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有沒有繼承父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權利?

2025-04-07 23:00:18 字數 3383 閱讀 2054

1樓:婷子玉浮金

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繼承,《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規定的集體經濟組織家庭承包,是以家庭為生產經營單位承包的,如果有家庭成員死亡,承包人仍然存在,不會有繼承問題,其他家庭成員會繼續承包,比如乙個三口之家,如果妻子因病去世,妻子生前租用的土地不會造成繼承問題,但必須由丈夫和孩子租用。妻子的父母不能要求繼承,因為土地是由家庭承包的,土地的數量是按人口來分配的,因此,只有承包人死亡,承包家庭死亡,才可能出現允許繼承的問題。

關於承包人死亡、承包家庭消失是否可以繼承土地承包經營權,認為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承包人財產權的一種,應當繼承,這不僅符合法律原則,而且有利於契約關係的穩定,這種觀點有一定的道理,但必須考慮中國土地承包的性質和現實情況。它具有從屬權的性質和保護農民基本生活的功能。

承包人的繼承人不是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在其他農村集體組織或者城市定居的,例如承包人的子女大學畢業後在城市就業的,承包土地經營權沒有繼承權,承包人的繼承人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例如承包人依法承包一塊土地並被允許繼承的子女,將獲得兩塊承包地。

在中國農村人多地少的現狀下,人地矛盾更加突出,這是不公平的,因此,從中國的實際情況來看,最終解決無地人口的地球問題,緩解人地矛盾,體現社會公平,承包人死亡,承包家庭,承包的土地不能繼承。要解決人地矛盾,必須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並嚴格執行,當然,如果承包人的繼承人是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不屬於承包地的,可以優先考慮繼承人的承包地。

2樓:職場小璇姐姐

子女沒有繼承父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利,當父母沒有的時候,這種承包經營權也就終止了,和子女沒有任何關係。

3樓:小豆子子梓

子女是沒有繼承權力的,當父母年老去世的時候,這些土地會重新迴歸國家。

4樓:墨綠夜晚

按照法律法規,家庭承包經營的土地,不存在繼承的問題 。

父母承包的土地子女有承包繼承權嗎

5樓:陳海峰

承包耕地分戶子女沒有繼承權。承包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是村集體分給本村農戶承包的,農民有經營權,沒有處分權。因此,承包耕地是不能作為個人財產進行繼承的。

土地承包人去世後,土地尚在承包期內的,承包人在同一戶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員的,可由其家庭成員續包;如果沒有的話,則由發包方收回再進行分配。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承包土地子女都有繼承權嗎

6樓:房晨鐘

如果是土地承包時的徵地款,那麼,法定繼承人都有繼承權。這就相當於遺產繼承。

對於承包田,如果子女不全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甚至是城市戶口,那麼,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子女,特別是大城市戶口的子女,則沒有繼承承包地的權利。

如果父母生前與其中某子女在同一家庭內,那麼,其他子女即使也生活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照樣沒有繼承權。這是因為,我國實行的是家庭承包制,而不是以個人為主體的。父母雖然去世,但家庭仍然存在。

承包農村耕地子女有繼承權嗎?

7樓:姜超

不能繼承。承包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是村集體分給本村農戶承包的,農民有經營權,沒有處分權,是不能作為個人財產繼承的。

土地的續包是這樣的: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內,與承包人在同一戶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員的,可由其家庭成員續包;沒有其他家庭成員的,由發包方收回再分配。

一、繼承權的法律規定是怎麼樣的?

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繼承權主體可以通過法律的直接規定明確,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遺囑指定,也可以通過被繼承人與他人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指定。具體為以下三類:

1.法定繼承人。即指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或第一順序繼承人放棄繼承繼承權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2.遺囑指定的繼承人。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數人繼承,也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繼承。

3.遺贈扶養悄差協議指定的繼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條規定:

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啟核皮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公民可以與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

按照協議,集體所有制組織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此外,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條規定,氏核「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子女可以繼承土地承包權嗎

8樓:王奇兵

法律分析:子女可以繼承土地承包權,但是必須根據情況而定。如果家庭成員去世了,家庭其他成員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的,如果子女已經不是本村戶口,就不能繼續承包經營,但是土地承包的收益仍然是可以依法繼承的;以招標、拍賣的雹租途徑,或者是公開、協商等這些非家庭的承包方式取得的經營權,承保人死亡以後,其應得的承包收益可以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源雹兆包法》第三十二條 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法律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肆缺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子女可以繼承土地承包權嗎

9樓:點行**

子女可以繼承土地承包權,但是必須根據情況而定。如果家庭成員去世了,家庭其他成員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的,如果子女已經不是本村戶口,就不能繼續承包經營,但是土地承包的收益仍然是可以依法繼承的;以招標、拍賣的途徑,或者是公開、協商等這些非家庭的承包方式取得的經營權,承保人死亡以後,其應得的承包收益可以繼承,在冊坦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中華人民共盯並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 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法律規定繼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州則桐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民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由子女繼承嗎

10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視情況而定。1、家庭承包是以農民為生產經營單位的承包。當農民搏歲家庭中的一些成員死亡時,作為承包商的家庭仍然存在,因此沒有繼承問題頃明。

家庭成員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家庭不存在,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問題不發生,發包人應當收回承包土地雀銀告。但是,承包人應當依法繼承承承包收益。2、但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承包人死亡,應當取得的承包收益應當依法繼承;其繼承人可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繼承,農村土地承包權是否可以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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