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需要鑑定工傷嗎 工傷鑑定後死亡能認定工亡嗎

2025-04-05 06:45:20 字數 2944 閱讀 8631

1樓:太史亮敬雨

工傷死亡也是需要進行工傷認定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餘信彎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豎悶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坦塵門應當受理。

2樓:盧有福巫俏

需要,不過這個詞是「認定」,不是「鑑定」。

如果單位交著工傷保險,可以要求單位在受傷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沒交,單位一般不會去申請,死鬥物者親屬可以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

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提交《申請表》、勞動關係證明、身份證影印件、死穗銷猜亡證明、病歷等資料,你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他們肯定會告訴你需要什麼資料的猜型。

3樓:寇同書訾妍

1、你不要激動,這個算工傷,48小時說的是在工作州早中自身突發疾病的,跟著根本沒關係。

2、冊舉雀是否完全工傷需要做鑑定答型,醫院的診斷證明也會寫清楚是否是應為工件砸傷導致的死亡。

工傷鑑定後死亡能認定工亡嗎

4樓:

摘要。您好!<>

很高興為您解答!<>

工傷鑑定後死亡是不能認定為工亡的。需要證明死亡與工傷具有直接的因果關係,這樣才能認定為工亡。

工傷鑑定後死亡能認定工亡嗎。

您好![開磨緩心]很租滲高興為您解答!<>工傷鑑定後死亡是不能認定為工亡的。需要證明死亡與工傷具有瞎型模直接的因果關係,這樣才能認定為工亡。

工亡,「因工死亡」之簡稱,也包括因職業病死亡,即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帆衡明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事故致死和疾病致死。工亡屬於工傷範疇。由勞動部門攔納依法認定。

態告工亡的法律意義是職工因工死亡後,其直系親屬依法享受工亡待遇。

需要做工傷死亡鑑定嗎

5樓:姜超

對於在工作過程中死亡的職工來講,其家屬想要獲得工亡賠償和隱蠢,只需要進行工亡認定,而不需要繼續工亡鑑定。

一、工亡認定標準: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章對工傷範圍作出了規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喚陪)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

一)項、第。

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

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攜空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死亡的人能鑑定工傷嗎

6樓:陳友聯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根據法律規定,傷殘等級鑑定就是勞動能力鑑定,人死了,沒有勞動能力了,就不能做勞動能力鑑定知老銀。如果已經認定為工傷的話,可以享受工傷死亡待遇。

一、企業工傷事故處理。

1、明確工傷認定的法定情形。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情形可以認定工傷。

2、是要熟悉工傷申報、認定的相關程式。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

3、清楚社保部門工傷認定流程。社保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4、瞭解職工工傷**費用的負擔內容。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5、含顫必須承擔工傷保險相關責任。用人單位未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搭宴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二、勞動工傷找哪個單位鑑定。

1、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

2、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

3、勞動能力鑑定:傷情穩定後,可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鑑定機構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等。

四級工傷鑑定後死亡賠償金,工傷等級鑑定出來後怎樣才能拿到賠償金

1.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第三款之規定,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 一 項 第 二 項規定的待遇。2.即可以享受喪葬補助金已經供養親屬撫卹金待遇 需滿足領取供養親屬撫卹的條件 3.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

關於工傷鑑定,怎樣才算工傷,需要鑑定嗎

可以做工傷鑑定,是鑑定不鑑定,公司無權決定,你直接向勞動局申請,你的情況可以評到10級上下。1 公司不給工傷鑑定你可以自己申請。法律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

工傷鑑定後多久才能傷殘鑑定,工傷後多久可以做工傷認定和傷殘鑑定

一 傷殘鑑定又名勞動能力鑑定,通常情況越早鑑定對勞動者越好。二 一般情況下是工內傷認定後馬上可以做,但容是如果勞動者或者單位有一方要對工傷認定不服或者是宣告要去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的,就要再等60天。三 一般是工傷認定下來就可以直接去做傷殘鑑定,如果用人單位要行政復議,傷殘鑑定會暫時中止的。傷殘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