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報告遞交多久算失效?

2025-01-07 23:20:20 字數 2061 閱讀 3047

1樓:信天游

辭職報告遞交多久都不算失效,單位如果不處理,是單位的責任。

離職手續,當事人可以提前向單位申請離職,也可以與單位協商,如果單位有違法的,可以直接離職。單位故意刁難不讓離職,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之後,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如果單位不予當事人依法離職的,當事人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2樓:越窯青花瓷

一般情況下,整個辭職流程是在三個月以內完成,超過這個時效就失效了。

遞交辭職報告多長時間可以離職

3樓:山東千慧智財權**諮詢****

您好,工作交接完畢,您可以跟領導彙報一下,想要離職的日期,如果沒有其他問題,領導會批准你在那一天離開。

4樓:小柳樹也有春天

這個每個公司的規定不同吧,一般都是提前乙個月去提交離職申請,乙個月後交接,有的也是找到接替你的人了,你就可以走了。

5樓:

怎麼這個問題過來這裡問。

第一,你自己公司的制度你不知道嗎?

第二,就算你不知道,你可以問同事吧。

第三,總有人離職過吧,人家多久可以走。

第四,我可以告訴你,如果是比較大型或者正規的公司,一般要提前乙個月左右,如果是私營公司或者做業務類的,估計今天辭職明天就可以走,最多多幾天交接工作而已。

辭職報告有效期多久

6樓:劉通

法律分埋襪析:法律沒有關於辭職報告有效期的規定,如果確實提前30日提交了辭職報告,可以依法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辭職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三十天的規定的最少天數。

勞動者辭職未被批准,勞動者應及時將辭職申請要回。否則用人單位可以根據這書面辭職申請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則芹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孫液畢解除勞動合同。

遞交辭職報告後多久可以離職

7樓:萌憂黃

一、無需離散配職理由,勞動者提帆掘汪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態仔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二、用人單位存在違法行為,如拖欠工資;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等,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這種情況下,30天后不需要退休,但需要給公司合理的工作交接時間。3、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規指揮,強迫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交辭職報告後,是否還算曠工,遞交辭職報告後不去上班算曠工嗎

你的辭職報告沒批,就是曠工啊 一般交了辭職報告也要過了乙個月才能走人的。這個也要結合你們公司的規章制度來辦啦 簡單而bai論,由於你私人du 原因需要辭職。按手zhi續打了辭職報告,正在等待上級dao批覆過程中 且已內經在本單位獲容得批准 但領導還是安排你去外地工作。你沒有去,領導就按曠工定性處理。...

遞交了辭職報告就可以立即走人嗎,員工遞交了辭職報告,公司可以馬上叫員工走人嗎?

不可以馬上走人。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後才可離去。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

提前30天遞交辭職報告,仍要繳納違約金嗎

蠻叡 要提前30天遞交書面辭職書是法律規定辭職者離職的最短時段,並不是一定要對月對日30天,如果用工單位人員安排得過來,可以在30天之內的任何一天讓你離職,但是不能超過30天。9月26是最後一天,用人單位安排不過來,你幹完9月26日也可以走了,國資結算到9月26日止。8月27日後,9月26日前,你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