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不同意遴選找誰舉報,遴選單位不放人可以舉報嗎

2025-03-10 13:45:06 字數 3905 閱讀 6583

1樓:北辰遴選

首先,你要搞清楚,領導為什麼不願意讓你參加考試。是單純不願意你離開,還是不願意讓你利用上班時間學習,還是對你另有所用。比如,準備提拔重用你,還是什麼原因。

一般來說,領導不該干涉下屬的去留問題。畢竟,對一併旁個人來說,前途更為重要。

其次,要看遴選是否需要經過領導籤批。有的遴選需要單位推薦,需要蓋章,肯定你得需要徵求領導的同意。這個時候,你就需要根據你掌握的領導不同意的原因去說服領導。

比如保證不會佔用上班時間之類的。

或者就想辦法買通蓋章的人,偷偷給你蓋個章。因為遴選比較難,你不一定考得上,要是考上了,也就不用在乎領導怎麼想了。畢竟,自己的前途更為重要。

最後,如果不需要領導審批,直接報名即可。那就誰也別說,閉緊雙差公升嘴,回家利用下班時間好好複習。考不上,就當沒出過這一檔子事。

考上之後再跟領導彙報。

畢竟遴選也分虛蔽老筆試和麵試,你等面試入圍之後,政審時,再去找領導。

我覺得大多數領導不同意的原因,就是覺得考上的可能性不大,而你還需要佔用大量的工作時間。所以等你考上了,他也就不會說什麼了。

希望我的對你有所幫助,望。

2樓:阿甘遴選

需銀激要弄清楚,單位不放人的原因是什麼。第一,簽訂服務期協議,並滿服務期限,符合遴選公鋒團襪告招錄要求的,如果單位不放人,可以向組織部舉報(慎選);第二,如果未滿服務期限,單位不放人,那麼需要等滿或嫌服務期後才能報考。希望能幫到您!

遴選單位不放人可以舉報嗎

3樓:李亞龍

法律御辯模分析:第一,簽訂服務期協議,並滿服務期限,符合遴選公告招錄要求的,如果單位不放人,可以向組織部舉報;第二,如果未滿服鎮緩務期限,單位不放人,那灶納麼需要等滿服務期後才能報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遴選結果有異議怎麼辦,能舉報嗎?

4樓:阿甘遴選

質疑遴選結果,一要按照組織程式來碧櫻數,二要符合遴選公告。目前,各地遴選公告中,一般有疑問或投訴需向組織部門或遴選單位反映。

質疑結悔首果,筆試階段一般只接受分數核查,不涉及對每道題給分是否合理的爭論,也就是隻對統分是否有誤進行核查。

面試階段,除了疫情期間**面試儲存影像資料若干時間,遴選面試一般不會像公務頌鏈員面試那樣錄音錄影,因此如何質疑面試結果,是個問題。

考察階段,除了考察組工作人員有明顯違反規定,且有證據的,可以質疑並舉報外,對符合組織程式作出的最終錄用決定,一般也難以質疑。

以上,是對組織部門的質疑,有明確證據的,可以按照程式向相關部門反映,只要不是頑固偏執,一般不會有後遺症。

5樓:北辰遴選

通過正常渠道向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反映。

公務員遴選不是依靠關係,而是堅持公平公正、完全依靠個人能力進行選拔。

公務員遴選是從已經具備公務員身份或公務員相關資歷的人員中選出符合相關單位或部門要求的人員。目前公務員考改侍試是絕對公平公正的考試,因此具備遴選資格的人員是完全依靠個人能力考取的公務員,而不是依靠關係。

所以想要參加遴選的人員需在工作中嚴格要求自己,儘量避免纖談因受毀殲碰處分等問題影響遴選資格。公平的點很難掌握,沒有絕對的公平,還有相對的公平,實力終歸還是最重要的因素,要想遴選成功,前提就是需要不斷地練習,不斷的學習,實幹成就事業,奮進收穫夢想。天上不會掉餡餅,還需要我們努力。

希望我的能幫助到你,望!

參加遴選領導不同意怎麼辦?

6樓:北辰遴選

大部分地方的領導還是比較支援自己的下屬去報考遴選考試的,畢竟從自身而言說明年輕人追求上進的這種努力,看到這樣的努力也很欣慰。從發展而言,更好的平臺上也是自己培養的下屬必然會為之驕傲。但是也的確存在著由於單位人員編制。

少,人心問題影響凝聚力。

等,加之有的領導他工作任務繁重,可能也不太願意讓同事下屬報考遴選,面對這種情況,我們會這樣來進局稿行處理。

一方面先對自己的情況進行評估,看自己為什麼要進行遴選。如果是因為追求上進的話,那在詳細分仔肆析清楚自己的優劣勢之後,可以找領導真誠的談話,並向領導保證在備考過程中絕對不會影響到我們的正常現階段工作。

另一方面如果備念臘轎考遴選是因為對自己的目標不明確,為考而考的話,還是建議三思而後行,這個時候更應該像反思之後向領導說明自己的思考,全力以赴的去做好現階段的本職工作,打消領導的疑慮和擔心,減少對年輕人的負面評價。

7樓:種重聚

是的,如果領導不同意,就蓋不了章!

公開遴選物件:

1)遴選物件一般為本市各區縣級以下機關、市級機關垂直管薯侍理單位以及其他基層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下同)。

2)符合條件的駐津**垂直管理機關基層公務員也可參加。

2.參加公開遴選的公務員,應數信吵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坦凳: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3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且在現單位工作2年以上(鄉鎮新錄用公務員在鄉鎮機關工作5年以上)。

單位不讓考遴選違不違法

8樓:任海峰

法律分析:不違法,本來遴選就需要單位同意才可以報考,按照組織原則,你所在單位有權不同意你參加遴選,你必須無條件服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伏含巧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老耐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缺鍵勞動者。

遴選需要單位同意嗎?遴選需要原單位同意嗎

9樓:招卓逸

在遴選公告中提出了諸多要求,大家一定要認真看仔細。其盯明中在報名的時候需要加蓋單位的公章,所以小夥伴們就不需要再問遴選需要單位同意嗎?肯定是需要的呀,不需要你咋蓋章呢?

現在每個單位對公章都管理的非常嚴格,需要領導審批,登記,這個過程就是乙個告知、同意的過程。

先回到報名表上,在報名表上有兩個需要蓋章的地方,乙個是本單位加蓋公章(到本單位人事部門或者辦公室),另乙個是加蓋上級主管部門的公章(這個時候就要分情況,有些部門自己有公章,有些也是需要到人事部門或者辦公室)。這麼說有點抽象,舉個例子比較直觀。

比如說你是一名選橘則則調生。

你的檔案存放在區委組織部。那麼這個時候你首先要拿著表到鎮裡找到人事部門進行蓋章(同樣要和辦公室的領導、鎮裡的領導打好招呼),然後辦公室管理公章的同事就會幫你蓋章(第乙個章get)。接著你要到你的檔案所在地,也就是前面提到的區委組織部去蓋章。

這個就比較曲折了,人事的人員要詢問你是否經過領導同意(雖然前面有章,還是會問,並且會**核實)。然後會圓棚將表交給組織部的部長進行稽核,部長同意之後會進行蓋章。

通過這個例子你就可以發現,遴選需要單位同意以及跟領導打好招呼是多麼重要。如果領導不同意的話,那你後面就很麻煩了。所以,提前跟領導說清楚情況,要及早著手。

不要影響正常工作,一般領導考慮到你的實際情況,而你又沒有得罪、冒犯他,將心比心的話,領導都會同意你報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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