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在離婚前欠了筆債務,離婚後,我買了個房子,但是在買房子的時候,付款字據寫了我母親的名字

2021-07-26 06:26:26 字數 4517 閱讀 8228

1樓:燒焦的火柴

首先你房子的錢是你自己付的還是你母親付的,如果是你自己付的,即使你父母親是假離婚逃避債務,只要你舉證證明錢是你付的,這房子就是你的合法的個人財產。如果是你母親付的,這相當於你母親對你的贈與。此時如果債權人能舉證證明你父母親是假離婚逃避債務,那這裡問題會比較複雜,涉及到現在你父母親是否有足夠財產償還債務,還有你買房子多久了等等。

其次,針對你父親債務,一般婚內舉債均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除非你母親有證據證明你父親的債務完全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是你們夫妻之間有對該項債務屬於個人債務有約定,而債權人也明確知道這約定。一般實踐中這種證明都很難。

最後,現在你父母親已經離婚,他們對該筆債務是如何約定的,由誰來承擔。如果沒有約定,視為遺漏債務,應該由原為夫妻共同財產償還。

2樓:匿名使用者

有離婚證,就不是債權人說什麼就什麼了,這是大問題建議去律師行諮詢下

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確定該筆債務是否為你父母雙方的共同債務,除非能證明該筆債務是你父親個人所用,並沒用於夫妻的共同生活,這樣你母親就不用承擔這筆債務。

如果無法證明,情況有很多種處理方式,封房是最後一種可能,最好詢問律師。

4樓:逆水阡陌

你父親如果是以自己的名義舉債,這個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離婚後你的母親無論如何處置自己的財產都是自由的。

我國的商品房適用的是公示公信原則,產權證會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效力,既然是你的名字那麼無論是誰付得錢,只要不是你自己舉債就不會影響到你對這所房屋享有的所有權。

我父親在離婚前欠了筆債務,離婚後,我買了個房子,但是在買房子的時候,付款字據寫了我母親的名字

5樓:匿名使用者

★天津李律師bai(專業

du離婚律師):

不會查封,由zhi

你繼續dao使用,如有不

版妥應該積極

權應訴。律師應該深知當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條的堆砌,而是解決問題的方案。

李律師認為:無償提供法律諮詢是律師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律師辦理離婚案件應當以案結事了、不留隱患為目標。

6樓:舟舟爸爸

這種事情,最好去找當地律師,他們很在行的

多諮詢幾個律師,或者上專業的律師**上去諮詢

在這裡給出的答案即使正確,你也很難說服自己相信,即使相信,你也沒有信心保證

7樓:通利石材

應該不會的。你父母離婚後多久你買的房子

8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bai是你的話~~大du可不必擔心~~按照zhi現有法律~~你是成年人~dao~專這是你的私人財產~~~就算認屬定你父母假離婚的話~~也只能凍結你母親的財產~~和你的財產沒有關係~~~~!!!!!!付款字據的法律效應在房產證簽字後就自動消失了~~~不能作為證據!!!!

9樓:崛起的番薯

呃,為什麼會被認定為假離婚呢?沒有離婚證的嗎

離婚後我買了房產,如果前夫欠債會封我房子嗎

10樓:北京中聖暉

你好,離婚以後不可以查封你的房子,如果在離婚的時候該債務已經存在,是夫妻共同債務的,善意第三人你知道你們離婚協議約定,還是要承擔責任的,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

離婚後1年多了,我購買房子和前夫債務有關係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你離婚不copy離婚,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你丈夫所欠的債務,還是要找你一同償還的。你現在也無法起訴你丈夫,只能等別人起訴你丈夫的時候,你才有機會申明他辦企業你不知道,你的名字是他籤的與你無關,股份也與你無關。現在你不適宜買房子,應當等到他把企業的債務處理完畢之後再買,否則,法院有可能以債務是你們夫妻的共同債務為名,查封你買的房子。

另外還要叮囑你,你的存款最好不要使用自己的名字,可以用父母的名字,避免訴訟發生法院查封你的賬號。

1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婚姻期間的個人債務的話債權人可以向你主張,但公司債務無權向你主張。

我父親在離婚前欠了筆債務,離婚後,我買了個房子,但是在買房子的時候,付款字據寫了我母親的名字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朋友,該問題要從兩方面來分析:房產證是你的名字,而你不是債務人,債權債務和你沒關係,所以你不用擔心。從另一個角度分析可能就有些麻煩,假如原告起訴你父母,最終認定該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那麼你母親就要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現在就用到寫你母親名字的收據了,到時候對方可能會主張是你母親借給你錢買的房子,那麼你母親就是你的債權人了。在你“欠母親的錢”到期後,你母親不向你要,對方就可以行使代位權直接向你主張權利,或在執行時申請執行你母親的債權即你的財產。

為避免將來被動,現在你需要蒐集相關證據:你付款的**,寫你母親名字的原因等。

14樓:悠悠月牙兒時

只要房產證是你的名字,你就不用害怕,因為房子是不動產,屬於個人的,

15樓:flash小蝦

如果認定肯定會,如果不是假離婚,你可以起訴,

16樓:暈

那要看對方的證據如何了呀,一般情況是不會的,因為房產證是你的名下,還有一應該和你母親分家

17樓:穀子劉

1、如果對方通過證據來證明您父母通過假離婚來逃避債務,把本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錢給您買房,而未還債,您的房子被執行的可能比較大;

2、您可以補充一些證據來證明,錢是您母親帶您交的房款,只是寫了您母親的名字。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婚後我爸爸出錢買的房子寫我的名字如果我離婚了房子怎麼分配

18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父親贈與的的房產,如果贈與時未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19樓:匿名使用者

當事人結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11〕18號)規定: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0樓:匿名使用者

有你父親出資的證據,那麼就是屬於你的個人財產。離婚不得分割。離婚只得分割夫妻二人共同財產。

關於這塊的問題,你可能在法律諮詢貼吧,去具體的詢問。

2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算為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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