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用法律上的術語解釋會比較複雜,你可以搜尋質押與抵押的區別,但通俗的說法最簡單的區別就是所謂(質)就是由對方持有,即抵押只要辦理登記,抵押物可以不用轉移,但質押是標的轉移給質押權人,比如最簡單的(人質),應該比較好理解,但房產抵押只用到房管局登記即可。
2樓:網友
質押主要是對動產和權利設定的質權,需要交付(即如果東西是你的,你是質押人,對方是質押權人)給質押權人。
抵押分為兩種,一種是動產抵押,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權生效,如果登記可以對抗第三人:另一種是不動產抵押,需要登記抵押才生效。
3樓:飛絮
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抵押財產的登記我國法律採用的是
4樓:王富利
法律分析:我國《民法典》中有規定「當事人以本法第42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顯然,《民法典》把抵押物登記作吵祥森為抵押合同生效的條件公升畝,並把抵押權產生與抵押合同生效等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範圍。
第三百四十二條 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權屬證書的,可以依法採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經營權。
第三百五十三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有權將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宴敗、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五十四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的,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相應的合同。使用期限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剩餘期限。
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抵押登記的內容有哪些?
5樓:羅仰俠
1、抵押人及抵押權人名稱(姓名)、住所地;
2、**人名稱(姓名);
3、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4、擔保的範圍;
5、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6、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歸屬或者使用權歸屬;
7、抵押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者蓋章。
一、擔保合同的內容是怎樣的。
在人的擔保即保證中,擔保權是一種債權性的請求權,屬債權範圍;而在物的擔保中,則是一種物權性的優先受償權,故也稱為擔保物隱配權,兩者間的效力相差較大。與此相對應,擔保義務人的義務在人的擔鍵舉保中,實為一種債務,而於物的擔保中則是一種物權負擔。
1、保證合同內容: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保證的方式;保證擔保的範圍;保證的期間;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2、抵押合同內容: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抵押擔保的範圍;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3、質押合同內容: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質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質押擔保的範圍;質物移交的時間性;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質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二、用房子抵押借款給別人怎麼寫合同。
借錢給別人用房子抵押合同應寫明以下事項:1、抵押人、抵押權人的名稱或者個人姓名、住所;2、主債權的種類、數額;3、抵押財產的具體狀況;4、抵押財產的價值;5、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6、抵押權滅失的條件;7、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等。
三、擔保合同的內容有哪些。
1、債權擔保的內容即擔保權與擔保義務組成的權利義務關係。債權人的擔保權因人的擔保和物的擔保的性質不同,也表現不同的屬性。
2、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保證的方式;保證擔保的範圍;保證的期間;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保灶亮指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3、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
依法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權的設立時間為
6樓:趙尚曉
法律分析:抵押權設立先於租賃合同成立的時間即先抵後租,法院對抵押財產採取執行措施時不受案涉不動產上租賃負擔的影響,不論該租賃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即便承租人以不知情且善意為由主張排除執行措施的,都不能產生阻卻法院執行的法律效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
依法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權的生效時間是
7樓:劉陽
法律分析:自辦漏旁理抵押猛中登記之日,抵押權生效。未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權不成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返知橡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質押與抵押有什麼區別,抵押和質押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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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會計法律制度基本包括 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和地方性會計法規 會計規章屬於會計行政法規。我國會計法律制度的基本構成包括會計法律 會計行政法規和會計規章等,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在同憲法和法律 行政法規不相牴觸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法規。是這樣的 我國的會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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