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l哚哚
確實有。房東和租客之間是租賃合同的關係,租賃合同關係中並沒有規定房東具有安全保障義務,但是一般認為租賃合同關係中安全保障義務可以視為合同的附隨義務。我國《民法典》關於出租人義務中有一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限內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簡單來說房東房子交付給租客時,房子沒問題,交付的房租符合約定用途,房東就已經盡到了相應的義務。
2樓:十八歲給我個姑娘
猝死這件事跟房東沒有關係,主要是死者死在了房東的公寓裡,房東覺得晦氣,給其帶來了不好的影響,所以上訴要求賠償。
3樓:帳號已登出
關係在於兒子住在公寓,這對父母只是覺得兒子是死在公寓,那麼就應該公寓的負責人去賠償,這樣的想法其實沒有邏輯。
4樓:網友
因為房東沒有煮飯給房客吃,沒有及時發現房客沒有吃飯而猝死,所以要賠償。。。
5樓:佼樂邦
安全的就是沒有關係,就想找個人誣賴而已,說到底還就是隻是想要錢,要是死在了馬路上難不成還成了是馬路上的責任?
6樓:熙熙
又不是房東和他房子造成小夥子的死亡,為什麼要房東賠償。說句實話,雖然人死值得被同情,人家房東是不是也是倒黴,死了人的房子,賣或者租都是比較難的,房東的損失誰來賠償?小夥子父母要來把房子買了嗎?
7樓:辜漢超
他們是窮瘋了,還去訛人房東,他們要有良知應該賠償房東的損失,看來他們人品有問題,兒子的死是報應,他們還沒警醒,真是可悲。
8樓:劉書飛他爹
這事玩的有點絕,房東還沒寫好狀紙呢就被死者家屬給告了。
9樓:鳳棲梧桐
房東又不是萬能的,住酒店死在酒店難道24小時監護嗎。
又不是房東搞死的,完全沒有道理的事情。
10樓:卯意遠
我覺得這事和地球都有關係。
11樓:網友
建議房東反訴,倒黴催的,房子都成凶宅了。
12樓:西山之東
房東應該向家屬索賠。
13樓:海浪號
誰不知道錢可以買東西,能搞到錢當然要錢了。
14樓:洪靈慧
以後租房子出去要看租客的健康體檢報告了。
15樓:涼拌海蜇頭
猝死在大街上找誰賠?
租戶猝死公寓,家屬向房東索賠47萬,法院最終的判決如何?
16樓:小小塵埃說社會
歷經一審、二審法院駁回了家屬的訴訟請求,固然死亡的租客劉某是家中獨子,面對劉某的死亡,其父母痛心不已,但也不能失去理智,和獨子死亡沾點邊的都想告一告。對於房東而言,只要房東不存在過錯即故意或者過失並且盡到了應有的提醒義務比如天然氣洩漏等等,就沒有理由要求房東為此負責。
如果是因為煤氣洩漏,電氣故障等租房原因導致租客死亡,那麼房東自然就要負一定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所以自然人在從事經營活動時,負有安全保障義務,否則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在本案件裡房東已經盡到了相關責任,被告也只能說家屬心有不甘。
本案件裡劉某的父母認為公寓經營者曾某在管理方面存在明顯過錯,其未在相關機構辦理房屋租賃備案登記手續,且未及時發現住宿人發生意外,以致劉某沒有得到及時救助而死亡,所以請求判令曾某支付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損失的30%,即萬餘元。而房東曾某已通過平安白雲為劉某辦理入住申請,在發現劉某呼叫不應後立即撥打120並報警,已履行了經營者的安全保障義務和救助義務,不存在延誤救助等消極行為,劉某父母亦未提供證據證實曾某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
說起來,房東與租戶還真是一對擁有者微妙關係的人。在很多人看來,兩人之間的關係僅僅依靠著一紙租賃合同維持著,但是實際上,兩者的關係確實千絲萬縷的。例如安全方面,房東便要承擔極大的責任,不管是消防安全還是租戶的人身安全,似乎都因為這一紙租賃合同與房東扯上了關係。
危險是乙個很奇妙的東西,它會一直潛伏在人們身邊,伺機而動;會對運氣不好的人下手,所以存在一定的隨機性和突發性。現實生活中租房的情況大量存在,而租戶遭遇不幸的情況也是比比皆是。租戶在出租房中死亡,也需分為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兩種情況。
除開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就要用以下幾條判斷責任在誰:房屋本身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租戶是否違規使用出租房中的某些裝置,未告知煤氣,老房屋年齡等客觀存在的問題。
17樓:肖靈秋桐
家屬向房東索賠47萬,但是法院最終駁回了家屬的訴訟,因為法院認為房東在發現租客發生意外的時候,及時撥打了120,已經起到了乙個保護和救助的義務,並沒有像家屬所說的存在救助不當不及時的問題。
我覺得這其實是一件很悲傷的事情,因為這個租客也是家中的獨子,所以在去世之後,他們的家屬才難以相信,認為房東沒有履行到自己的義務,沒有及時發現住宿的人發生了意外,所以才導致了孩子的死亡,其實我很理解家屬悲傷的心理,以及在慌亂之中想要為孩子維權的想法,但是這件事其實並不是房東的錯,我也覺得房東確實盡到了自己的義務,在發現之後就立馬報警打120,他和租客去世這件事並沒有什麼直接的聯絡。
家屬們一直認為這個房東在管理公寓的方面存在著一些錯誤,因為他沒有按照程式去辦理登記手續,所以才讓這個租客沒有得到及時的救助,才釀成了這樣的惡果,但是經過調查之後發現,這個房東其實在發現租客出現意外之後,立即就撥打了120,並且報了警,已經履行了自己作為房東的義務,並沒有像家屬所說的耽誤救助時間,所以法院才駁回了家屬的起訴。
我覺得房東沒有按手續備案登記租客的資訊,確實有一定的違規現象,但是卻和這個租客的趨勢沒有什麼關係,所以法院最後裁判出了這樣的結果,我覺得法律是公正的,不能夠汙衊好人,但是也不能夠放過乙個壞人,很明顯房東在這起案件當中,並不需要負什麼責任,但是我覺得他還是需要把自己的登記手續給準備完善,才能不落下話柄。生命誠可貴,還是要為這位去世的租客感到默哀,希望他能在另乙個世界過得更好
18樓:悅鈴清聲
被法院給駁回了,因為法院覺得死者跟公寓的房東無任何關係,所以不需要賠償死者家屬那麼多錢。
19樓:情感大師**
法院駁回了訴訟請求,因為自己的孩子在出租房的時候房東不應該承擔任何的責任,同時也不存在任何的侵權行為。
20樓:紫金搪瓷
只要不是房東提供的租房設施導致其死亡的,就不關房東的事!不要能訛就訛!吃死人錢你良心壞透了!
21樓:龍行江湖
除非是房門壞了房門打不開了,這個導致救助當誤時間了,這可以找房東索賠,你要是猝死急病這就別想找別人麻煩,現實中總有那麼多想找個人背鍋。
22樓:桃子本家
租客的家屬認為房東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告上法院要求對方賠償47萬餘元。房東堅持認為自己沒有責任,無需賠償。 近日,本案歷經一審、二審,法院均判決駁回了租客家屬的訴訟請求。
23樓:石頭
現在怎麼了,能賴就賴,你死又不是房東房子壓死的,人家救你可就可不救。就這樣的家下輩子也是窮光蛋,
24樓:朋桖羽
以後,誰要再妄想訛人錢財,法律就定他乙個敲詐勒索罪,把他送進監獄去。看他以後還敢不敢再來訛錢?人如果要發生意外死亡了,他在哪個屋裡也是會死的。
這就叫該井裡死河裡死不了。這就是命,命中註定的事情,老天爺安排的,誰也沒辦法。
25樓:指間泥
這是死哪訛哪呀!這招好呀,以後知道快死了就到處溜達,不去出租屋,專挑有錢人地方去!馬雲家在哪?!
26樓:在浮山潛水的西瓜
法院是對的,支援,如果死在自己家裡是不是家裡人也有責任啊,奇葩。
27樓:程程手套
房東應該反訴家屬,死者造成房屋貶值。
28樓:樓騫
法律缺失,惡人橫行,
29樓:遊之呦呦
如果他兒子走在路上摔跤死了,會不會告修路的為什麼要修這條路啊?
30樓:在蓮洞吹氣球的櫻花
應該房東向家屬索賠才是!
兒子猝死公寓,父母向房東索賠47萬,法院是如何判決的?
31樓:情感小兔
兒子猝死公寓,父母向房東索賠47萬,法院駁回了其家屬的訴訟請求。
事情要從2019年的5月19日說起,曾某是廣州某公寓的老闆,這天來到其租客劉某這裡收房租,竟然發現劉某死在了自己的出租公寓內,於是報警。
經過警察機關法醫的技術鑑定及現場勘察,發現現場並無打鬥等被侵害的跡象,初步排隊了是他殺,判定了是個人原因的猝死。
但其父母認為曾某在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過錯,也沒能盡到保障安全的義務,於是就像廣州法院提起了上訴,要求房東曾某索賠各項費用共計47萬餘元。
經過法院審理後認為,房東經營管理中的過錯與劉某的死亡並無因果關係,所以法院駁回了劉某家屬的訴訟請求,但家屬不服提起了上訴,但二審依然維持原判。
「白髮人送黑髮人」屬實心痛,但不能因此而尋找「替罪羊」。
最讓人痛苦的可能就是「白髮人送黑髮人」,自己辛苦養大的孩子,還沒等享受天倫之樂,就陰陽兩隔,這種痛是一般父母都沒有辦法接受的。
年輕人猝死很多都是因為不規律的生活習慣,和過大的生活和工作壓力而造成了身體的不健康,這多數都是自身的原因,做為劉某的家屬,我認為還是要正視問題的本身。
不能因為自己的孩子沒有了,就需要別人給自己的一說法,乙個補償,這樣對於別人也是不公平的,人家憑什麼要為你家的損失買單呢,這就不合理呀。
雖然房東在經營方面是存在一些過錯的,但對於劉某的去世並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如果劉某的家屬還執著的要人家來賠償,感覺是不是有點「碰瓷」的意味。
法律是公證、公平的,不會因為某個人的意志而失衡。
很多時候我們都會天真的「我認為」,認為我們所想的就是真理就是對的,但往往我們想的只是出於我們自身考慮,也只是從我們的角度出發。
但法律則不同,它是處於乙個公平公證的角度,從雙方的角度去看待乙個問題的多個方面,所以它的判決才代表了雙方的合法權益。
就像我們常看到6,但從另乙個角度來看他就是9,所以希望我們在看問題的時候不要總站在自己的角度,也要考慮一下別人的感受,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裡。
32樓:肖艾斯的旅行日誌
法院認為房東不需要承擔賠償,因為兒子的死亡跟房東無關,而且房東並不知曉,所以房東沒有賠償相關款項。
33樓:情感大師**
法院判決這個房東不用承擔任何的責任,因為在這個出租房間裡面,房東沒有做任何侵犯到他人私隱的行為,所以不用賠償。
34樓:強哥遊戲辣評
法院當然是駁回了父母的索賠呀,因為在對方猝死的時候,房東已經盡到了救助的義務吧。
35樓:細細
法院並沒有駁回了父母的訴求,這一點法院判決真的挺好的,我個人認為,這不關房東的事情。
租客公寓猝死父母向房東索賠47萬被駁回,誰來為他的死負責?
36樓:渣掉渣掉
我個人覺得這個事情是不應該由房東來負責,因為他也只是很正常的把自己的房子給租出去,但是卻沒有想到這麼倒黴,這一位男子在自己的模舉嫌房間內去世。
當晚因為答喊這一位房東一直沒有收到這一位男子的房租,所以就去他的出租屋內檢視,但是沒有想到他倒在了地上,並且旁邊貌似還有一些他吐出來的泡沫,所以看到這種情景房東也是嚇壞了,連忙報警,在之後也是通知了家人,本以為這件事情就這樣子收場,但是沒有想到家屬卻把自己給告上了法庭,並且索賠47萬。<>
這一位男子是家裡面的獨子。
面對這種情況可以說是雪上加霜,因為有很多人可能就想靠著這乙個兒子給自己養老,但是卻沒有想到現如今已經命喪黃泉,所以父母他們的想法也是能夠理解,但是我覺得不應該把這件事情責怪到房東身上,因為她也是無辜的,這件事情也並不是她造成的,並且這個房東算是比較有責任心了,在沒有收到房租之後還前往他的出租屋內去檢視,有很多人可能想著他有什麼事情耽擱了,就把這件事情放在一旁,所以如果再晚兩天發現的話,可能出租屋裡面的臭味都要傳出來了,對於死者來說也是一種二次傷害。<>
這一位男子是屬於猝死。
因為在經過警旦手方的現場偵查之後,發現並沒有門鎖被撬,窗戶沒有被破壞,以及也沒有跟別人打鬥的痕跡,所以也只能判定這一位男子是屬於猝死,現在猝死的頻率太高了,有很多年輕人可能加班到深夜,第2天命就沒了,所以這是我們值得關注的一大健康問題,不要忽視自己的一點小疾病,很有可能就會釀成大禍,到時候不僅自己丟了性命,家人也陷於痛苦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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