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還在一起夫妻生活,有一方突然結婚有錯嗎?

2024-12-29 00:20:16 字數 4262 閱讀 4480

1樓:二哥

從法律上講,既然已經離婚了,你無權干涉對方的幸福生活,對方結婚是沒有錯的,但從人情道德方面來講,離婚後還在一起夫妻生活,說明你們還相愛,對方突然跟別人結婚,確實是錯了……

2樓:網友

離婚雖在一起,但在法律上己不是夫妻,有一方結婚也是正常的,離婚後,最好分開過,這樣,彼此都可以開始新的生活。

3樓:我要

在法律上沒啥大問題的。只是從道德上來講,那個去結婚的一方有違道德而已。

離婚後還在一起生活算事實婚姻嗎

4樓:高功錦

法律分析:不算是事實婚姻,在法律上算是同居關係,對於財產和債務應當作為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的夫妻離婚了但是還在一起生活,原因是什麼呢?

5樓:體壇伊姐

有的夫妻離婚了但是還在一起生活,原因是什麼呢?

1.因為彼此還愛著。夫妻之間離婚並不代表是不愛了,有的根本就是在一起太久了,有了一些矛盾之後的衝動,然後真正離婚後發現,彼此還是愛著的。

這個時候夫妻想要分開是非常艱難的,因為彼此愛著,即使離婚了,也不會做的太絕情,會保持乙個曖昧的狀態在一起,這樣的情況,大多數夫妻,最終都會復婚。夫妻結婚要謹慎,離婚也一樣要謹慎,對於婚姻最重要的是責任,不要輕易的開始,也不要輕易的結束。兩個人雖然離婚,但是還存在一些感情,而這樣的行為其實也是很容易讓兩個人再復婚的。

2.說明他們之間還是有感情的。離婚後,他們只是想讓雙方冷靜一段時間,看看對方是否值得自己付出。

再加上他們也是為了孩子。雖然離婚了,但是因為不想讓孩子知道,想讓孩子有乙個完整的家庭,所以離婚後會繼續住在一起。有的是瞞著雙方父母,有的是瞞著孩子,不想影響孩子。

也有情侶沒有落腳點,就是住所,選擇繼續同居。最有可能的是他們賭氣離婚。其實誰也離不開誰,所以他們還是住在一起,在合適的時候會復婚。

3.真正的原因是經濟壓力。畢竟一方要搬出去,需要錢獨立生活,需要房子乙個人住。

不是每個人都能馬上得這種病。可能在離婚之初,這些東西都沒有準備好。只有按照三大規則生活在同一屋簷下的人,才能成為同居的陌生人。

這種關係並沒有完全破裂。離婚可能是因為某件事的矛盾。一怒之下,雙方都不願意妥協,於是立刻離開。

尤其是現在,很多年輕人都願意離婚,乙個人不願意示弱。如果有人掛了**,他們會毫無徵兆地離開。

6樓:龍丘客

有的人是為了小孩,貌合神離,他們害怕離婚分居之後會影響孩子。還有的人是為了防止外人的閒言碎語,生活在一起彷彿還是一家人。

7樓:阿斯達歲的說

因為雙方還有感情,而且離婚不只是兩個大人的事情,還有小孩,他們一般情況下也會顧及到自己的孩子的心情。

8樓:巨蟹阿斯頓

雙方還有一定的感情,不能一下接受分居,可能對自己當時的衝動後悔,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

離婚後在一起生活是事實婚姻嗎

9樓:張麗珍

不屬於事實婚姻,屬於非法同居。自1994 年以來,我們的民法不再承認事實婚姻。事實婚姻與非法同居的區別:

1、事實婚姻中的男女雙方都有終生同居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則沒有這種永遠同居的目的;2、事實婚姻中的男女都有公開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往往被困、暫時、未公開;3、事實婚姻中的男女都沒有配偶。如果有配偶,則是事實上的重婚。非法同居的範圍比事實婚姻的範圍更廣。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條 未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依據本解釋第三條規定處理。

10樓:丫丫品好書

離婚後在一起生活,並不是事實婚姻。離婚後還在一起生活,那頂多只能說是沒有結婚證的同居。

不管發生什麼事情,在法律上你們只是同居關係,沒有其他任何關係,也不會有其他的關聯。

11樓:生活導師上官姐姐

婚後在一起生活的話,那肯定是夠錢了,事實的婚姻,這樣的婚姻人員是受法律的保護,人員是有效的。

12樓:帳號已登出

離婚之後在一起生活也不叫事實,婚姻自從1992年之後起,我們就取消所說的事實婚姻,這一說了,只能表示是同居,所以說關於事實,婚姻是不存在的,你也不要打這個主意了。

13樓:情感du導師

離婚後在一起不是事實婚姻。自1994年2月1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關係處理。

14樓:海之藍

不是的,只能說是兩個人在同居吧!而且根據現在的新婚姻法規定,是沒有事實婚姻這一說的。

15樓:迦飛說

是的,畢竟在離婚後,你才知道婚姻有多麼的重要,有多麼的真實,也可以說,離婚後,生活是真實的話也可以,是這麼理解的,畢竟歸根到底,要看你怎麼想。

16樓:小月答疑

你好,我國從94年開始,就已經沒有事實婚姻這一說法,離婚之後兩個人在一起生活,只能夠算作是同居的關係,並不受法律的保護。

17樓:網友

是事實婚姻,但法律上不是夫妻關係,既然又再一起生活不如複合,彼此之間還是離不開對方,就好好的一起生活。

18樓:哈哈阿哈哈

離婚以後還繼續生活在一起,的確是事實,婚姻的一種,但是這種婚姻並不太被保護。

19樓:月半彎

既然離婚了,即使在一起生活,那也不是事實,婚姻民法典沒有這種規定。

20樓:帳號已登出

離婚之後在一起不是事實,婚姻現在基本上已經沒有事實,婚姻這個說法了,離婚之後,你們還生活在一起,你們只能算是同居的關係,同居的關係,他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你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權益,最好還是去登記離婚的。

21樓:聆聽聽雪老師

目前來說已經沒有事實婚姻的說法了,有的只有同居關係或者婚姻關係。離婚後在法律層面說你們之間的婚姻關係已經結束了,雙方都算作自由人,所以即使又在一起生活的話,只能算是同居關係。

22樓:網友

離婚後在一起生活,這根本就不算是婚姻。離婚的兩個人就不再有夫妻關係了,在一起生活那頂多算是處物件。我覺得這種事情應該不算是什麼事實婚姻?我覺得應該是一種比較讓人討厭的生活狀態。

23樓:cxx微笑

這並不是離婚後兩個人在一起生活,只不過是因為兩個人離婚的原因並不充分,兩個人也許是因為一些小矛盾而鬧著離婚。兩個人並沒有做好永久分開的準備。

24樓:知心的靜姐

這個離婚後在一起,也不受到法律的保護,這個也不是什麼婚姻。

25樓:神評配音君

必須達到一定的時間,3個月,才能屬於事實婚姻。

離婚後又在一起生活算事實婚姻嗎

26樓:創作者

目前已沒有事實婚姻的說法,有的只有同居關係或者婚姻關係。離婚後,在法律層面來說,你們之間的婚姻關係已經結束,雙方都算作自由人,所以即便是又住在一起生活,只能算作是同居,同居期間發生的任何財產,精神,生活上的交際,都沒有法律可以有效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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