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被老闆賣掉。員工幹了10年。員工有沒有賠償金?

2025-02-18 08:30:16 字數 3423 閱讀 9626

1樓:工程人老張

答:這個問題主要看你勞動合同有沒有到期,如果沒到期,那麼你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如果到期了,你可以繼續和新來的老闆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新老闆不和你簽訂勞動合同,那麼你只好離開了。

因為以前的老闆已履行了與你的勞動合同所包含的內容,所以沒賠償金。

2樓:來吧老施

老闆關酒店,員工可以要求賠償的,一般賠n+1的工資收入,10年就賠十乙個月的工資。

3樓:在東埠老街做美夢的海豹

原酒店被老闆賣掉,員工幹了十年,員工有沒有賠償?親,那我但覺得酒店一般都是僱傭的臨時工,那雖然說有合同,但是說十年來說,合同也已經到期。老闆想要賣掉節電也是正常的,對員工來說,應該沒有賠償金的。

只要不克扣工資就可以了。

4樓:網友

酒店被老闆賣掉,員工幹了10年,如果說員工可以繼續上班的話,應該是沒有什麼賠償的吧,如果說呃是失業的話,應該是有需要給失業金的。

5樓:梅花雨

這個要看你是不是在簽訂的合同期內,如果合同期內老闆賣掉酒店會給你們一定的安排,如果合同已到期,老闆賣掉酒店是不需要給員工任何補償的包括賠償金。

6樓:雪中情

酒店是老闆私人的,他要**當然可以,員工是按月拿工資的,只要不少你工資,為什麼要給你賠償,除非你們簽有合同,如果你現在還在合同期內,可以要求賠償。

7樓:卓金庫

如果,酒店轉讓裡不包括員工的工作繼續,是前公司對你的合同違約,有賠償。但,新酒店可以保留你的崗位繼續工作,屬於合同更改,沒有毀約,沒有賠償。如果,你的工作合同在酒店轉讓期間到期,就怎樣都沒有賠償了。

8樓:爾就是愛耍寶

辭退員工是需要給與補償的,你幹了十年那麼補償就是11個月的薪水。

9樓:網友

答:只要你們之間,簽有勞動合同,不管你做了幾年,老闆都應該給你賠償金。

10樓:文翔翔翔

酒店賣了只是換個老闆如果簽了合同新老闆也不能辭退要換籤勞動合同員工沒有賠償。

11樓:你好ya小陳

這個行業比較特殊,和其他的企業不一樣,其他的企業是不管任何情況,滿十年的員工是不允許辭退的,都是需要付出高額的買斷了,但是酒店這個行業不一樣,酒店這個行業,現在他需要給你11個月的乙個補償。

12樓:完滿又實誠的小幫手

沒有了工作是有賠償金的,如果該繼續工作就沒有。

13樓:小山村情懷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如果勞動者通用人單位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後,就應當由用人單位同勞動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沒有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同勞動者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可以隨時請求離職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的經濟賠償。

只要員工和單位存在實際勞動關係,單位拖欠員工工資,員工可以員工可以先和單位進行協商;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由勞動部門進行調節;在調節不成的情況下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裁決。員工可撥打12333針對投訴相關事務進行諮詢。 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14樓:行上小獸

我覺得這個月應該有一定的賠償,老闆應該給你們一些相映的補償之類的,畢竟也已經上了十年的班,第二次他不補償,你可以打12333諮詢一下。

我在酒店打工3年老闆辭退我該如何賠償

15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勞動者工作了3年,用人單位應當支付6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6樓:天天回答巨蟹

能調解最好調解,如果不行就可以去仲裁,需要工作服,上班考勤表,工資條等,如果對方仍然不接受可以起訴,在沒有重大工作失誤的情況下一般勝訴。

五星級酒店董事長要賣掉酒店,酒店員工能否得到賠償

17樓:梓坎榔

1、首先,您說的「賣掉」的意思是不是酒店所有權以及法人資格的變更?如果是,人員方面可能僅僅涉及到後者對中高層管理人員的變更方面(憑藉本人的既往閱歷與經驗判斷),和服務的基層人員基本沒有多大的法定關聯性;如果因為中高層管理以及老闆變更了,員工要辭職走,那麼只能是按照您正常辭職而辦理相關手續而已,那麼過後如果你要離職,後者會按照接手以後的時間開始給你計算工齡,也就是說您是基層的話,還是踏踏實實地工作,憑本人經驗來講,接手後的管理方定會相應提高你們的福利或者一定不會虧待基層的,以迅速地挽留基層員工的心,因為接手後仍舊還是纖螞要營業掙錢為主,調整隻是中高層的事情,和員工無關的。但您如果刻意要走的話,損失的是您自己而非之前的你那些中高層領導;

2、本人綜合分析,只有後者想要洗牌的管理層會或多運豎搭或少地獲得一部分賠償金,基層涉及不到旁拿;

如還有其他事宜,本人會繼續做答,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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