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沙芷荷
雖然簽署離婚協議,但處於離婚冷靜期期間,夫妻關係依然沒有解除。因此,這時女方單獨購買房產的行為,依然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行為,除非能舉證證明購房款完全是女方個人財產,或者夫妻雙方協議確認是女方個人購房,而且與男方無關,否則,該購房行為肯定會與男方產生利益糾紛。建議謹慎為好。
2樓:網友
沒有,只要簽訂了離婚協議,就證明雙方婚姻無效了,不管另一方買什麼都沒有關係了,所以說簽了離婚協議冷靜期女方買房跟男方是沒有關係的哦。
3樓:逍遙
簽了離婚協議,辦理離婚手續後,女方買房才與男方沒有關係了……如果沒有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那麼女方的買房行為還與男方有關的。
4樓:長密
簽了離婚協議只是同意離婚但還沒有突離夫妻關係,在沒有離婚前所有收入還是共同財產,只有離婚後才沒有任何關係。
5樓:網友
簽了離婚切協議冷靜期間,買房就沒有關係啊!我說的很對。
在女方申請的離婚,冷靜期到了可以去男方離婚嘛
6樓:趙丹
一、在女方申請的離婚,冷靜期到了可以去男方離巨集燃婚嘛。
當然可以離婚,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更好,直接走協議離婚的程式,如果有一方不願意離婚的,那麼就可以通過訴訟離婚的途徑來解決。只要想離婚,沒有離不了的。但是訴訟離婚的話可能就會比較麻煩些,需要花費更多的時間與精力。
二、冷靜期內離婚協議可以改嗎?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蔽搜虛登記申請。
簡單說,雙方協議離婚的,只要沒有領取離婚證、離婚協議尚未在民政局備案的情況下,是可以修改的。因為在離婚冷靜期內,婚姻關係並未解除,仍處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可以對離婚協議書進行修改。
三、離婚冷靜期內遭遇家暴怎麼辦?
涉家暴類離婚案件常有可能上公升為刑事案件,如果對方以前就濫施暴力,離婚冷靜期只會延長痛苦,建議直接訴至法院解決離婚問題。如果對方是在離婚冷靜期內,出於報復心理等突然對另一方進行毆打,為了更好地保護自己,有幾點需要注意:
1)注意護住頭腹部,避免遭受嚴重侵害,尋找機會逃離。
2)及時報警,警察的詢問筆錄等可作為證據使用。
3)及時就診,儲存醫院的診斷證明。
4)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5)提起離婚訴訟。
因為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第29條,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1)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
3)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
4)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申請下來以後,如果施暴者違反漏蔽人身安全保護令,人民法院會給予訓誡,根據情節輕重還會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15日以下拘留。
四、冷靜期過了乙個月還能去辦理離婚嗎。
根據《民法典》之規定,冷靜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離婚協議中約定三年內男方給女方買房有效嗎
7樓:網友
問:離婚協議中約定三年內男方給女方買房有效嗎?
答:只要是男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並且有男方簽字,離婚協議中的約定三年內男方給女方買房就有效。
但是,應該明確在什麼地點(區域)買什麼標準的房子,否則即使有效,到時候還是扯不清。
與女方冷靜期離婚可以嗎
8樓:王雨昕
離婚冷靜期只有協議離婚有。通常在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情況下,協商一致離婚後前往民政局申請,通常要經歷30日的離婚冷靜期,雙方可在乙個月內對離婚申請進行撤銷。如果30日內二人並未撤銷離婚申請,則可在30日後前往離婚登記處辦理離婚。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籤罩神或訂瞎譁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物伍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家裡老人去世正好是協議離婚冷靜期到了,沒辦法去拿證,退出了還能拿離婚證嗎
不可以的 因為你已經退出了 這表明 你們不離婚了當然不能去領取離婚證了 如果你們在離婚冷靜期內 依然堅持離婚 那你可以在冷靜期過了後去辦理離婚手續 這兩件事情不衝突也不矛盾。你完全可以先辦理眼前應急的事情,再說了,你可以選擇跟婚姻登記處打 諮詢或者預約。辦理離婚協議也用不了多少時間,怎麼能找理由和藉...
離婚協議上寫一套按揭房歸女方所有,離婚後男方後悔了,可以起訴法院分割婚內已歸還的房款嗎
歐陽一鵬律師 您好,根據您的提問,如果夫妻二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共同約定好一套按揭房歸女方所有,那麼該離婚協議就是有效的,按照離婚協議的內容,該套房屋就是歸女方所有,女方無需歸還房款。如果離婚後男方反悔了,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 脅...
離婚協議上房子歸女方所有,但是房產證上是男方的名字,現在男方帶著女兒生活,反悔當時的草率簽字
如果離婚協議距今還不滿一年,男 方可以因帶著女兒生活無居住房屋回,而對房子歸女方所有的協答議反悔,並據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如果是擔心女方不兌現 房子日後會給女兒的 承諾,可由女方做乙個房子由女兒繼承的遺囑。是否可以隨女兒bai一起du住 這句話很好zhi笑,女兒跟著男dao方生活如果不讓他和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