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不成的申請勞動仲裁解決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2022-01-13 07:04:55 字數 5954 閱讀 8680

1樓:雙人餘

雙方對事情協調商量沒結果,就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由勞動局處理。

協商不成的申請勞動仲裁解決這句話有幾種司法解釋,取決於具體情況。具體如下:

1、如果是勞動糾紛,在申請勞動仲裁前調解的,即使合同條款中無「糾紛如協商不成,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的條款,糾紛協商不成的,勞動糾紛雙方當事人都有權力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

2、如果是申請勞動仲裁,由仲裁委**後調解的,不需要將「糾紛如協商不成,由仲裁委員會仲裁」寫入合同條款,調解不成,法律規定仲裁庭應當在法定期限內下達仲裁裁決書;

3、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十四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擴充套件資料:

一、基本程式

1.爭議發生後一年內申請仲裁,遞交仲裁申訴書

2.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仲裁庭**五日前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4.**,明確請求,答辯,調查事實,舉證質證,辯論,陳述。

5.調解

6.調解不成,裁決。

二、申請勞動仲裁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仲裁申請書》。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託**人提交仲裁委,乙份由申請人留存;

2、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影印件: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影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託**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等;

3、能夠證明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有關材料,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條)、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及影印件;

4、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訴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當提交。

2樓:中顧法律網

你和單位有勞動糾紛,協商不成功,你不滿意的情況下;你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勞動局內)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是我國專門為解決職工問題特設的機構,一旦查出有該類違法現象,會依法處罰用人單位的,解決效果很好,你可以去投訴。

3樓:匿名使用者

協商不成的申請勞動仲裁解決這句話有幾種司法解釋,取決於具體情況。具體如下。

1、如果是勞動糾紛,在申請勞動仲裁前調解的,即使合同條款中無「糾紛如協商不成,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的條款,糾紛協商不成的,勞動糾紛雙方當事人都有權力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

2、如果是申請勞動仲裁,由仲裁委**後調解的,不需要將「糾紛如協商不成,由仲裁委員會仲裁」寫入合同條款,調解不成,法律規定仲裁庭應當在法定期限內下達仲裁裁決書;

3、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十四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

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達成調解協議後,一方當事人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第四十二條 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

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

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發生法律效力。

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4樓:國暉律師事務所

勞動糾紛案件的處理方式就是如此。r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r  第二條r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r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r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r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r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r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r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r  第四條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r  第五條r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跟以前老闆有勞動糾紛,他口頭已經說出要辭退我了,沒有書面通知我,雙方協商不成,知道我要申請勞動仲裁

5樓:上海李律師

他口頭說辭退你,如果仲裁時老闆不承認辭退你,你又沒有其他證據證明老闆辭退過你,你拿不到解雇賠償。除非你以公司未交社保為由辭職,也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6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是你能證明他說了這話嗎?這種情況很難被支援

7樓:啊不是當初

現在去勞動局仲裁就是,有免費的服務的

申請勞動仲裁!該怎麼做??

8樓:華律網

一、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   4.申請仲裁的日期。   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三、**審理:

仲裁庭應當於**的五日前,將**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   四、仲裁調解:

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五、仲裁裁決: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十五日。仲裁庭裁決後應當製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

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9樓:困難解決局

勞動仲裁分為兩種,個人仲裁和集體仲裁。申請仲裁你要準備的資料有:身份證、勞動合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或證明、近十二個月的工資流水、社保繳費記錄、就職公司的信用網資訊。

10樓:李在珂

如果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這方面違約金的,則不應交納。你們可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11樓:律師張磊

根據合同的具體約定,用人單位可以要求違約金,不清楚你們的合同到底什麼性質,工資到底多少,是用工合同還是勞動合同,有區別。

如果不想在那裡做了,可以根據其他方面要求對方賠償,包括保險、加班等等。

12樓:匿名使用者

開除了應該不扣錢。你去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今年五一以後這類申請是免費地。

13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的勞動合同是什麼時候籤的,如何籤的。若是在2023年1月 1號前簽訂的,且勞動合同中有約定這種情況的違約金的條款,那單位就有權利扣除違約金了。

如果合同是2023年1月1號後簽訂的,或者是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此種情況下的違約金條款,單位就沒有權利扣除違約金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是08年簽訂的勞動合同有約定違約金的,違約金條款無效。

2、如果你在該公司就職期間,因從事第二份工作損害該公司利益的,該公司可以要求你賠償其損失。

3、如果要申請勞動仲裁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也可以在申請仲裁前先向勞動部門投訴看他們給出什麼具體的意見。

15樓:笑傲大理寺

可以申請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只有在以下兩種情況下可以與勞動者約定違約金:

1.用人單位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並約定服務期的;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給予勞動者競業限制補償金的。

如果您和廠房之間沒有上面的兩種情況,廠房就無權扣除你們的違約金!

16樓:10度深藍

按照新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只有2中情況:一是提供培訓 約定服務期;二是保密約定。因此你的情況不屬於,公司無權要求你們支付違約金。

你們的情況是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視情況,若構成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話,那麼就公司可以借出勞動合同。

因勞動合同發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均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17樓:遠端法律諮詢

詳細講解申請勞動仲裁的程式、步驟及需要準備的材料,解決網友對於勞動仲裁程式的相關法律需求。

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問此條款是否有效力

18樓:匿名使用者

無效。理由如下:

1、仲裁條款應當說明協商的仲裁機構的具體名稱。甲方所在地如果是北京或者上海等有多個仲裁機構的城市,無法確定具體仲裁機構,那麼該條款是無效的。

2「仲裁不成……」。同意仲裁意味著接受了仲裁機構的管轄,無論結果如何都要接受。「仲裁不成」讓人無法理解,是不服的意思嗎,仲裁就一次,如果沒有程式上的違法,就應當接受結果,不履行的話對方可以申請有管轄權的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程式違法或者有其他問題,申請有關法院撤銷仲裁。

再重新仲裁或者到法院立案處理。

3、個人建議不採用仲裁,直接找法院處理,實踐中問題太多。

擴充套件資料:

商事仲裁時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29條: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於2023年5月1日起執行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

仲裁時效的計算

仲裁時效期間應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同樣,《民法通則》有關訴訟時效中止及中斷的規定也應適用於商事仲裁時效和勞動仲裁時效。

在仲裁時效期間的最後6個月內,權利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權利人提出要求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的行為可構成仲裁時效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得以重新計算。

此外,對於勞動仲裁來說,如果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爭議發生之日」條件

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對下列情形,視為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的「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一)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產生的支付工資爭議,用人單位能夠證明已經書面通知勞動者拒付工資的,書面通知送達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用人單位不能證明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二)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產生的爭議,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勞動者收到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書面通知時間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三)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後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後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勞動者不能證明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申請勞動仲裁的賠償金如何計算,勞動仲裁如何計算賠償

申請勞動仲裁要交多少費用?勞動賠償金的計算有以下規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回答勞動仲裁計算賠償的標準是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來計算...

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和單位的事實勞動關係

可以作為證據,錄音和證人都可以作為證據。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第二條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 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 工作證 服務證 等能夠證明身份...

申請勞動仲裁的一年時效怎麼計算勞動仲裁一年時效怎麼算的

你這種情況沒有超過 仲裁時效。適用勞動仲裁時效中斷的規定,因你向勞動監察大隊請求處理時效中斷。根據勞動爭議仲裁相關法律規定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