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死者是否在上班期間或者上下班路上發生意外;
第二,死者發生意外之前是否存在自殺自殘行為;
第三,死者發生意外之前是否酒後上崗。
根據以上三條可以判定死者是否屬於工傷。
2樓:不隨地哭泣
上班時間死了就是工廠的責任,不管他當時在幹什麼或者是不是剛剛試用期
只要是員工就要負責,多少自己談吧
3樓:匿名使用者
到社保局做工傷認定:
1.如被認定為工傷而亡,員工家屬則會獲得60個月員工工資的安葬費、撫養費、補償金等(企業和社保單位各承擔一定數量,具體的請諮詢當地社保單位)。
2.如不能認定是工傷而亡,廣東省的補助標準有:喪葬補助費的標準:
3個月工資(月工資按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計,下同);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標準:6個月工資;一次性撫卹金標準:在職職工6個月工資;——《廣東省勞動廳關於印發〈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卹待遇暫行規定〉的通知》(粵勞薪[1997]115號文)第十條規定。
因為才上班14天,沒有簽合同也無可厚非,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是乙個月內簽好即可,就算有違規,也可以賠乙個月工資給死者家屬。
畢竟是本公司職工,可以組織工會募捐,當然作為經營者不妨捐多一點,以安慰死者家屬失去親人至悲痛。但切不可滋長他人的貪婪之心。
地方不同,規定也不同,僅作參考,具體的不妨請律師處理。
員工有心臟病,如果上班時間發病或死亡,單位負責任嗎。謝謝?
4樓:玫瑰花兒開
首先要明確工傷的概念及國家相關法律規定。
工傷亦稱「公傷」、「因工負傷」。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或執行日常工作及企業行政方面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從事緊急情況下雖未經企業行政指定但與企業有利的工作,以及從事發明或技術改進工作而負傷者,均為工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其全部診療費、藥費、住院費、住院時的膳食費與就醫路費均由企業行政負擔;醫療期間工資照發;確定為殘廢時,視其殘廢程度,由勞動保險費中按月付給因工殘廢撫卹費或因工殘廢補助費。
工傷是工作傷害的簡稱,亦稱職業傷害(occupational injuries),是指生產勞動過程中,由於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機體組織的突發性意外損傷,如因職業性事故導致的**及其急性化學物中毒。
國際上規範的「工傷」定義
1 即由工作引起並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事故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2 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因此,根據我國法律,在工作期間因為心臟病發作去世應該不算工傷,但是如果你能提供心臟病或心臟病發作是工作方面原因所導致的後果,則可能算工傷。
一般這種情況公司會給予一定的補償。
5樓:蕈龠
如果在工作崗位上猝死,然後且在48小時之內沒有搶救活的話,那這個算工傷,那這筆錢是由工傷保險承擔。
6樓:寧靜致遠
單位應該是有一定責任的,就像工傷一樣,上下班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是屬於工傷的範圍,非上班時間發生的交通事故與單位無關。
7樓:手慢半拍
知道他有心臟病,就應該讓他去醫院開證明,(或檢查),看影響不影響上班(工作),看能適合做那方面的工作,掌握了這些具體情況,可以安排他做他適合的工作,或者在身體不佳時休息或**,等身體**了再來上班,如果單位不想過多的承擔自己的責任,(有些單位可以冷漠的解除勞動關係的),我以前的單位就發生過這樣的事情,乙個員工就在上班時突發心臟病而死亡,單位只能按工傷來處理了,比正常的職工死亡賠賞的費用多多了。
8樓:
肯定得負責呀,不過員工有心臟病,領導還會讓他繼續上班嗎,這不是自己放身邊的定時炸彈嗎。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員工有心臟病在上班時候發病或死亡單位需要負責人嗎,這個如果他是因為自己身上有病在單位死亡的。這樣工廠單位肯定是需要負責任的。因為他跟你簽訂的勞動合同他發生有意外單位都需要負責任。
因為他在工作的時候突然發病也是屬於工傷的一種。所以說勞動合同法上面有明確規定的。如果真的員工在上班時間發病死亡單位是需要按照勞動法所說的賠償。
但是賠償的金額可以協商。
10樓:我愛左梓承
有一定的責任,但不用負全責,只要能說明入職前就有這個病的話,基本責任也就40%左右。
11樓:快樂公子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作保險待遇。
根據《條例》的上述規定,這種情況是可以認定工傷的,該死亡員工的親屬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如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則單位應當負責按《條例》的規定負責賠償。
工人在工廠工作時心臟病突發死亡工廠是否有責任
12樓:
如果在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24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的,屬於工傷。可按《工傷保險條例》享受工傷待遇。如果不屬於上述情況,則不屬於工傷。單位沒有過錯,可不予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13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這個情況是工傷
14樓:感性的孫悟空傳
是農村開的小服裝廠也有補償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傷是基於工業傷害的補償,側重於「因工受傷或因工死亡」,強調的是「傷」而非「病」。但人吃五穀雜糧,難免會生病。而「病」,則側重於人因自身機體原因導致的疾患,和工作原因無關。
但勞動關係是乙個時間延續,勞動者疾病發作時間和工作時間可能會發生重合。但是嚴格意義上講,因自身機體原因造成的人身損害,是不能作為工傷的(職業**為工作致害物損害機體除外)。現實中,因為員工死亡給員工家庭和社會造成的影響較大,為了充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工傷保險條例對此做了擴充套件,即把職業病、工作時間突發疾病死亡或經搶救48小時內死亡的情形都列入「視同工傷」的範疇。
所謂「視同工傷」指的是原本理論上和邏輯上不屬於工傷的情形,通過法律法規的限定性規定而視同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16樓:來自風雨橋機智的華佗
當然有,不過是否全責還得看具體情節,
上班時間突發心臟病死亡如何賠償
17樓:科學喵
上班時間突發心臟病死亡的,應視同工傷,死者家屬可以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要求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第四十條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卹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首先幫你確定你親戚這種情況是否屬於工傷。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根據此條的規定,如果你親戚是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就可以認定為工傷。
其次,如果構成工傷的話,賠償有如下依據: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採納。謝謝
19樓:匿名使用者
應視同工傷。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0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員工有心臟病,如果上班時間發病或死亡,單位負責任嗎。謝謝
首先要明確工傷的概念及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工傷亦稱 公傷 因工負傷 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或執行日常工作及企業行政方面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從事緊急情況下雖未經企業行政指定但與企業有利的工作,以及從事發明或技術改進工作而負傷者,均為工傷。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 規定,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其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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