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改名字,可是當地派出所不給改?

2023-07-18 17:08:12 字數 3582 閱讀 1414

1樓:可口

你好,首先在法律上,自由更改名字是中國公民的權利,只需要帶好資料去戶口登記處辦理即可。

姓名變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書面申請;

2)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能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

4)單位職工需所在單位人事部們准予變更的證明;

5)其他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樓:網友

如果你想改名字,你得到你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去辦理,也就是說你們市的公安局而不是派出所。

3樓:情感導師以帆

可以向派出所提出再次申請,公民依法享有更名權,但需要充分的理由。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成年人有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姓名。

提問。但實際申請過程中困難重重。

您滿足更改名字的條件嗎?

提問。需要什麼條件?

改名字確實很複雜,因為如果不嚴一點的話,很多人隨隨便便就去改。

提問。需要什麼流程和條件?

公民依法享有更名權,但需要充分的理由。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成年人有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姓名。

就是這些,還需要充分的理由。

不能說覺得自己名字不好聽就要改。

提問。充分理由就比較討厭了,我是因為一字之差,公司和朋友都叫我陳世美,我已經痛苦了很多年。

那警察局是怎麼回絕你的呢?

提問。去諮詢了,一位民警就以不能隨便改名字拒絕了我,我是一位46歲的女性,在**公司工作多年,名字也糾結了多年。

市××區公安局:本人現用名×××女,漢族,××年×月××日生於××市×××醫院。××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時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請人現在所有的身份證明檔案、學歷證書、銀行帳號和社會保險登記等均使用這一名字,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

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

十。七、十八條的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更改為×××望同意為切!申請人:申請日期:××年×月××日。

可以寫申請書。

提問。好的,謝謝,準備寫申請書試試。

好的,謝謝,準備寫申請書試試。

4樓:校友靈

我來你,我想改名字,可是當地派出所不給改,但是他不給改,也要說明他的理由啊,他的理由是什麼呢?他為什麼不給改呢?

想改名字但是派出所的人說不能改,有什麼辦法嗎?

5樓:

想改名字但是派出所的人說不能改,有什麼辦法嗎?

最好是不要改,很麻煩的。如果你非要改先要帶好戶口本,身份證,到居委會打證明蓋好章,然後去你的戶籍地派出所戶籍室拿張申請表,(一定要記住添好你的曾用名,不然以後很麻煩)添好後交給派出所所長簽字蓋章,再拿到當地戶籍科審批,把身份證影印件和申請表只要交到了戶籍科乙個星期後就可以辦好,到時候自己去拿,再拿回來交給派出所戶籍室登記就ok了。以後的麻煩有:

例如參加重要考試,參軍,考工作,參加重要活動,金融等。都必須要出示你的曾用名的有關證明。不過萬一有麻煩你可以到派出所蓋個效對章,或查詢原始檔案核實一下就打個證明ok了,派出所會給你打證明的,這不用擔心。

如過以上還沒看明白請繼續往下看:成年人改名程式是:先去居委會開證明,你是他們轄區的居民。

再去派出所的犯罪科開你無犯罪證明。(需找到你轄區的社群民警開具),然後將開好的證明交給派出所的戶籍室,戶籍室民警會交給你一張申請表,寫明理由,由什麼名該什麼名。添好再給所長簽字蓋章。

畢後再拿到當地上一級公案機關戶籍科。如果戶籍科同意了你的申請,乙個星期後就可以辦好,再拿回來交給戶籍室登記,改過戶口之後,辦理新的身份證。如果還未成年,只需要拿戶口簿去更改一下,很快很方便。

公民的姓名更改後,公安機關在各種檔案資訊中對公民的曾用名如實加以記載即可,公民以原名字的各種證書、存款、**、繳納、領取各種保險費保險金,締結合同後需要以新名字繼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只需到公安機關開具名字變化的證明即可。

想改名字,派出所不給改,怎麼辦?

6樓:法律研習社

每個公民都有一次改名字的權利,因為戶口本有曾用名一欄,只要曾用名一欄是空白的就可以改名字。每個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賦予每個公民姓名權,更改姓名是每個公民的權利。

7樓:解憂雜貨店

回答可以向派出所提出再次申請,公民依法享有更名權,但需要充分的理由。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成年人有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姓名。

提問但實際申請過程中困難重重。

提問需要什麼條件?

提問需要什麼流程和條件?

回答公民依法享有更名權,但需要充分的理由。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成年人有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姓名。

就是這些,還需要充分的理由。

不能說覺得自己名字不好聽就要改。

提問充分理由就比較討厭了,我是因為一字之差,公司和朋友都叫我陳世美,我已經痛苦了很多年。

提問去諮詢了,一位民警就以不能隨便改名字拒絕了我,我是一位46歲的女性,在**公司工作多年,名字也糾結了多年。

本人現用名×××女,漢族,××年×月××日生於××市×××醫院。××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時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請人現在所有的身份證明檔案、學歷證書、銀行帳號和社會保險登記等均使用這一名字,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十八條的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更改為×××望同意為切!

申請人:申請日期:××年×月××日。

可以寫申請書。

提問好的,謝謝,準備寫申請書試試。

好的,謝謝,準備寫申請書試試。

想改名字派出所不給改怎麼辦

8樓:創作者

更改姓名是每個公民的權利,派出所不得拒絕辦理。可以向派出所的上級公安機關投訴舉報,也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也可以發起行政訴訟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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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5歲,想改名字,去了多次派出所,都是回答改不了,而且態度非常不好我該怎麼辦

成年人改名字要有 充分 的理由,並且書面申請。如果要改只能找關係了。還有這樣改也比較麻煩,你的從事檔案也要改,還有你的學歷等證書以後出示的時候也要附帶派出所的戶籍證明,反正就是麻煩事多。找個熟人送點禮就成了,不要把簡單的問題複雜化,禮多人不怪,我25歲了,想改名字,可我去問派出所他直接說不能改,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