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和單位的事實勞動關係

2022-01-01 08:47:08 字數 1950 閱讀 5410

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作為證據,錄音和證人都可以作為證據。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第二條: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二)(五)兩項可以由勞動者個人提出。

據你所述,如果下井證有你與公司的基本資訊,例如下井證當中加蓋的公司公章,應該可以證明你們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如果沒有建議你進一步收集勞動者的證言、談話錄音等證據。

也就是說你們拿的下井證和井下定位如果都是總公司發的話,你們可以告總公司。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四條 個人承包經營違反本法規定招用勞動者,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發包的組織與個人承包經營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當然在打**的時候你可以直接和老闆說,就說這個事情公司還賠不賠,說些可憐的話。看他怎麼說。問他有沒有給你們上保險之類的話!只要說了這些就是證據。

仲裁確認勞動關係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等等。

4樓:v型孤獨

確定勞動關係的證據,可參照《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的規定蒐集。

簡言之就是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憑用人單位發放的「工作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就可以作為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憑證。

因此,手裡的工資條就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工資證明上有公司的蓋章,總公司的名上蓋的工作地的分公司的章,應不影響證據的效力。

5樓:匿名使用者

按相關法律規定,確定勞動關係屬於勞動仲裁的範圍,可以通過勞動仲裁進行處理。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6樓:匿名使用者

一、申請確認勞動關係的機率很大;

二、筆錄可以申請要求仲裁委收集;

三、空白合同單位目前是不會拿出來的,只要證明雙方之間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就可以。

7樓:陳爾珠律師

可以去銀行調去工資卡的交易記錄如果能夠證明是從公司賬戶轉入的,可以證明事實勞動關係。另外,你的其他幾份證據也都可以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

公司不會將空白合同提交仲裁委的。

如有幫助請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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