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沒簽勞動合同1年以上,屬於籤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你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維護自己合法權益:1、未簽勞動合同第一年內2-12月雙倍工資,2、補繳社保,3、工傷待遇(矽肺屬於職業病)。4、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附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相關法規(你自己檢視)
勞動法實施細則23、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從第2個月到第12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從第十二個月開始,視為與勞動者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再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後未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繼續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樓:
未簽勞動合同都是雙倍工資
農民工沒簽訂勞動合同,受傷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首先,我覺得你爸還是先乾著,工作中慢慢收集與老闆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各種證據,一同工作的工友的證詞也是可以的,上班的考勤記錄等,必要時,可以找老闆再談一次工資的問題,暗中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偷偷錄音,也可以作為重要的證據,掌握主動權,然後,你再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也可到法院起訴。你最好先諮詢一下律師,因為...
我是農民工,和工友一起承包別人房子地基的活,因為在幹活當中,用錘子打石頭,飛起的小石頭將工友打
你好!1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你本人在工作時應該提醒同事注意安全!如你所說的情況你應該負主要責任,至少負80 的責任。2 你工友與你一起承包別人房子地基的活,他是合夥人也應該承擔一部分責任,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也應該承擔20 的責任。3 我建議你們協商解決!鄉里鄉親別傷了和氣!低頭不見抬頭見,今日不見...
我是普通的農民工,在工地打工也帶了一幫人。幹了月左右,老闆逃避我們,還有近三十萬元就不想給
不排除你所說的那個法院或者當地司法部門被收買了,我建議你直接向省高階人民法院告,我是乙個建築工地的農民工,幹完活後老闆說沒錢,等了六個月專案部給 工資按月發放,隔月發放違法,本月工資下月發合法。拖欠工資,不發工資 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 投訴,該 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 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