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有心臟病,如果上班時間發病或死亡,單位負責任嗎。謝謝

2021-05-01 16:31:06 字數 1524 閱讀 4776

1樓:玫瑰花兒開

首先要明確工傷的概念及國家相關法律規定。

工傷亦稱「公傷」、「因工負傷」。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或執行日常工作及企業行政方面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從事緊急情況下雖未經企業行政指定但與企業有利的工作,以及從事發明或技術改進工作而負傷者,均為工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其全部診療費、藥費、住院費、住院時的膳食費與就醫路費均由企業行政負擔;醫療期間工資照發;確定為殘廢時,視其殘廢程度,由勞動保險費中按月付給因工殘廢撫卹費或因工殘廢補助費。

工傷是工作傷害的簡稱,亦稱職業傷害(occupational injuries),是指生產勞動過程中,由於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機體組織的突發性意外損傷,如因職業性事故導致的**及其急性化學物中毒。

國際上規範的「工傷」定義

1 即由工作引起並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事故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2 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因此,根據我國法律,在工作期間因為心臟病發作去世應該不算工傷,但是如果你能提供心臟病或心臟病發作是工作方面原因所導致的後果,則可能算工傷。

一般這種情況公司會給予一定的補償。

2樓:蕈龠

如果在工作崗位上猝死,然後且在48小時之內沒有搶救活的話,那這個算工傷,那這筆錢是由工傷保險承擔。

3樓:寧靜致遠

單位應該是有一定責任的,就像工傷一樣,上下班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是屬於工傷的範圍,非上班時間發生的交通事故與單位無關。

4樓:手慢半拍

知道他有心臟病,就應該讓他去醫院開證明,(或檢查),看影響不影響上班(工作),看能適合做那方面的工作,掌握了這些具體情況,可以安排他做他適合的工作,或者在身體不佳時休息或**,等身體**了再來上班,如果單位不想過多的承擔自己的責任,(有些單位可以冷漠的解除勞動關係的),我以前的單位就發生過這樣的事情,乙個員工就在上班時突發心臟病而死亡,單位只能按工傷來處理了,比正常的職工死亡賠賞的費用多多了。

5樓:

肯定得負責呀,不過員工有心臟病,領導還會讓他繼續上班嗎,這不是自己放身邊的定時炸彈嗎。

6樓:我愛左梓承

有一定的責任,但不用負全責,只要能說明入職前就有這個病的話,基本責任也就40%左右。

7樓:快樂公子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作保險待遇。

根據《條例》的上述規定,這種情況是可以認定工傷的,該死亡員工的親屬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如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則單位應當負責按《條例》的規定負責賠償。

員工上班時間由於突發心臟病死亡,工廠應承擔什麼責任

第一,死者是否在上班期間或者上下班路上發生意外 第二,死者發生意外之前是否存在自殺自殘行為 第三,死者發生意外之前是否酒後上崗。根據以上三條可以判定死者是否屬於工傷。上班時間死了就是工廠的責任,不管他當時在幹什麼或者是不是剛剛試用期 只要是員工就要負責,多少自己談吧 到社保局做工傷認定 1.如被認定...

先天性心臟病的人可以打籃球的嗎,我有心臟病還能打球嗎???

這個當然可以嘍。我覺得多運動下身體也會更健康些,不過運動時要多注意休息,不要太過勞累了,游泳時千萬要休息,別去太冷的地方遊哦,對病情不好.先心病有輕有重,在沒有明顯缺氧和心衰時,一般的體育運動沒有太大影響。但如果有活動後心累,氣緊等表現,應當減少活動量,避免參加較重的運動。除非已經完全 並能保證以後...

有心臟病能考駕駛證嗎

不可以。根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情形 1 有器質性心臟病 癲癇病 美尼爾氏症 眩暈症 癔病 震顫麻痺 精神病 痴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2 吸食 注射毒品 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3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 4 造成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