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只要你和單位不存在一下問題單位就不能向你索要賠償: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必要時到勞動監察部門提出勞動仲裁
2樓:等等等等等等的
先協商,不行就到勞動部門
在A公司上班,並且簽訂了試用期勞動合同。可以去B公司面試嗎,會被查到嗎
懂美食的小二 可以去b公司面試 由於你和a公司只簽訂了試用期勞動合同 那不是簽訂了同行競業協議 勞動合同只能代表你目前來a公司上班 是可以隨時和公司接觸勞動合同關係的 這也就是所謂的辭職 不會影響你在b公司參加面試 一般來說這個不會被查到 就算被查到也是沒什麼問題的 對你生活工作不影響 在試用期簽訂...
在單位工作6年一直沒有簽訂合同,被無故辭退,有多少賠償
要看單位最後實際解雇理由 單位以勞動合同法第39條個人過錯解雇,沒補償金 以其他理由解雇,補償兩個月工資。無理由解雇,補償四個月工資,以離職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做補償標準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
請問在簽訂合同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嗎?這樣有
法條原文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法條文 釋 本條是對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的合同何時成立的規定。合同書 是指記載合同內容的文書。合同書往往是由一方當事人製作,但合同書的內容是由合同的各方當事人通過要約承諾方式擬定了,是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體現。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