女方對孩子的撫養權也不是很看重,而且又是農村的可能觀念上還是會排斥做未婚媽媽,所以如果通過談判的話應該可以解決。老實說我覺得這就是個花錢消災的事,錢財的損失好過精神的折磨,長痛不如短痛,最好能斷得乾淨,也是為男方今後的生活著想。
希望男方早日走出夢魘,重獲新生!
40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男方給女方的錢是要不回來了,因為他們之間屬於饋贈,至於小孩撫養費,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41樓:深圳龍華尹律師
未辦理結婚登記,不是夫妻關係,僅僅屬於同居關係。單純以解除同居關係為由起訴,人民法院不會受理,也無須起訴。但因為有孩子撫養權問題以及財產分割問題,可以起訴。
民事訴訟不存在處罰問題。孩子歸誰撫養要綜合各方面因素考慮,比如孩子年齡,雙方是否存在不良生活習慣或者遺傳疾病等,總之,應該以有利於孩子成長為原則。
42樓:匿名使用者
乙方不會收到處罰,非法同居目前在我國法律上已經不再適用,適用同居關係。如果孩子未滿一歲,一半會判決給女方。
至於男方花在女方身上的錢,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訴至法院,法院會維護男方的合法權益。
43樓:
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護,對於孩子給誰,因素太多了,好難講.
男方花在女方身上的錢,因雙方並非夫妻關係,看是否屬於不當得利.不過好難拿得回的.
44樓:天津市劉律師
乙方如果起訴甲方的話,乙方會受到什麼處罰,甲方會受到什麼處罰,那麼孩子歸誰呢???
:如雙方在此之前,皆沒有婚姻關係存在,則雙方的同居行為不會受到處罰,至於所生子女可能違反了計生政策,可能要被計生委處罰。
問題補充:那麼男方花在女方身上的錢能否要回來呢?大概一共快15萬吧,如果能能要回來多少
:要看是什麼原因所付出費用,如果是付出的購買有關財產的費用,則有關財產可以取回。如是為了子女撫養,則費用不能取回。
45樓:
現行婚姻法不承認也不保護事實婚姻,甲乙雙方這種情況就是屬於事實婚姻,對於法律承認的登記婚姻的所有權利,事實婚姻都不能享受,所以也就沒有起訴離婚的說法
而孩子的歸屬問題,一般不滿2周歲的孩子,原則上是隨母親,十歲以上徵詢孩子的意見。
撫養費是必須支付的,有沒有能力支付是執行的問題,但是支付是必須的。
男方想要回給女方的錢,如無證據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援。
男方單方起訴解除非法同居關係.女方在外不回來處理怎麼辦 5
46樓:南京胡志丹律師
解除同居關係不需要起訴到法院,雙方分手自由。
沒有領取結婚證同居生活的,當事人起訴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 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47樓:無錫江上漁者
直接起訴到法院就行了,婚姻法有規定,法院對於解除非法同居關係不一定要求雙方都必須到場,可以缺席審理的。
48樓:中顧法律網推薦
非法同居是不需要法定解除的,若是起訴**,可以缺席審判
49樓:中顧法律網名律
您好,同居關係是不需要解除的,如果需要分割同居時的財產的,可以起訴,法院會做出缺席判決。
女方父母反對女兒非法同居怎麼處理可以報案嗎
50樓:世把
在不損害財產,人身權利的情況下,公安機關也沒辦法處理的,也是進行批評教育或者調解。
對於知法犯法的人員該如何處理? 10
51樓:
知法放法應當如何處理?
按照相關的規定處罰,可以向其領導反映相關情況進行投訴,如違法可報警,也可以視情況向法院起訴。
濫用職權罪 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違反法律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徇私枉法罪 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為。
該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刑事訴訟"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為。
該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司法工作人員,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過失不構成該罪。形法 規定,放該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公民可以向同級公安機關及上級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投訴,投訴一定要針對具體的警察,不要模糊,針對具體的人,才能得到明確的查處和答覆。
知法犯法的情況,需要明確相關的主體,對於公民來說,知法犯法需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如果是公職人員知法犯法的行為,那麼當事人可以向其上級進行舉報,被舉報人也需要承擔更為嚴苛的法律責任,舉報人在進行舉報時,也需要準備充分的 證據 說明。
兩個人拍拖同居在一起,女方所用的錢分手後要男方還有這個道理的嗎
兩個人拍拖,從句在一起,你放手又能錢飛,說讓男方還有這個道理我只是沒有的,因為你用的錢的話是你們兩個共同的感情,不能再要回家,這個的話就很不合理,而且你們都是自願的又沒有。想必你出那個錢。要明白男女雙方如果是普通戀愛關係,就不會是買賣關係 也不是夫妻關係。其實雙方目前還只是交往時就得自重,又不自重又...
有男朋友而且同居在一起的女孩,應不應該收別人一套迪奧香水套裝和一條鉑金鑽石吊墜項鍊作用生日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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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單身我深深的愛上已婚的女人,在一起同居一年多了,她也愛我,但就不離婚,我能怎麼辦
首先你和他的這種感情就是不合理的 你是單身 但他是已婚的人 你們兩個人只是尋求一時的愉悅 沒有感情基礎 他不願意為了你們的感情而放棄他的婚姻 說明他還不夠愛你 所以你要為自己想一下放棄這段感情 去尋找乙個合適你的人 我個人勸你還是分手吧,這樣的感情不真實,對於這樣乙個女人,你永遠走不進她的心裡,你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