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早點時事
新聞報道顯示,這位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的時候和保險公司簽訂了免責條款。條款內容顯示,在簽訂保險合同之後有180天的等待期,如果消費者在這180天內發病保險公司沒有責任理賠,如果消費者是在簽訂合同之後超過了180天才發病的那就達到了理賠標準。
為什麼女子患病後申請理賠被拒呢?
這位女子投保的時候和這家保險公司簽訂合同之後還簽訂了免責條款。免責條款內容顯示,在簽訂合同之後有180天的等待期,如果在180天內發病保險公司無需理賠,而女子正是在簽訂合同的當月發病的,一年之後被診斷為癌症,所以保險公司才拒絕理賠。
女子申請理賠被拒後上訴,為什麼法院判決保險公司全額理賠呢?
法院認為,既然投保者和保險公司簽訂了免責條款,那就說明如果投保者在180天內發病,保險公司是沒有責任的,他們不需要理賠。但是這個免責條款生效的前提是條款內容要有加黑、加粗、加虛線等突出的設計,讓投保者能夠看到;也可以通過口頭或者書面的提示讓投保者瞭解免責條款。但是該保險公司既沒有對免責條款進行突出設計,也沒有口頭或者書面提醒投保者,所以法院認為此條款無效,因此判決保險公司全額理賠。
投保者在購買保險的時候應該注意哪些?
題目中的女子在購買保險的時候還簽訂了免責條款,但是因為保險公司沒有盡到自己的義務,她並沒有注意到這項條款。世事難料,女子竟然在購買保險不久就生病了,而當她申請理賠的時候竟然遭到了拒絕,女子也用法律**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權益。 這就要求我們在購買保險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仔細檢視每一條保險內容和條款,對於理賠的標準也一定要做到詳細瞭解,確定無誤之後再簽訂保險合同,即使之後申請理賠被拒也能夠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樓:小自信
符合保險上的所有要求,並且滿足上面的各種條件這樣才會得到相應的賠償,讓自己得到應有的報酬。
3樓:依依很美的
要達到他們的資料要求,因為現在很多醫學都可以有乙個很專業的數字來評定。
4樓:網友
自身投保時,保險單位會對投保人的狀態進行評估,理賠條件要符合投保金額對應的情況。
5樓:你到底敢不敢
符合正常的這個保險的流程,而且也不是提前知道的癌症,所以才會同意她的這個理賠。
女子購重疾險後患癌理賠被拒遭退保,她的權益該如何維護?
6樓:小李最可愛呢
我認為應該拿上合同到法院去起訴,用法律的**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一定要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這樣才有勝訴的可能。
7樓:王志剛剛剛
買保險,但是保險卻拒絕理賠,保險就已經觸犯到了法律,可以選擇報警來維護自己權益。
8樓:愛情來了擋不住
她可以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畢竟現在保險公司已經拒賠了,覺得這位女子應該報警。
9樓:自己起名字
她的權益應該用法律的**來維護。因為我們每乙個人都應該有維權的意識,要懂得用合理的方式來保護自己。
10樓:王祿
她應該到相關機構去舉報這種行為,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利益,這樣是很公平的。
北京一女子買重疾險,確診癌症後理賠遭拒,是保險公司的問題嗎?
11樓:小小胖崽
北京市一女子於2019年購買了華夏人壽保險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險,投保一年半後被查出乳腺癌,她要求出險報銷時,保險公司以她投保前患有宮頸疾病等而未告知拒絕理賠。認定她存在「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情況,取消保單,退還了23000元保費。現在出現這樣的問題,應該由保險公司來承擔責任:
一、女子並未隱瞞病情女子確實投保前患有宮頸疾病,也曾明確告知保險**人自己患有宮頸疾病,對方表示「不影響投保」。此外,她稱從未患有過高血壓,更沒有過就診經歷。所以,其並非如保險公司所說「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二、在投保員的指導下完成資料填寫確實如女子所說「購買保險時我的情況都告知了保險**人,他指導我填寫的個人情況告知書,現在出險時又說不能以保險**人的話為準,那消費者也無法辨別啊。」確實消費者不應該為此買單。
三、公司規定存在問題該**人表示,在購買保險時,顧客確實如實向自己說明了她有宮頸方面的疾病,也在醫院就診過,「我當時去問了公司同事,他們說影響不大,就正常簽了保單「。現在公司給出的拒賠理由讓保險**人也很詫異,他也很為難。公司規定不明確,員工在模稜兩可的情況下,讓消費者投保,一定是公司的問題。
有時候可能會在一些程式有紕漏,但投保人確實沒有過錯,是保險公司存在問題。紕漏也出在投保員身上,在你投保險之前信誓旦旦沒有問題,希望你能儘快投保,流程辦理也是非常快。但後期需要申請理賠時,卻又有各項規定,所以保險和投資理財一樣,都需要謹慎。
12樓:每日話題心說
是的。因為保險公司不履行約定,以各種理由拒賠,所以確實是保險公司的問題。
13樓:知乎百了
這個要看情況來定,如果說女子在買保險之前,已經確診為癌症,那麼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的不用賠的。如果說在買保險時,並未查出有癌症,那麼此種情況下,保險公司做的是不合理的。正常來說,買保險都需要做乙個體檢,所以這位女子理論上是可以去理賠的。
現在保險套路非常多,裡面玩的都是文字遊戲,所以大家在買保險時,一定要看清合同條款。
14樓:阿樂秋季雨
我覺得是保險公司的問題,出了事情不賠,買保險時說這說那的。出來事情就推脫。
15樓:夏見冬
是保險公司的問題,保險公司存在著很多隱性條款,這些隱性條款很多人在買保險的時候不會注意到。
16樓:大樹苗
是保險公司的問題,既然買了保險就應該對女子負責,不應該在女子身邊的時候,感覺不去負責。
17樓:不修說時事
不是。重疾險保障的疾病在合同上有說明的,如果不在這個範圍內是無法理賠的。
防癌險低於免賠額的情況下拒賠
18樓:
摘要。你好,免賠額,就是指保險公司免於責任的部分,比如免賠額是1萬元,您**的費用低於1萬元,保險公司當然是不賠償。
你型伍好,免賠額,就是指保險公司免於責任的部分,比如免賠額是1萬元,您**的費用低於1萬元,保險公司當配租中然是不培山賠償。
防癌險是有免賠額的,免賠山灶悉額就是在這個費用以內,保險逗乎公司不進行賠償。比辯陪如免賠額是1萬元,那麼您**癌症的費用低於1萬元,保險公司就不會進行賠償,這個是合法的,也是按照保險合同決定。
免賠額,顧名思義,是免賠的額神灶度。指由保險人和被團瞎運保險人事先約定,損失額在規定數額之內,被保險人自行承擔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的額度。因為免賠額能消除許多小塌梁額索賠,損失理賠費用就大為減少,從而可以降低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同時降低被保險人要繳納的保費。
所以免賠額條款在財產、健康和汽車保險中得到廣泛使用。
女子投保後患癌索賠60萬遭拒,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是什麼?
19樓:生活小當家沐染
女子投保後患癌索賠60萬,遭到保險公司拒絕的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難道買了保險不給報?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又是什麼?
一,保險公司沒有向客戶解釋清楚,理應賠償
首先保險公司跟客戶簽訂合同的時候,並沒有跟客戶講清楚這個合同中有免責條款,那麼客戶就是不知情的,客戶認為只要患了病就有資格申請賠償。其次我們就來說一說為什麼在180天內發病不給理賠?這樣做只是為了防止一些人騙保,你想想如果乙個人知道自己得了癌症,然後再去購買重疾險,這樣他就能獲得一大筆錢了,那保險公司還不虧死。
二,不要談保色變,有些保險還是很有必要購買的
不過我個人建議,理財險沒啥太大必要,單獨意外險和重疾就足夠了,費用也不會太高另外就是和保險銷售的聊天記錄一定要保留好,合同什麼的他們如果不釋明,你也別問,就裝傻吧,到時候反而會對你更加有利點。但如果對方提到了,你要是不滿意,那該不買就不買,不要抱有僥倖心理。
20樓:晚茶呀呀
理由是還沒到合約生效期,女子患癌時僅僅是簽訂合約的後一天,而他們的生效日是三天後,所以不在他們的保險範疇之內,拒絕賠償。
21樓:夏日甜心喵
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是,他們覺得這個女子是在患癌以後,蓄意投保,有存在騙保的行為。
22樓:體育叮叮咚
保險公司認定這名女子得知自己患有癌症之後才選擇投保,這明顯帶有很強目的性,這是不符合理賠規則的。
23樓:魅力生活記
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是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是合同中有寫明免責任條款,如果在180天的等待期內發生病,可以不賠償。最終女子將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
24樓:看天看地乾飯人
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是「等待期內發病,拒絕理賠」。但最終法院判決保險公司無法提供女子在等待期內發病的證據,要求保險公司全額賠付。
女子投保後患癌索賠60萬遭拒,對此你怎麼看?
25樓:二十年的吃貨生活
我認為遇到這種賠償問題,就應該繼續拿起法律的**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且對於合同當中一些模稜兩可的條例,也應該進行整改。一名女子在投保之後到醫院檢查,發現自己患上了肺部結節,結果在一年之後又被確診患上了肺癌。
女子投保的合同當中有這樣一條規定,那就是180天等待期內,如果被確診的話是不予賠償的,之前繳納的費用也會悉數退回。而保險公司認為,女子是在等待期內被確診患上了肺部結節,所以拒絕支付賠償。最終雙方對簿公堂,一審判決結果是保險公司無法證明肺部結節和肺癌有絕對關係,所以要求保險公司支付全部的賠償。
感覺這個結果也是大快人心的,畢竟女子通過法律的**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
購買保險的時候都會有乙個等待期,其實就是為了防止有一些人會在確診之後可以去購買保險,從而進行騙保。所以這個條例也是對於保險公司的乙個保護,但是在這個事件當中,女子被確診肺部結節和後來的肺癌並沒有直接關係,肺癌是在一年之後才確診的,保險公司理應對這名女子進行賠償。這件事情也給大家提個醒,保險確實是乙個好東西,如果大家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確實應該給自己額外購買保險,增加保障。
但是購買保險的時候也一定要注意,首先就是尋找正規的保險公司購買,因為這類保險公司的經濟實力比較雄厚,只要在理賠的時候才能夠更快更好的支付費用。除此之外,大家還應該檢視清楚保險的條例,因為在這個事件當中保險公司的條例就有些模稜兩可。有一些保險條例確實會避重就輕,大家還是應該格外注意。
26樓:會飛的魚
這種情況必須讓保險公司給出具體不索賠的原因,如果女子是合規合法可以索賠的話,那麼建議拿去法律的**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27樓:情感大師**
我認為該女子的這一行為是存在欺騙的行為的,因為在自己購買保險的時候沒有及時的和工作人員,說明一下自己的身體狀況。
28樓:你真的好嘛
我覺得她的權益受到了侵害。這家保險公司並不負責任,那個予以警告我投訴他,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9樓:哈卡努力
現在的保險公司真的很不負責任。總是在條條框框中研究保險人。想盡辦法拒絕理賠。
30樓:你還好嗎
在買保險時,我們一定要注意看合同,千萬不要被騙,而且要讓懂這方面知識的人進行參考,不要盲目的去買保險。
女子投保後患癌索賠60萬遭拒,最終結果怎樣了?
31樓:二十年的吃貨生活
一審判決保險公司全額賠償。南京有一位女士在一家保險公司購買了兩份重大疾病保險保額一共達到60萬,結果在購買的同年7月份被檢查出肺部毛玻璃結節,等一年之後又被確診為肺癌。當這位女士向保險公司提出賠償申請的時候,對方卻拒絕了這位女士的要求,並且表示雙方當時簽訂的合同當中有免責條款,那就是保險鑑定完之後有180天的等待期,如果在這期間發病的話,那麼是不予賠償的。
雖然確實有這條免責條款在,但是保險公司卻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這位女士的肺部毛玻璃結節和一年之後的肺癌有直接因果關係,所以他們當然會敗訴了。這個事情也引發了網友們的熱議,很多人提到保險都是一副憤憤不平的樣子,感覺保險公司就是隻收錢不給錢。收錢的時候笑臉相迎,等到需要支付賠償了,卻開始推三阻四。
其實我們必須要先說明一點,就是保險確實是乙個好東西,只需要平時投入一些,等到自己需要的時候就能夠獲得一定的保障。
之所以會名聲越來越差,除了一些保險公司不想按合約走之外,主要還是因為很多人聽信了保險推銷員的產業。確實有很大一部分保險推銷員,為了能夠賣出自己的保險,什麼話都敢往外說。所以大家如果真的想要購買保險,就不要全部聽信保險推銷員的話,一定要仔細看清楚雙方簽訂的合同,畢竟是關乎自己的切身利益,這一點還是應該相當注意的。
而且一定要選擇一些比較大的保險公司,這樣到時候他們也會有賠償的能力。其實正規的保險公司一般都會按照合同走的,而且他們也是有這個財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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