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楊淑英
法律分析:結婚前房產證加女方名字,被視為夫妻一方對答顫祥另一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清搏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洞渣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婚後房產證加上女方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2樓:小百科花女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財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3樓:達人仲昭旭
您好,很高興為您。這是屬於的哦。婚後房產證加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房屋屬於不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以不動產登記為準,無論是婚前的房屋或者是婚後的房屋,只要是夫妻兩個人的名字,就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是個人財產加上配偶的名字,屬於贈予行為,並且贈予已經完成。
4樓:婚姻李曉娟
我發現到現在還有人有乙個錯誤的觀點,認為只要是一方婚前的財產,加了對方的名字也沒有用。
在這裡跟大家明確一下,加了名字就屬於共同財產。
但是有一點需要提醒大家,如果是在戀愛期間加了名字,後來沒有結婚,分手了,對方是可以要求返還的。
像這種大額財產的贈與,通常是以結婚作為目的,如果結婚不成是可以要求返還。
5樓:辰楠侃
如果你知道房子是婚前購買的話是不算的,現在的民法典當中規定,如果是婚前購買的話是不算是共同財產的。
6樓:浩海永寧
是的,在婚後的財產是可以算作共同財產的,是男女雙方共同擁有的。
7樓:愛上我企鵝9啊
不算共同財產,因為現在法律規定誰出錢買的房,房子的所有權就是哪一方的。
婚前房產證加女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8樓:趙芮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結婚前買房寫女方名字的,如果合資購買的一般認為是女方個人財產,但如果男方有證據證明出資的,可認定為共同財產,如果是按揭購買的,婚後共同還款的,除去首付部分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9樓:心之助情感百科
算共同財產。
夫妻一方婚前出資購買的房屋,無論是全部出資還鍵並是按揭貸款購買,一般都屬於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但如果在房產證上增加了女方的名字,屬於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那麼,將視為夫妻雙方對該房屋的歸屬重新做出了約定,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亮亮局、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敬讓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婚姻法》第將於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以上內容參考: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10樓:創作者
結婚前買房寫女方名字的,如果合資購買的一般認為是女方個人財產,但如果男方有證據證明出資的,可認定為共同財產,如果是按揭購買的,婚後共同還款的,除去首付部分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房產的界定是怎樣的。
1、婚前一方出資,並且是以自己的名字購房,而另一方未出資。在這種情況下,此房應屬於出資一方婚前個人財產。
2、婚前雙方出資,但以一方名義購買房屋,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出資的一方無法舉證證明出資是因雙方達成婚後共同居住的目的,法院一般會認定為一方婚前個人財產。
3、婚前一方全額出資,但以另一方名義購買,在這種情況下,全額出資的一方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是以婚後共同生活為橘仿目的而出資的,對其將不利。
4、婚前以雙方名義購房,但是一方出資,如果雙方沒有另行約定,如果將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則另一方的出資會被認為對未出資方的贈與,如果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又無按份共有的約定,該房會被認定為共同共有。如果產權證上明確按份共有,或者雙方有書面約定,雙方按份共有,如雙方結婚不成無法繼續居住,可由一方將產權份額**給另一方,或由散伍遲法院判決。
夫妻共同財產怎麼認定?
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包括: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智財權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繼承或贈予夫妻一方的財產除外;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衝李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結婚後房產證加上女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11樓:樂樂普法
婚後房產證加女方名字如果無證據證明違背其真實意思,屬於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係磨蘆存續期間所得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財產。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旅蔽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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