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律學徒
一般乙個案件經過兩次審判即宣告終結。
2樓:陽光的
如果再審一定贏,要再審這個程式做什麼用?
一審二審都勝訴,現在時隔兩年了,突然又收到高院的再審通知書,我們兩審都勝了,為什麼再審的時候要調解
3樓:匿名使用者
再審程式,學理覆上稱之為審判制監督程式是法院對bai經過生效裁判du的案件複核審理的法zhi律程式,是指人民
dao法院、人民檢察院對於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在認定事實或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依法提出並進行重新審理的程式。民事再審程式,是我國民事訴訟中的一項重要制度,該程式強調無論在事實認定或法律適用上,只要有錯誤即應通過再審制度加以糾正,貫徹了我們國家有錯必糾、有錯必改、事實求是、司法公正的司法理念。
再審程式沒有期限限制 但是審理有時間限制 這取決於事按照一審程式還是二審程式
再審可以調解 當事人自願原則
4樓:京朝大尉
2年申請再審期限,(自終審判決生效之日起)。別聽他們忽悠,概不調解,態度一定要強硬,調解意味著你要利益受損。對方可能託人找關係了.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可以不調解啊,這個是你們自己的權利。
一審二審勝訴再審敗訴
6樓:人人哦哦哦課
再審是為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對案件重新進行的審理。
不同的啟動再審的部門也反映了當事人有不同的申訴救濟途徑,當事人不僅僅可以到中級人民法院反映訴求,也可以到省高院、檢察院進行申訴。
法院對已經審理終結的案件,依照再審程式對案件的再行審理,其目的是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但確屬錯誤的判決或裁定。再審的特點是:
1、提起再審的主體必須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上級人民檢察院或本院院長
2、提起再審的客體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審或第二審案件的判決或裁定
3、提起再審的時間是判決或裁定生效以後六個月內提出;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以及發現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二審是基於上訴程式而產生的,此時原判決還沒有生效。
再審是基於審判監督程式而產生的,此時判決已經生效
(1)一審:法院對案件的最初一級審判。在我國,普通的第一審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但是性質較嚴重、問題較複雜、影響較廣大的第一審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別由中級人民法院、高階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就是終審。
(2)二審:上級法院按上訴程式對下級法院的第一審案件所作的審理。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第二審就是終審。
(3)再審:再審是為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對案件重新進行的審理。
(4)終審:終審,法院對案件的最後一級審判。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中級人民法院、高階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審就是終審。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審也是終審。
你可以申請法院再審,
如果不服,法院再審後你還可以申請檢察院抗訴啟動再審,當然也可以不經法院再審直接到檢察院申訴.
如果還不服,原則上還可以申請第一次抗訴的檢察院的上一級檢察院抗訴啟動再審,不過這樣很困難,阻力很大,我就在檢察院工作,我明白.
人大不能單獨啟動再審程式,但是如果認為判決確有錯誤,它可以建議法院或者檢察院啟動
擴充套件資料:
一審程式: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再審是由基層法院審理的,仍然可以上訴處理。
8樓:匿名使用者
- -!再審。。。你的意思是檢察院抗訴的再審嗎?
9樓:匿名使用者
法鬥士網左飛律師為你解答:這種情況需要看再審的法院是基層法院還是中院,如果基層法院可以上訴,如果中院可以申請再審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敗訴原因是什麼?
判決書是如何認定?
歡迎帶齊材料面談
民事訴訟 一審我勝訴了,他上訴到中級法院。二審中卻撤銷一審判決,我該怎麼辦?
11樓:匿名使用者
1、撤銷一審判決後,二審法院應該是重新宣判,注意宣判內容對你實際的影響。
2、二審判決為案件的最終生效判決,若是你不滿意該判決,可以向檢察院提出申訴,申訴期間不停止執行。申訴成功後,法院進入審判監督程式,即再審程式。
3、再審啟動的原因有以下這些: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擴充套件資料:
一、《刑事訴訟法》第187條第1款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審理。合議庭經過閱卷,訊問被告人,聽取其他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人的意見,對事實清楚的,可以不**審理。對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審理。
二、全面審理原則:《刑事訴訟法》第186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就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的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範圍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一併處理。
三、二審處理原則: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89條至191條的規定,第二審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進行審理後,應按先列情形分別作出處理:
1、原判決認定事實正確,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抗訴,維持原判。
2、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第二審法院應當撤銷原判,重新判決,並在判決中闡明改判的根據和理由。
3、原判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由二審法院查清事實後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法院重新審判。
4、發現一審法院有下列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式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1)違反法律有關公開審判的規定的。
(2)違反迴避制度的。
(3)剝奪或者限制了當事人的法定訴訟權利。
(4)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的。
(5)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12樓:物虛事允丶
不要害怕。第二
次審判眼。仍然
會站在你這邊的。收回
了一審是因為二審又開始了。最後會
以二審的結果為最終結論。
1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若是民事案件,二審立案後,一般在三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若是刑事案件,是兩個月以內審結。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的審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
14樓:smile_男爵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認為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當事人對重審案件的判決、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訴。
15樓:匿名使用者
發回重審了?那你繼續走程式。留個心眼,看能不能改變管轄。如果二審對方做了工作。留好違法的硬傷,抗訴去
16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建議委託專業律師幫助解決。
17樓:匿名使用者
相信法院的每乙個辦案人員,他們都會秉公執法。即使是他們的親信和朋友,他們也不會例外。
18樓:道君漢子
現在很多老賴不給錢打官司他們都會買通最後一道法官。現就是這樣……
民事訴訟,二審是全面審查嗎,民事訴訟二審是終審嗎
民事訴訟二審不是全面審理的,而只是對你上訴部分的審理。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八條 版 第二審權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的解釋 第三百二十三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圍繞當事人的上訴請求進行審理。當事人沒有提出請求的,不予審理,但...
民事訴訟二審判決,駁回上訴人上訴,但認為一審法院程式違法,要求重審,是什麼意思,我方該怎麼辦
哈哈親愛的 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訴書後,依法對其進行立案審查,發現原告沒有內起訴權利,依照容法定程式裁定予以駁回。如果一審程式嚴重違法,足以影響實體公正的,二審法院可以撤銷原判決,發回重審。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 原...
民事訴訟時效超過一年還能訴訟嗎,民事訴訟已經超過兩年的訴訟時效,還可以起訴嗎?
一般的民事訴訟時效是兩年,熱身損害的是一年,而且超過訴訟時效,法院是可以受理只是駁回訴訟請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的解釋 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 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受理後對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抗辯事由成立的,判決駁回原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