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段文傑
1、孕婦主動提出辭職申請,此時公司無需支付補償金或「三期」工資。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孕婦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辭呈解除勞動合同,此時是孕婦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公司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包括「三期」工資。2、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區分是公司先提出還是孕婦先提出。
1)孕婦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視為孕婦自身主動放棄「孕婦保護條款」-順延「三期」勞動合同的權信耐利,屬於勞動者自身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無法獲得公司的補償。(2)如果是公司首先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公司應當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以勞動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數額為準,支付相應月份的工資作為補償金,不滿6個月的記為半個月工資,超過6個月的記為乙個月工資(如工作了3年5個月,需要支付補償金為月工資)。3、公司依據法定理由合法解除勞動合同(如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用人單位以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更變化、經濟性裁員為由),孕婦不同意的,勞動合同應當順延至「三期」結束。
4、正舉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滑清春的,應當進行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樓:鍾磊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合同在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到期,單位不得終止合同,行培而是應當續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結束為止。單位單方面辭退處於孕期的你是違法的,你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不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改中的,單位應當按照你在該單位的工齡支付你賠償金,按照你滿三年不滿三年半的工齡支付你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即7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若非本人嚴重違法違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二)至(六)項規定法定過錯,用人單位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否則,屬於違法解除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八十七條規定,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檔殲唯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經濟補償金的二倍即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兩個月工資支付賠償金。
3樓:宋毅
孕婦爭取三期工資:根據《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第五條,女職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享受產假。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照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支付。
如果勞動單位在孕婦三期期間沒有按照規定支付工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請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四條 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專案、工資支付棚歲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物件、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鏈亮睜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五條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替代貨幣支付。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
用人單鍵慎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乙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4樓:
摘要。我國《民典法》相關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同時該法第三十九明文規定:
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結合本案例,也就是說如果用人單位有比較充分的證據證明員工在試用期內確實不符合錄用條件,即使是懷孕女職工,用人單位也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只規定了用人單位不能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處於孕期、產期、哺乳期女職工的勞動合同。
您好,我是平臺法律諮詢律師,我正在閱讀您的問題哦,請您多等待我一下~
您好,我帆族沒是乙個孕10周的在職女職工,今天接到辭退通知書,公司明確表示可以賠償2個月經濟補償金。除此之外無其他。請問這態納合穗畝理嗎?
婦被辭退賠償標準:1.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賠臘改償金:
相當於2倍的經濟補償金。2.懷孕、產期、哺乳期三期的工資。
3.工資和加班工培橋資(如有拖欠)應一併配局猛發放。
孕婦被辭退的賠償: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相當於2倍的神廳經濟補償金,懷孕、產期、哺乳期的工資,工資和加班工銷鬥資應虧瞎磨一併發放。任何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辭退女職工或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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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是哪條法律規定呢!我想跟公司協商賠償我三期工資。
我國《民典法》相關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同時該法第三十九明豎攜文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巨集纖御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結合本案例,也就是說如果用人單位有比較充分的證據證明員工在試用期內確實不符合錄用條件,即使是懷孕女職工,用人單位也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只規定了用人單位不能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蔽巖定解除處於孕期、產期、哺乳期女職工的勞動合同。
5樓:劉紀偉
您好!用人單位在女職工懷孕的時候是不能隨意辭退的,在《勞動合同法》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均作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如果女職工存在《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過錯情形,單位還是有權解除勞動關係的,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具體包括:
1)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兩個以上的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本單位工作,經單位提出拒不改正;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孕期女職工未存在以上過錯,用人單位違法辭退,此時可以主張以下賠償:(1)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2倍的經濟補償金);(2)三期(懷孕、產期、哺乳期)工資;(3)工資和加班工資等。至於賠償金與三期工資能否同時主張,不同地區法院判決不同,例如廣州地區法院支援,深圳地區則不支援。
被辭退的職工可以先去單位工會協商解決,如果沒有工會,則可以直接與單位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於仲裁結果不服的,要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樓:法律部落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合同在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到期,單位不得終止合同,而是應當續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結束為止。單位單方面辭退處於孕期的你是違法的,你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槐正行合同,不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的,單位應當按照你在該單位的工齡支付你賠償金,按照你滿三年不滿三年半的工齡支付你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即7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鉛胡悔四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若非本人嚴重違法違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二)至(六)項規定法定過錯,用人單位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否則,屬於違法解除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八十七條規定,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做辯,用人單位應當按經濟補償金的二倍即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兩個月工資支付賠償金。
7樓:來自萬芳亭可靠的鬱金香
孕婦主動提出辭職申請,此時公司無需支付補償金或「三期」工資。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帶嫌合同,區分是公司先提出還是孕婦先提出。
孕婦提出解除餘行隱勞動合同,視為孕婦自身主動放棄「孕婦保護條款」-順延「三期」勞動合同。
如果是公司首先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那豎廳麼公司應當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孕婦被辭退,要求公司賠償,孕期的工資應該如何計算
如果女職工有 勞動合同法 第39條規定的以下情形,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
對勞動合同解除後的「三期」工資,不給予支援
補充規定 勞動合同法規定,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 患...
試用期3天後被辭退應不應該要工資
用工形式 合同期限都不是不支付工資的理由。即便只提供了一天的勞動,單位也應支付勞動者工資,否則構成拖欠工資。如經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舉報該單位的違法行為並要求其協助拿回應得工資。一般不會給吧,七天肉基本沒工資給你,不管是你走還是辭退。那個老闆開始就是想白用你們3天,他讓你們幹活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